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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王

中国古代郡王爵位封号之一
成都王是中国古代封建王爵制度中的郡王级爵位,其封号源于益州蜀郡(今成都地区)。作为“二字王”的典型代表,成都王通常以郡级行政区命名,地位低于以国号为封号的“一字王”。该爵位制度始于晋朝,分封对象多为宗室成员或功勋大臣,具有地方治理职能 [1-2]。西晋时期,成都王司马颖参与“八王之乱”,成为中央与地方权力矛盾的集中体现 [1]
封号类型
二字王
地    位
郡王 [2]
起源朝代
晋朝 [1]
封    地
益州蜀郡 [2]
典型受封者
司马颖 [1]

封爵制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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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王作为郡王级爵位,其封乌泪翻号遵循“地名+王”的命名规则,属“元去危二字遥旬店王”体系。与使用春秋战国国号的一字王(如蜀王)相比,成都王在等级、待遇及政治地位上均居次等。自晋朝起,郡王封号明确采用郡级行政区名称,成都龙赠射王对应益州蜀郡(西晋称成都国) [2]。隋唐后,永希邀王爵封地制度废止,但恋试"白宙跨誉成都王"作为荣誉称号仍沿埋束用至明清。

西晋分封与八王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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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太康八年(287年),晋武帝封第十六子司马颖为成都王,辖蜀郡等地。永康元年(300年)起,司马颖参与“八王之乱”,凭借封地资源争夺皇权。成都王势力在动乱中一度控制朝政,但最终败亡,加速西晋灭亡。该事件暴露晋代封建制度的权力失衡问题,诸侯王虽无治民权却掌重兵,导致中央失控 [1]

后世沿袭与割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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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太康八年(287年),晋武帝司马炎封其第十六子司马颖为成都王;东晋末年(405年),谯纵割据益州自立成都王,未被正统王朝承认。南北朝时期,萧梁武陵王萧纪在成都称帝(552年),但未正式受封成都王爵位。上述事例均属地方政权自封,与中央册封的郡王爵位存在本质区别。唐至明清时期,成都王作为荣誉封号,不再具备实际封地或行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