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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

(1964年羣眾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鎖定
《我的前半生》是1964年羣眾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愛新覺羅·溥儀
中文名
《我的前半生》
作    者
愛新覺羅·溥儀
出版時間
1964年
出版社
羣眾出版社
ISBN
9787501400614
類    別
自傳體
開    本
32 開
裝    幀
平裝

我的前半生內容簡介

早年溥儀 早年溥儀
《我的前半生》記載的是從宣統元年到民國十三年愛新覺羅·溥儀這一時期的章節,涉及清朝歷史的部分。一直是暢銷書,很多是有史料價值的第一手資料 [1] 
中國乃至世界歷史的冊頁上,愛新覺羅·溥儀是從“真龍天子”被改造成為普通公民的唯一例子。他有着跌宕起伏的傳奇經歷和脱胎換骨的新生。
依照封建傳位規則,當初本不該由溥儀當皇帝。1908年秋,光緒帝病危,慈禧太后便急着過繼子嗣。按理應選“溥”字輩最年長的侄兒溥偉,溥偉祖父是咸豐六弟奕訢。奕訢當初曾協助發動過北京政變,支持慈禧與慈安“垂簾聽政”。可慈禧挑中光緒帝的弟弟載灃的長子溥儀,其原因有人猜測是慈禧自認為身體還好,找個小皇帝便於她擺佈。另外,溥儀的祖母是慈禧親妹妹,母親是慈禧親信榮祿之女。當時,溥偉守在宮外,滿以為慈禧一定會宣自己,一見溥儀被抱進去,竟氣得大罵了半晌。對此“咆哮宮門”的不赦大罪,慈禧看在他祖父的面子上才隱忍不問。11月中旬,光緒因病去世,慈禧也隨之辭世,只好由隆裕太后和載灃一同扶持溥儀登基,年號宣統。
退位後的溥儀慢慢懂了事,在周圍清朝遺老包圍下被灌輸了滿腦子復辟意識。1917年7月,封建軍閥張勳率兵入京,擁立溥儀復辟,這位11歲的少年第一次嚐到了當皇帝的興奮,卻在11天后被趕下台。此後,溥儀把復辟的希望寄託於外國,先是受英國公使館派來的師傅莊士敦鼓動準備到西洋尋找支持,因英美政府的對華政策是維持民國而未成行。後來,他與製造“滿蒙獨立”以分裂中國的日本侵略者聯手,在“九·一八事變”後去了東北,先當“執政”,1934年,第三次登基。日本人卻未兑現幫助其恢復“大清”的許諾,只讓他當“偽滿洲國”的“康德”皇帝,對外言論全要由關東軍擬稿,連走出宮的自由都沒有。
中年溥儀 中年溥儀
在偽滿深宮中呆了十幾年的溥儀,對日本人由感謝變為不滿,後來又發展為恐懼。1945年,日本投降,溥儀被蘇軍逮捕,於1950年移交中國,以叛國和協助侵略者發動戰爭罪戰犯管理所關押了近十年。 [2] 
被關押在戰犯管理所裏的日子,溥儀逐步學會系鞋帶、自己洗衣服等生活常識,在頭腦中也掃蕩了帝王意識而樹立了公民觀念。1959年秋,溥儀獲得特赦回到北京。有些老人見面後還行跪拜大禮,馬上被他批評為思想落後。獲得一張選民證後,溥儀稱這是一生最珍貴的東西。他開始在植物園勞動。蒙哥馬利來訪時詢問他感受如何,他回答説“比起皇帝來我更願當園丁”。這位英國元帥驚訝之極,回國後把這當成奇聞宣傳。有的外國進步人士來訪後,報道説:“看到溥儀,才能深刻地感受到什麼是中國的社會主義改造。” 總之,他由帝王變為了一位公民,晚年曾想寫《我的後半生》可惜未成。
在當代出版史上,溥儀所著《我的前半生》是生命力旺盛的作品。問世半個世紀以來,印刷21次,累計印數186.3萬餘冊,而且仍然有長盛不衰的趨勢。最早的《我的前半生》的基調即“我罪惡的前半生”,是一本具有悔罪書性質的作品。 《我的前半生》從家世寫起,一直寫到1959年溥儀參加戰犯管理所組織的社會參觀。溥儀從一個末代皇帝、戰犯到自覺悔罪成為一個新人,思想轉變過程雜亂不清,史實方面也有很多地方敍述得不準確。由於毛主席,周總理的重視和有關方面負責人的積極響應,20世紀60年代初,《我的前半生》獲得了出版的機會。
是清朝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在撫順戰犯管理所中所寫的“反省式”自傳,溥儀作為清朝的第十二位皇帝,也是清朝最後一位皇帝,三歲登基,合法在位三年,之後又任偽滿洲國皇帝13年。
《我的前半生》記錄了溥儀從登基到流亡到接受新中國“改造”等過程,是一部回憶錄,更是一本特定歷史環境下的自省書,從中,可以清晰地瞥見特定歷史環境末代皇帝的悲劇與喜劇,他的人生道路凝聚着近現代社會的變遷。
晚年溥儀 晚年溥儀

我的前半生作品目錄

第一章
我的家世
醇賢親王的一生
外祖父榮祿
慈禧太后的決定
攝政王監國
親王之家
第二章
我的童年
登基與退位
帝王生活
母子之間
毓慶宮讀書
太監
我的乳母
第三章
紫禁城內外
袁世凱時代
丁巳復辟
北洋元老
不絕的希望
莊士敦
結婚
內部衝突
遣散太監
整頓內務府
紫禁城的末日
十一
在北府裏
十二
三岔口上的抉擇
十三
由“使館區”到“租界”
第四章
在天津的活動
羅振玉的努力
我和奉系將領之間
謝米諾夫和“小諸葛”
東陵事件
領事館、司令部、黑龍會
鄭孝胥的理想
“行在”生活
第五章
潛住東北
不靜的“靜園”
日本人意見分歧
夜見土肥原
白河偷渡
在封鎖中
所見與所思
會見板垣
第六章
偽滿十四年
傀儡戲開場
尊嚴與職權
訂立密約以後
《國聯調查團報告書》
第三次“做皇帝”
幻想的破滅
吉岡安直
幾個“詔書”的由來
家門以內
大崩潰
第七章
在蘇聯
疑懼和幻想
放不下架子
我不認罪
第八章
由疑懼到認罪
我只想到死
初到撫順
我離開了家族
搬到哈爾濱
寫自傳與獻“寶”
小家族起變化
坦白從寬
糊紙盒
檢察人員來了
東北人民的災難和仇恨
十一
“自作孽,不可活”
第九章
接受改造
怎樣做人?
問題在自己身上
不可衡量的人
變化説明了一切
會見親屬
日本戰犯
“世界上的光輝”
再次參觀
勞動與樂觀
考驗
十一
特赦
本書此外還有最後一章《新的一章》與朱家溍先生對《我的前半生》部分史實的訂正。 [3] 

我的前半生相關版本

灰皮本
豎排版 豎排版
《我的前半生》(灰皮本)日前由羣眾出版社再版發行。此版本是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在撫順戰犯管理所改造期間撰寫的“反省筆記”,半個世紀以來,在社會上廣為流傳的各種版本的《我的前半生》都是在這個“灰皮本”基礎上編輯加工而成的。
據瞭解,1960年初,羣眾出版社將撫順戰犯管理所的油印本《我的前半生》趕印出少數灰皮本書,發至相關幹部供內部傳閲。“灰皮本”本着尊重原稿的精神,只對一些編校及史實方面的問題有所修改,最大程度上還原了歷史原稿底本。
“灰皮本”的《我的前半生》可以説是《我的前半生》的“祖本”,印得最早。因為是“政法系統內部發行”,當時內部發行的許多僅供參考的書,採取了內部發行方式,為了好辨認,大多用灰色紙做封皮(也有用淺黃色的),大家習慣稱之為“灰皮本”,這個本子當時印量不多,據説只有八千本。這個本子源於認罪伏法的交代材料。
定本(大眾流通版)
《我的前半生》手稿 《我的前半生》手稿
“灰皮本”不能完全算正式出版物,不僅因為其中還有瑕疵,被領導同志指出,而且有些地方還是犯忌的,這都需要進一步修訂。當時負責外交事務的陳毅副總理要求有關方面儘快組織力量修改,爭取正式出版,然後由外文出版社譯介到國外去。於是,羣眾出版社派本社編輯室主任李文達幫助溥儀“修訂”。李覺得原本問題很多,很難以簡單的刪增來解決。經出版社領導與原作者溥儀同意,他在此本基礎上、並通過調查考證(出版社專門派人替他搜輯資料與核對史實),“另起爐灶”,寫了一個五十餘萬字的本子,也就是後來説的“全本”(羣眾出版社2006年8月第23次印刷本)。這個版本基本上是1964年的初印本,只是前面加上了愛新覺羅·溥傑寫於1987年的《序》,以及凌雲寫的《〈我的前半生〉是怎樣問世的》,後來“全本”出世後,它又稱為“定本”。這個本子經過各個方面領導和專家審看,著名的歷史學家翦伯贊何干之都提出重要的修訂意見,作家老舍替他們把文字關,在通力合作下完成了這個被視為最佳的“定本”,應該説這是個比較完整的本子。
但也應看到當時正值“千萬不要忘記階級和階級鬥爭”時期,忌諱頗多。比如張勳復辟時,有個郵傳部侍郎名叫“陳毅”的,都被刪去。溥儀本人正在與後來的妻子李淑賢戀愛過程中,怕書中所涉及的他與第四位“妻子”李玉琴的感情糾葛(李文達曾採訪李玉琴,有第一手材料)影響了他的新生活,也被刪去。當時還從政治角度考慮,李文達完全隱身於幕後,作者只署名溥儀。此本在大陸和香港公開出版,轟動一時,銷量以十萬計。
全本
全本 全本
經歷了“文革”,羣眾出版社並沒有廢棄李文達的那部未經刪削的“全本”。當上個世紀那些歷史條件都消失的時候,於2007年“全本”的《我的前半生》出版。這個本子除了恢復了因歷史條件刪去的內容外,也恢復了許多文學描寫,當時有的歷史學家強調真實,把這些芟夷殆盡。因此“全本”不僅內容遠較“定本”豐富,讀起來也更有興味一些。
比較
版本學角度來看,三個本子的差別,就顯示出它們各有所長,用市場經濟的語言説就是“各有各的賣點”。
江西人民出版社精注精校本(全本)
江西人民出版社精注精校本(全本)(1張)
“灰皮本”的賣點在於它是現存成書的最早的本子,是個原汁原味的本子,不像李文達操觚的“定本”“全本”。那兩個本子,雖然也出於溥儀口述,但執筆者李文達是公安部屬的工作人員,他的意見肯定有決定性的影響;而“灰皮本”則不然,雖然執筆者也非溥儀自己,但溥傑是他弟弟,肯定不敢違拗哥哥(八旗子弟尤其重禮),何況這個哥哥還當過皇帝。因此這個文本,從史學角度來看價值更大。

我的前半生創作歷程

未定稿 未定稿
從《我的前半生》(灰皮本)書前《出版説明》即知此書另有隱衷:“愛新覺羅·溥儀在蘇聯羈押期間,就曾給蘇聯內務部門寫過‘陳述書’,敍述自己一生的經歷。1950年他從蘇聯被押送回國後,在撫順戰犯管理所的指令下,不止一次地撰寫自傳,揭露自己和檢舉日寇及偽滿政權的種種罪行。時間大約在1951年至1954年之間。這是孕育《我的前半生》的階段。”這裏所説當然不是後來寫作成書拿來出版的末代皇帝之著作,只應當作檢討交代材料而已,這樣的東西在那個年代多如牛毛,無須驚怪,然而接下來的説明就有新的發展:“受日本戰犯撰寫懺悔錄總結前半生的啓發,撫順戰犯管理所認為,日本戰犯自覺地揭露侵華的殘暴罪行,是促進他們加強改造的好辦法,就讓偽滿戰犯都來效仿,寫寫自己的前半生。偽滿戰犯都寫了,題目都叫做‘我的前半生’。在所方的反覆教育下,溥儀於1957年下半年起,開始撰寫《我的前半生》,歷時一年半左右。在這個過程中,所方領導親自審閲書稿,幫助他推敲和修改。由於溥儀寫作能力較差,所方就指令溥傑幫助他寫,還讓許多偽滿大臣、將官為他提供偽滿時期的材料;又從遼寧圖書館借來一些圖書,包括許多演義小説,如《清宮十三朝演義》等稗官野史,供其參考。成稿後由戰犯自刻蠟版,印出油印本。於是就產生了搖籃時期的《我的前半生》。”
溥儀初寫此書還是個被關押改造的戰犯,他的求生慾望特別強,正像他的一首打油詩所寫“自由誠可貴,面子價更高,若為性命故,二者皆可拋”。活着成為最高價值,為了求生何者不能為?因而,作為“認罪材料”的《我的前半生》就不能不表現出強烈的“犯人求生心態”。這與鐵窗之外、沒有壓力的自由寫作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就讓我們很難分清書中所寫哪些是溥儀真正的思想轉變,哪些是為了取悦於監獄管理人員、取悦於社會主流、並不一定反映自己真正的思想認識的東西。毛澤東批評此書時説“書中檢討的部分太多”,“把自己説的太壞”,他説的也就是這種“犯人心態”。
江西人民出版社精注精校本(全本)
江西人民出版社精注精校本(全本)(2張)
例如如何認識他在宮中時教他英語的英國師傅莊士敦。我們從莊士敦的《紫禁城的黃昏》和後來溥儀對莊士敦為人和事蹟敍述中可見他對這位“洋師傅”是有好感的。可是這一節的題目就是“莊士敦和我崇拜帝國主義思想”,文中把他説成是“英帝國主義者派來的特務”、“祖國人民的敵人”。其實,當年溥儀作為青年人(只十六七歲),厭倦清宮腐朽沒落、死氣沉沉的生活,厭惡宮中的禮制,平時連到大街上走一走、看一看的自由都沒有,他嚮往擺脱這種專制的桎梏,逃離皇宮,到歐洲去旅行、遊學,怎麼就叫“崇拜帝國主義”呢?這與那個時代凡是有官方背景的外國人必是該國“間諜”“特務”的主流輿論有關。另外,關於胡適見溥儀的過程,“灰皮本”介紹起因、過程與結果都與實際不符,其中有謊言,更多的是荒唐的分析。
關於起因,溥儀説自己只是新裝了電話“好奇”,“只是想看一看這位胡適之博士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而已”。實際上這件事在當年胡適日記(參見《胡適日記》1922年5月、6月)和溥儀寫給胡適的信中都有記錄,溥儀的“回憶”是靠不住的。
不過,溥儀《我的前半生》的寫就,獲得了特赦令。寫於2010年10月的《出版説明》雲:“黨中央、毛主席在這部書稿完成後不久,便代表全國人民,決定寬大特赦他;進而給他安排適當工作,為他提供服務於社會主義新中國建設的機會;並在他的工作實踐中,繼續教育改造他。雙方都是言必行、行必果,恪守着各自的承諾。”這由此可知溥儀因為這本著名的《我的前半生》而獲得了特赦。
《我的前半生》不同版本之間的差別及其演變,以及差別之後所隱藏的文化背景和社會背景,對研究當代史的學者是非常重要的,“灰皮本”在其中有其獨特的價值。 [4] 

我的前半生著作權糾紛

從上世紀(20世紀)60年代開始,《我的前半生》一書一直由羣眾出版社出版,2007年9月,由於種種原因溥儀的弟弟愛新覺羅·溥任將其著作權轉交給同心出版社,從而引發著作權糾紛。羣眾出版社認為溥任沒有授權資格,並向北京西城法院提出“無主財產”的申請。 [5] 
觀點一:著作權歸溥任
支持溥任有繼承權的主要論據是溥任和溥儀有血緣關係,有優先繼承的資格。同心出版社的代理律師付明德表示,著作權繼承是財產繼承的一部分,溥任作為其財產的第二順序繼承人,在第一繼承人李淑賢已經去世,且該書尚在著作權保護期限之內,所以溥任應享有該書著作權的繼承權。 [5] 
觀點二:反對“皇族繼承”
反對方的主要論點則來自《繼承法》中遺產轉移的解讀。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郭壽康認為,溥儀死後,其財產已經轉移到第一順序繼承人李淑賢手裏,李淑賢死後繼承人順序也應該按照她的順序轉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張俊浩也認為,《繼承法》所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的範圍非常清楚,是封閉式的規定,不存在其他的侄子、外甥、小叔子的範圍。人大研究生院副院長劉春田則否認了“皇族繼承”的説法。他認為“我國早結束了封建帝制,沒了皇帝,也就沒了皇族。不存在皇族繼承的問題。新中國成立後溥儀就變成新中國的公民,他適用新中國的所有的法律,沒有特權。” [5] 
觀點三:國家所有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李琛表示,“如果真的是無人繼承,我認為應歸為國有”。她認為,從《著作權法》的表述來看,只是規定了財產在無人繼承的情況下,歸國家所有。對自然人的作品沒有更具體的規定,這給我們留下了解釋空間,那就是可以讓它進入公有領域。也就是説,在還有與別人合作的合同期限外,誰都可以出版。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我的前半生》一書著作權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認歸溥儀所有。李淑賢作為溥儀的妻子及唯一法定繼承人,生前未對該書的著作財產權進行處分,李淑賢去世後也沒有繼承人。至於溥儀的侄女金靄玲女士要求該書的著作權歸自己所有的訴求,法院以“金靄玲並不是李淑賢的遺產繼承人……於法無據”駁回,此後,金靄玲也沒有再上訴。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