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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對價

鎖定
或有對價是指如果未來特定的事項發生或特定事項滿足,買方需要向賣方支付額外的資產或權益(通常是現金或股票)的義務。
中文名
或有對價
外文名
contingent consideration
所屬學科
經濟學

或有對價初始確認

或有對價是購買方與被購買方通過談判確定的經濟對價的內在部分,購買方對被購買方的價值及其未來盈利能力不確定的情況下,採取這種方式來降低自身的風險。如果被購買方未來盈利較低,購買方的合併對價可能隨之降低;如果被購買方未來盈利較高,購買方的合併對價可能也隨之增加。換言之,買賣雙方以或有對價的方式來分享被購買方未來一段時間的收益並共同承擔這段時間的風險。購買方在談判過程中應該已對被購買方的未來盈利情況進行了適當的瞭解和評估,並據此達成這些或有對價的條款。因此,在購買日進行會計處理時,其合併成本應該反映購買方對被購買方盈利能力的判斷和估計,而不是簡單地因為支付的不確定性而不予考慮。因此,會計準則講解指出,或有對價的公允價值應該包含在企業合併的合併成本中。

或有對價後續計量

結合準則講解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指引,我們不難看出,購買日之後發生,對合並價款的調整,只有在購買日後12個月內發生,且是對“購買日已存在情況”的新的或者進一步證據導致的調整,才屬於計量期調整,從而調整商譽。其他調整,尤其是基於被購買方盈利情況的調整或者其他在購買日後發生的事中導致的調整,都不能調整商譽:或有對價屬於權益性質的,不進行會計處理;或有對價屬於金融資產或者金融負債的,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的變化產生的利得和損失計人當期損益或按照相關規定計入資本公積;如果不屬於金融工具,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一或有事項》或其他相應的準則處理。
根據上述準則的規定和指引,如果或有對價屬於一項金融負債,則又可能會出現這樣的情形:購買方在購買日對該負債的公允價值作出評估,如果被購買方盈利情況比預期的好,購買方實際應該支付的價款超過原來購買日的估計,負債金額增大,購買方合併財務報表中相應體現為一項費用;反之,則體現為一項利得。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有悖常理——收購對象賺錢,購買方反而因此確認一項費用。但事實上,這種會計處理的結果恰恰體現了或有對價的經濟含義,買賣雙方以或有對價的方式來分享被購買方未來一段時間的收益並共同承擔這段時間的風險。既然被購買方的盈利能力超過預期,購買方應當按照約定將超出預期的部分與出售方分享,從而體現為購買方在合併報表中的一項費用。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