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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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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人民》是200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阿克曼。譯者是孫文愷。 [1] 
中文名
我們人民
作    者
(美)阿克曼 
譯    者
孫文愷
出版時間
2009年8月1日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頁    數
579 頁
ISBN
9787503694950
定    價
32 元
開    本
16 開
裝    幀
平裝
版    次
1
字    數
539000
紙    張
膠版紙

我們人民內容簡介

眾所周知,“我們人民”是美國憲法的前三個字——在美國憲法的原文本中,這三個字還用特殊的哥特體大寫出來。職是之故,“我們人民”在某種意義上已經成了美國憲法的專有名詞。布魯斯·阿克曼在這個層面上運用“我們人民”的含義,體現在本系列叢書的第一卷《我們人民:憲法的根基》一書的“志謝”部分。在談及福里斯特·麥克唐納德(Forrest McDonald)教授的上乘之作《我們人民:憲法的經濟起源》(We the People:The Economic Origins of the Constitution)(1959年)時,阿克曼捫心自問:對另一本不同的書冠以相同的書名是否會引起不當的混亂?阿克曼得出的結論是:“這

我們人民作者簡介

布魯斯·阿克曼(Bruce Ackerman) 1964年獲哈佛大學文學學士學位(B.A);1967年獲得耶魯大學法學學士學位(LL.B.);現為耶魯大學法學與政治學教授。作為一位多產的作家,阿克曼迄今為止出版的十五部著作在政治哲學、憲法學、公共政策領域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其代表作包括《自由國家中的社會正義》(Social Justice in the Liberal State)以及闡釋憲法史的多卷本著作《我們人民》(We the People)。阿克曼是美國法學會和美國藝術與科學研究院會員,是美國哲學協會亨利·菲利普法學終身成就獎的獲得者。

我們人民譯者簡介

孫文愷 1972年出生於內蒙古赤峯;1993年畢業於內蒙古大學法律系,兩年後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並於2001年獲法學博士學位;現為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在《中國社會科學》、《環球法律評論》、《法制與社會發展》等雜誌發表文子二十餘篇,出版《社會學法學》小冊子一本。近年受教授職稱的“脅迫”,一度被動地捲入了“本質上必然是主動”的思考之中。在自忖“懷疑一切、寬容一切”當奉為讀書之信條時,也逐漸發現:在做令“上帝發笑”的事情時,人們原本也可以跟着上帝一起笑。 [1] 

我們人民圖書目錄

致謝譯者序修訂版譯者序第一部分 建國時期 第一章 高級立法 先知的預言 《我們人民:憲法的根基》一書 法律職業者的描述:關於重建和新政的主流法律理論 超越憲法第5條 重建開創的憲法改革模式 從重建到新政 從羅斯福到里根及其後 超越形式主義 第二章 建國時期憲法的重構 “會議”藴涵的智慧 問題之所在 花車效應 發出憲法改革的信號問題 費城制憲會議提案及決定該提案命運的憲法批准程序 憲法的批准:各州中的制度花車 憲法的鞏固 從實踐到理論 第三章 作為憲法改革先例的1787年憲法 方法論問題 憲法第5條的含義 制憲會議的含義 重讀憲法文本:憲法改革實踐合法化的動力之源 建國時期憲法的缺陷 這是法律嗎?第二部分 重建時期 第四章 法律形式主義者的兩難處境 一個尚未提出的問題 1865年12月 南部各州喪失重返國會之資格的根據 南部各州法律地位的恢復及其自相矛盾的根據 兩難之二:憲法第14修正案的批准 斬斷戈爾迪之結 戰爭造就了憲法第13、14修正案? 沉寂之聲 第五章 總統領導權 從建國時期憲法到重建時期憲法 第一階段:總統選舉發出的憲法改革信號 第二階段:憲法修正案的提出 總統領導權對憲法批准程序之影響 非常規的憲法第13修正案的批准過程 憲法改革的鞏固 非常規的憲法改革之舉的保守性 第六章 會議國會 此為何時? 總統領導權的作用 發出憲法改革的信號階段 提出憲法改革的動議階段 決定憲法改革命運的選舉 法律條文主義的反思 第七章 人民授權的含義:年中期選舉內涵的詮釋 一次決定憲法改革命運的選舉? 約翰遜的法律形式主義觀點 捍衞人民授權的會議國會 國會與憲法批准程序的國家化 三足鼎立的先例 第八章 偉大的變革 憲法第14修正案的批准與鞏固 漸露端倪的挑戰 總統的反擊 撲朔迷離的1867年選舉 國會的對抗 麥克卡德爾案 彈劾案 批准憲法修正案鬥爭的延續 西華德的最終立場 憲法第14修正案的鞏固:年選舉 憲法第14修正案的鞏固與聯邦最高法院 常態政治的迴歸 超越托克維爾第三部分 現代時期 第九章 從重建到新政 方法論問題 對法律形式主義的正式否定 重建與新政之間的相似之處 憲法第5條的視角 類修正案賴以存在的政府部門結構 反觀重建 第十章 反思新政 總統領導權的勃興 發出憲法改革信號的選舉 日漸成型的憲法改革方案 憲法改革方案的改善 決定憲法命運的選舉 第十一章 胎死腹中的憲法修正案 嚴格形式主義:新政憲法改革的必由之路? 總統的動議 公眾的討論 參議院聽證會 及時轉向——及其他替代性方案 嚴格條文主義視角的重新考察 第十二章 傳統的再現還是創新? 為聯邦最高法院的“及時轉向”申辯 新政憲法原則的批准與鞏固 參議院的批准以及認可法官任命的選舉 革命性的法院判決意見 結論:創新還是傳統的再現? 第十三章 憲法的重塑 規則、實踐與原則 深層的結構 憲法的身份 從羅斯福到里根——及其後 常規的與以改革為目的的聯邦最高法院法官任命 凱西案的含義 為改革目的而任命法官的做法有何不妥? 為改革目的而任命聯邦最高法院法官的做法需要改革嗎? 虛擬的憲法改革例證 人民主權的動議 法學理論上的疑點索引譯後記修訂版後記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