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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場救護

鎖定
戰場救護指戰時參戰人員在戰場上負傷。對負傷者進行及時的止血、包搶救,使傷亡人數減少到最低程度,統稱戰場救護,其直間接影響部隊戰鬥力,後勤保障能力,是現代軍隊高度重視的軍事技能之一。 [2] 
中文名
戰場救護
場    地
戰場
含    義
救治戰場負傷的人員
對    象
戰場負傷的人員

戰場救護意義作用

戰場救護是戰時參戰人員負傷後的自我救護和互相救護活動。以往革命戰爭的經驗證明,戰時約有50%的傷員是羣眾自救互救的。迅速、準確的戰場救護,對及時挽救傷員的生命,減少殘廢,恢復戰鬥力,鞏固戰鬥意志和對傷員的進一步治療、康復、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現代戰爭武器的殺傷力強,造成的傷員多,危害也大。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在戰場死亡的人數約1000萬人,受傷人員達2000萬以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各交戰國因戰爭總共死亡約5000萬人,傷亡的數量遠遠超過了第一次世界大戰。這充分説明,在現代戰爭武器越來越先進,殺傷力越來越大的情況下,大力開展羣性戰地救護就顯得更加重要。

戰場救護實際案例

戰場救護 戰場救護
1859年6月25日,瑞士銀行家享利·杜南途徑意大利北部倫巴地區時,恰逢法奧索爾弗利諾之戰,親眼目睹大批傷兵得不到救護而慘死的情景,因此竭力主張建立民間的傷員救護組織,對傷員進行救護和看護。杜南迴到日內瓦後,撰寫了《索爾弗利諾回憶》一書,在書中提出兩條倡議:(1)“各國在和平安定時期應該建立戰時傷員救護團體”;(2)“召開一次國際會議,制訂一項國際性保護傷兵和救護人員權益的國際公約”。他的倡議得到當時歐洲各國上層社會的同情和支持。
1863年2月9日,“救護傷兵國際委員會”在瑞士成立。
1880年,該委員會正式改名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瑞士政府還發起召開了國際會議,簽訂了關於改善戰地傷員境遇的日內公約。公約規定,在戰時,對傷病員(不分國籍)予以救護;對戰地救護車、醫院和醫務人員應予保護。公約還確定以五個方塊組成的紅十字作為保護的標誌。從此,傷兵救護組織就叫紅十字會。
截止到2017年12月,全球已有191個國家建立了紅十字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