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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李剛

鎖定
2010年10月16晚21時40分許,在河北大學新區超市前,一牌照為“冀FWE420”的黑色轎車,將兩名女生撞出數米遠。被撞一陳姓女生於17日傍晚經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女生重傷,經緊急治療後,方脱離生命危險,現已轉院治療。肇事者口出狂言:“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2011年1月30日,河北保定李啓銘交通肇事案一審宣判,李啓銘被判6年。此後,這句話成為網友們嘲諷跋扈“官二代”的流行語。
中文名
我爸是李剛 [3] 
時    間
2010年10月16晚21時40分
人    物
李啓銘
地    點
河北保定
事    件
交通肇事
性    質
網絡爆紅語言

我爸是李剛事件簡介

李啓銘(又名李一帆)之父李剛 李啓銘(又名李一帆)之父李剛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輛黑色大眾邁騰轎車在河北大學校區內撞倒兩名女生,一死一傷,司機不但沒有停車,反而繼續去校內宿舍樓送女友。返回途中被學生和保安攔下,該肇事者不但沒有關心傷者,甚至態度冷漠囂張,高喊:“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後經證實瞭解,該男子名為李啓銘,父親李剛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長。此事一出迅速成為網友和媒體熱議的焦點,“我爸是李剛”語句也迅速成為網絡最火的流行語。但是據當地人講,當時的實際情況是河北大學保衞處處長曾經和李剛及李啓銘一起吃過飯,對李啓銘有些印象。在肇事現場,保衞處處長問李啓銘是不是李剛的兒子,李啓銘回答“是,我爸是李剛”。
受害者哥哥 受害者哥哥
2010年10月18日,貓撲貼貼上,網友的一篇帖子引爆了網絡,截至2010年10月18日傍晚,點擊量已達143萬。這篇帖子描述了一起校園車禍。
2010年10月16日晚9:40,河北大學新區易百超市門口,兩名正在玩輪滑的女生在學校宿舍區超市門口被一輛汽車撞到,被撞者均為河北工商學院大一新生。帖子稱:“當時車速很快,時速大約80~100公里。被撞女生被撞飛,而且這輛車撞人後並沒有減速,後輪竟從一名女生的身上碾過。”
“在撞到人後,他竟然繼續行進,想從大門口逃跑,後被學生及保安攔下。下車後,肇事者未表現出絲毫的歉意,他竟然説:‘看把我(的)車(給)刮的!你知道我爸是誰嗎?我爸是李剛!有本事你們告去!’”
酒後肇事,還口出狂言“我爸是李剛”,這引起了網友的極大憤慨與關注。隨後,網友們由憤怒變為冷嘲熱諷。貓撲網最先發起了名為“‘我爸是李剛’造句大賽”的活動,參與者迅速過萬。微博上也有網友發起此項活動,不少人藉此改編名言名句,表達自己的憤怒與嘲諷。
2010年10月21日下午,河北大學校園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李啓銘(又名李一帆)的父親李剛接受央視獨家採訪,向受害人及家屬表示誠懇道歉,並深深鞠躬。採訪中李剛多次哽咽,不能自已。
2010年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啓銘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望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我爸是李剛社會評論

事件圖 事件圖
聲琴相擁上傳了自己的新歌《我爸是李剛》,這首歌改編自小瀋陽那首《我叫小瀋陽》:橫行路中央,轎車輕飛揚,黃土地養育着咱那霸道的爹孃……我爸叫李剛,大名鼎鼎的李剛,李是李世民的李啊,剛是金剛的剛……這首歌昨天剛一掛到土豆網,點擊率迅速上萬,被無數網友轉載。
10月21日上午,歌曲作者聲琴相擁表示,這首歌從創作到視頻剪輯一共花了8個小時,當日凌晨2時才發到網上,目的是為了代表廣大網友唱出心中的憤怒。
對於“我爸是李剛”的流行,北京師範大學傳播學教授張洪忠認為,“造句行動”看似幽默搞笑的背後,其實是人們自發形成的對權力階層的一種聲討。他們的行為表現出對權力階層的痛恨。 [4] 
《人民網》 [1]  2011年09月10日報道,李雙江與李剛齊名被評為“四大名爹”:“這是一個拼爹的時代,國產四大名爹:李剛、王軍、盧俊卿、李雙江,總有一款你傷不起,拼不起。” [5] 

我爸是李剛事件調查

建立工作組
在河北省加快推進沿海地區開發建設工作會議上,河北省省長陳全國表示,對於河北大學院內的醉酒交通肇事案要“依法嚴肅處理”,省委專門成立了工作組入駐河北大學處理此事。隨後,河北省政府相關負責人介紹,肇事者已經被逮捕,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該事件發生後,河北省委對此事很重視,對有關部門做出批示,要儘快偵破,依法嚴肅處理。同時,成立了由省教育廳、公安廳以及保定市政府等部門工作人員成立的專門工作組進入河北大學協助處理此事,將及時向社會公佈該事件處理的進展。
王克勤:河大校園“飆車案”又曝新聞:代理律師被警告,李剛要求解剖死者查死因。剛才,陳曉鳳家人代理律師張凱致電與我,今晚被律所主任談話,要求其中止對此案的代理,“主任受到北京司法局的警告,求我時幾乎快要哭了。”死者哥哥來電説,保定警方通知,李剛要求解剖屍體查死因,並要求陳家提出賠償申請。河大飆車案死者陳曉鳳哥哥陳林短信:今早7點保定交警支隊劉隊長和望都縣辦案人員來找我們,稱:一是肇事方要求解剖屍體,查清死因。要我們立即答覆,同意還是不同意,我們沒答覆,要我們今晚必須答覆他們。二是問我們是否同意賠償解決此案,如果同意儘管提出數額申請,説不要錯過機會。
王克勤:2010年11月1日,望都縣公安局給受害者家屬下達了《鑑定結論通知書》,鑑定結論是:冀FWE420轎車碰撞前的行駛速度為45公里/小時至59公里/小時。對此,陳曉鳳家屬的代理人張凱律師表示,這個鑑定很“扯淡”。陳曉鳳哥哥陳林也不認同這個速度鑑定,他説:“這個(速度)事實上理論上根本不會把人撞飛。”
目擊者沉默
由於犯了眾怒,肇事者及其宣稱的父親“李剛”迅速遭到了“人肉搜索”。
網友的搜索結果顯示,肇事者李啓銘是河北傳媒學院2008屆播音主持專業的學生;而李啓銘所説的父親“李剛”則是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區分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
還有消息稱,李啓銘平日性格張揚。在個人博客上,他寫滿了對高考的無奈,以及青春期小男生的一些小情懷,很難把他跟口吐狂言的“官二代”聯繫到一起。他的父親李剛,在當地為人從政口碑都不錯。
儘管事情的來龍去脈已經清晰,但事件的後續處理遇到了難題。網友“午夜蟋蟀”稱:“(事件發生後的)第二天,我們迎來的不是同學的憤怒、有關部門的解釋,而是做好事(作證)的孩子不敢承認,目擊者也不敢公佈事實。”
有河北大學的學生私底下告訴著名記者王克勤:“現在學校不讓我們説這件事情,所以目擊者很難找。因為他們一旦向記者透漏什麼事情,學校知道後肯定會對説的學生做出處分的,誰都會害怕,所以學校裏的目擊者都只能什麼也不説。”
有目擊現場的學生正在經受內心的折磨:“我媽已嚴令禁止我再管這事,但我沒辦法讓自己的良心受煎熬!曉鳳慘白的臉一直在我眼前晃動,我若不管,我怕我會夜夜被噩夢纏繞!曉鳳、晶晶都是我所在社團的部員,她們甜甜地叫過我學姐,我沒法坐視不理!但我真的沒辦法要求那些目擊的同學太多。”
對於目擊者的“集體沉默”,網友們極力呼籲:“請河北大學的目擊者站出來!
國外媒體關注
《國際先驅報》頭版標題 《國際先驅報》頭版標題
“我爸是李剛”一詞榮獲2010網絡十大流行語之一,在引起了眾多中國人的關注、討論之後,這股輿論風也刮到了國外。
2010年11月18日,《國際先驅報》出版頭版頭條《中國隱晦笑話:我爸是李剛》。
《紐約時報》網站發表評論説:“李剛事件在某種意義上説明了中國一些政府的強權意識,但另一方面媒體、輿論最終還是使得李啓銘被審查,最終產生了相對公正的審判。”
《金融時報》報道,李剛是一個有能力的人,在中國保定的這個地方,他似乎是一個萬能的超人。於是,他的兒子李啓銘在醉酒駕駛造成一死一傷的慘劇時,才能非常淡定的咆哮:“有本事你們就去告,我爸是李剛。”
紐約時報國際版《InternationalHerald Tribune》頭版標題《China's bitter joke: "My father is Li Gang”》
律師遭襲擊
“被三輛無牌照車擋住,下來十多人圍堵砸車。”前日凌晨,律師張凱發微博稱,12月14日晚10時40分許,他駕車回家,在北京市薊門橋附近被三輛車圍堵,車上十餘人對其車進行踹門砸窗。他説,他駕車衝出圍堵後逃脱。由於襲擊者未能打開車門,張凱及其朋友均未受傷。海淀警方證實,已接到報警,案件仍在調查中。
大街上被三輛無牌車圍堵
據張凱電話描述,事發當晚10時40分許,他駕車送朋友回家,開到薊門橋西側西向東方向輔路時,被三輛車圍堵,當時行車不算太少,但路邊沒什麼行人。張凱回憶,停在前方的越野車及右側桑塔納均無牌照。停車後,三車上下來十餘人,“我趕緊把車門鎖住。”“都是年輕人,長得挺壯實,穿便裝,手裏沒拿傢伙。”當時坐在副駕駛位置的代先生説,這十幾人將車圍住,嘗試開車門未果,便開始踹門砸玻璃,並喊“給我下車”。
由於打不開車門,一男子從越野車中取出一鐵棒狀物品,張凱見狀開車從越野車左側撞過,衝出圍堵。張凱駕車沿三環繞了好幾圈,從後視鏡看到一輛車始終緊跟其後,進入西長街後,後方車輛才不見。隨後張凱將車停在路邊一特警車旁,並報警。
或因與訪民橋洞過夜有關
張凱駕駛的寶來車右側後視鏡向下歪斜,右後方車燈有十幾釐米長裂痕,車前側及左後側車窗留有幾個約20釐米長鞋印,車頭保險槓微變形,車身有三四處凹陷。張凱表示,警方已提取了車身外指紋,警方表示將核實事發地有無監控錄像。
張凱説,事發後他沒敢回家,暫時住在朋友那裏。
“我真的不知道到底誰幹的。”張凱説他正為“河大飆車案”中被撞身亡的陳曉鳳家屬辯護。13日,他曾與十幾位訪民在橋洞下過夜。他懷疑,自己遭圍堵,也許與這些經歷有關,“但現在我確實無法確定事發原因。”不過他同時表示,“三輛車10多個人,我認為不是一般的私人可以動用的,而且是在北京的最主幹的道路上敢這樣做肯定是有背景的。”

我爸是李剛最終結果

受害者父母獲賠
“我爸是李剛”案宣判 “我爸是李剛”案宣判 [2]
2010年12月26日報道 2010年11月4日以後,發生在河北大學校園內的“李剛門”事件變得有些沉寂。直到網上傳出,受害方陳曉鳳一家的代理律師張凱被打,並透露李剛家已與陳傢俬下“和解”。
在11月初,李啓銘家人和陳曉鳳父母已達成民事賠償協議,陳曉鳳父母已經拿到了協議中約定的46萬元賠償。
按照協議約定,陳家不得再和李家有聯繫,不得和媒體接觸。
河北警方2010年12月21日證實了這一消息。但警方同時表示,“此案的刑事部分還在審理中,李啓銘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但律師認為,雙方和解對於李啓銘將要被追究的刑事責任會有“很大影響”。
李啓銘判刑六年
2011年1月30 日(農曆臘月27),河北保定李啓銘交通肇事案一審宣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李啓銘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認定李啓銘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傷,負事故全部責任。經鑑定,李啓銘當時車速達45到59公里每小時,遠超校園內每小時限速5公里的規定,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達151毫克,系醉酒駕駛,並且肇事後逃逸。
法院認為,李啓銘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但是鑑於案發後,李啓銘的父親李剛積極賠償死者家屬46萬元,傷者9.1萬元,取得了被害方諒解,並且李啓銘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因此法院酌情采納了辯護人對李啓銘從輕處罰的意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