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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天使

(那英音樂專輯)

鎖定
《我不是天使》是那英2001年9月正式發行的音樂專輯,該專輯的製作人是那英、伍佰等,由那英、林夕等擔任詞曲創作,共收錄了10首歌曲。
2003年,該專輯獲得由第四屆中國金唱片獎“最佳專輯獎”獎項。 [1] 
中文名稱
我不是天使
外文名稱
I am not an angel
專輯語言
普通話
專輯歌手
那英
曲目數量
10首
發行時間
2001年9月21日
音樂風格
流行,軟搖滾
唱片公司
華納唱片
製作人
那英,伍佰
唱片銷量
台灣地首區首月銷量15萬張 [2] 
獲得獎項
2002年東方風雲榜十大金曲《一笑而過》
2002年MTV亞洲大獎"內地最受歡迎歌手獎" 
2002年內地十大金曲第一名《我不是天使》
內地首發
2001年10月23日 [3] 

我不是天使創作背景

該專輯是那英加盟華納唱片的第一張專輯,那英經理人與華納音樂花了半年多的時間為那英新專輯進行收歌的工作,華納音樂利用了國際資源對全亞洲進行收歌的工作。期間陸陸續續收了近500首曲子,經過一再的精挑細選後,最後抵定了10首收錄在該專輯中 [4]  。該專輯的錄音在北京及香港完成,為了能達到最佳的收音效果,創作團隊選擇北京的"綠洲錄音棚"與大陸錄音師金少剛合作,為那英錄製主打曲目《我不是天使》。 歌手伍佰也擔任該曲的製作人並進棚為那英合聲 [5]  。《爭分奪秒》是張亞東為那英量身定做的中快板歌曲。 [2]  而《一笑而過》和《我不是天使》則是那英自己填詞。整張專輯的5位作詞人,有四位是女性(那英、劉沁、Kwan、Ting),她們是以女性的觀點來看待感情的多種面向 [5] 
黃中平、鄺盛、馬宜中等團隊人員在內地、香港、台灣、日本四地為那英拍攝專輯中的MTV,黃中平為了解決那英出國的不便,便在香港拍攝那英對嘴的部分,MV故事的情節為求異國的情調與不同風俗、景緻的美感,創作團隊遠赴日本東京取景,在拍攝時遇到颶風在成日光地區的山崩,讓拍攝的期間增加了很多的困難,因為語言難以溝通和對於工作的敬業,讓《船》、《一笑而過》在拍攝上相當不容易 [5]  。《我不是天使》是由演員范植偉擔任男主角,其中一場下雨的戲,便出動了上海的消防車,讓全上海下起了大雨 [6]  。《反省》則是到黃埔江邊取景。拍攝的時候正值上海市的下班時間,人與車輛塞滿了整條馬路,那英的拍攝工作也引來許多人的圍觀,造成了當地交通癱瘓 [2]  。造型師方綺倫為了那英的專輯造型,他一路由香港買到日本,從台灣買到香港。該造型以帥氣、年輕的氣氛為主,讓大家見識到那英不同以往的風貌。 [5] 

我不是天使專輯曲目

編號
  
曲目 作詞 作曲 
01
  
《一笑而過》那英劉國明、劉志文
02
  
《我不是天使》那英 伍佰
03
  
《反省》Kwan周傳雄
04
  
《貪戀》Ting劉沁
05
  
《哭過以後》Kwan鄧智彰
06
  
《船》陳曉娟陳曉娟
07
  
《像我這樣的情人》林夕深白色
08
  
《愛依然》劉沁劉沁
09
  
《爭分奪秒》Kwan張亞東
10
  
《再會不再見》林夕Aleksandar Masevski 
以上信息來自 [7] 

我不是天使專輯鑑賞

在作詞部分,集合內地、香港、台灣三地知名的創作才子、才女聯手出擊,其中林夕及那英最為顯著。林夕的歌詞感情的細膩與用詞的精準,讓許多感情男女為之動容。那英讓直率的感情加上不做作的文字,道盡女人對感情的依賴與不捨。那英對於情歌以往的模式都侷限在愁苦和傷感的路線,這次那英作了些許的改變,也唱出對於感情的眷戀和幸福。專輯10首歌,唱出對於情感生態的10種態度。 [5]  (網易評價)
該專輯主打曲目《我不是天使》以感性的筆觸生動形象的描繪了女性沉浸愛情之中的甜膩、離苦、猶豫與無可奈何,也着實地搶去了同專輯中林夕、劉沁等大牌詞人的不少風頭 [8] (北方網評價)
在這張專輯中製作人與配唱製作人也激發出那英的潛能。除了保有那英原來的高亢吶喊式唱法,也為那英嘗試了Soft Rock與氣音的浪漫表情和真假音轉換的高難度唱法,為專輯增添適度的技巧,也增加更高的聆聽度 [7] (騰訊評價)

我不是天使獲獎記錄

時間獎項類型獎項名稱獲獎歌曲獲獎情況
2001第二屆《音樂風雲榜》頒獎盛典年度最佳女歌手獎 《我不是天使》 [9]  提名
年度最佳專輯
年度最佳作詞
2002-01-18香港十大中文金曲銅獎《一笑而過》 [10]  獲獎
2003中國金唱片獎金唱片專輯獎《我不是天使》 [1]  獲獎
2003-03-14東方風雲榜
  
十大金曲《一笑而過》 [11]  獲獎

我不是天使專輯爭議

上海榕樹下計算機有限公司因在“榕樹下全球中文原創作品網”上向公眾提供《我不是天使》專輯下載和試聽服務,被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04年5月10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榕樹下公司除了要在他們經營的“榕樹下”網站上刊登致歉聲明,還要為自己的侵權行為向華納公司支付1.5萬元賠償款 [1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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