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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府志

鎖定
《成都府志》,何如偉所著典籍。由舉人徐仰廉、秦州州判羅鑣等纂;佟世雍、王元士、章元煒等序;李斯佺跋。流傳有八卷,實為三十五卷,除風俗、土產兩門合為一卷外,其他均各自為卷,所載三十六門,約合25萬字。今存康熙二十五年(1686)纂修本。
書    名
成都府志
作    者
何如偉
正文字數
約 25 萬字
徐仰廉、羅鑣

成都府志歷史淵源

纂修背景
此志為奉敕纂修。康熙二十五年(1686),已平定了吳三桂、耿精忠等蕃王之亂,國政日趨安定,便下令編纂各種史書、志書,如《太祖實錄》、《三朝聖訓》《大清會典》《賦役全書》《大清一統志》等,均次第開修。敕修《大清一統志》即在康熙二十五年(1686),不少省府州廳縣誌便在這一時期問世。此成都府志也編成於是年,惜未及刊行,迄今僅是抄本流傳。此志於康熙二十五年(1686)修成。纂修此府志時,襄事諸公均未曾見到明天啓《新修成都府志》,無論是佟世雍自序,還是成都同知王元士、通判章元煒、成都府茂州知州兼成都縣事李斯佺等人的序跋中,隻字未提。主要是因為成都在明季“四經兵燹”,一切文獻,皆蕩然無存了。
歷史影響
此志最有價值者,是如實記載了經過明季兵燹之後四川境內所遭受嚴重破壞,以及清初逐漸得以恢復的情形。例如“十室九空”“百里斷炊煙”“昔之繁華城鎮,衰為豕藪鹿場”等等。康熙初期鼓勵外省農民入川耕種,發展農業生產,恢復四川經濟。在籌邊門中,對明末清初派兵征剿四川西南各少數民族如藏、彝、苗、羌等部落的史實記述極詳細,是研究川中民族關係史的珍貴資料。

成都府志內容目錄

星野
形勝
山川
建置
沿革
城池
宮室
公署
學校
祠祀
貢賦
帝王
秩官
名宦
科第
人物
孝義
節烈
隱逸
流寓
仙釋
風俗
土產
古蹟
陵墓
寺觀
祥異
僭據
屯田
水利
茶法
鹽法
兵制
驛傳
籌邊
藝文

成都府志流傳版本

版本一
何如偉所著,成都人,崇禎十二年(1639)舉人;佟世雍纂修,遼東正藍旗人,康熙十九年(1680)成都知府 [1]  。今存康熙二十五年(1686)纂修本。
版本二
《新修成都府志》(五十八卷),是明馮任修,張世雍等纂的一部著作。
馮任,字重夫,浙江慈溪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丁未科進士。萬曆四十五年(1617)任成都府知府,崇禎八年(1635)至十一年(1638)任山海巡撫。張世雍,原名世基,四川潼川(今三台)人。崇禎四年(1631)辛未科進士,任刑部主事。
明代纂修成都府志,始於明宣宗宣德初年(1426)。這在明天啓《成都府志》中有所提及,馮任撰的《成都府志後序》稱:“宣廟初,五羊陳公廷器乃鋭為成都府志,亦僅儀禆湛之業。後五十年為成化丙申,襄城李公勉復加纂輯,稱全書,而今已放佚不可睹矣。”陳璉,字廷器,廣東莞縣人,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590)舉人,歷官河南許州,安徽滁州、江蘇揚州等知州,明永樂後期升任四川按察使,正統初(1436)升南京禮部左侍郎。陳璉雖有修志之舉,然終未竟其事。留待五十年後,即明憲宗成化十二年(1476),李敏“復加纂輯”。李敏,字公勉,河南襄城縣人,明景帝景泰五年(1454)進士,授御史,明憲宗成化年間升任四川布政使,後官至户部尚書。李敏纂修的“成都府志”(原名《四川成都志》二十五卷),雖稱為全書,但經過一百四十五年之後,到明熹宗天啓元年(1621)時,便已“放佚不可睹”,如今更是片紙無存,莫可稽查了。今可睹者,最早即為明天啓初年撰修的府志。
《新修成都府志》是在成化十二年(1476)李敏(字公勉)倡導編修的《四川成都府志》基礎上編纂的。開局於泰昌元年(1620),以知府馮任等為總裁,謝壽舉、張世雍、楊懋方、李蒞等進行補充、完善,於萬曆四十六年(1618)成書,天啓元年(1621)刊印。此書張世雍用力最多。全書分四十一門八十目,約75萬字。因其是四川布政司首府的志書,所以書首有四川巡按監察御史薛敷政(江蘇武進縣進士)、四川左布政使,後升為四川總督的朱元燮(朱燮元,字懋和,浙江山陰(今浙江紹興市)人。萬曆二十年(1592)進士。以平蜀黔亂而加少保進少師。《明史》卷249有傳)、四川按察司副使戴燝(福建長泰縣進士)皆為之撰寫了序文,書末有馮任後序。朱燮元序言成書原委、體例甚詳,其曰:“戊午之祀,不佞自隴移蜀,至則《通書》告成,已盛傳矣。次第涉獵,見其綱領具舉,倫次得宜,如紀大宗,然序昭序穆,而不詳昭穆之玄支也。如紀江漢,然為沱為潛,而不詳沱潛之條派也。非不能詳,不及詳也。是史傳之體要也。若乃《成都郡志》,直如四體之有筋骸,然不可不問其詳矣。今分類若干目,合帙若於卷,燦然大備。其山川、建置、城閣、祠宇、科目,總之不離省志者十九。至於猶是疆域也,省以總延袤,而此則州邑有編户之相錯,徼外有番部之震鄰,內順外嚴,不可不詳也。猶是賦役也,省以總徵輸,而此則户口幾十四萬,税糧幾四十萬,比於諸郡,不翅倍之,民力民脂,不可不詳也。猶是水之力,而或勤流鑿,或費堤防。猶是鹽之力,而開產者十一,待哺者十九,利興害伏,不可不詳也。凡此重申畫之條,切畏懷之慮,杜侵漁之釁,昭功令之垂,必不得與民變更者也。至於以名宦列傳者,省志三百,郡益以二百有奇。各懷其政教之澤,而共考諸斷碣之遺,不如是,無以別仁暴也。以忠節列傳者,孝義列傳者,貞烈列傳者,省以類聚,郡則井而列之,省以舊述,郡則博而傳之,不如是,無以修人紀也。以人物列傳者,郡益省而三之,以隱逸列傳者,郡益省而倍之。尚論者取以傳信,好德者舉爾所知,不如是,無以大勸戒也。此不得不與時污隆者也。若乃藝文,詔世諸體燦焉,眾美絢焉。特於省志一一標錄,非成都之豪傑,即其紀言事於成都者也。是書也,羅材於文學,採議於物情,而折衷之於郡伯,良工詢苦心矣。餘考記載,常璩作《華陽志》,自先漢至晉初四百歲,而士女可書者得四百人。後自晉初至周顯德凡七百歲,而寥寥無稱。其他湮沒,亦複稱是。豈前後文獻,頓爾懸殊,祇無作者,遂成旦晝!有志之士,安得不熙不失樂生之心,殆為第一義。善乎,羅琛之言曰:”牀上有百錢布被,甑中有數升麥飰。蘇張巧説於前,韓白按劍於後,將不能一夫為盜,況貪亂乎!“今之郡守,即古之節度安撫,以水鑑者一面,以人鑑者千古。得是編而存之,前車具在,勸戒炯如,殆守作志之深心哉!餘不佞,特為表而出之。”
全志編撰體例為:卷一輿圖、凡例,卷二成都紀、分野、山川志、疆域志,卷三風俗志、建置志、學校、城郭、公署、祠廟、宮室、關梁、寺觀、陵墓、古蹟,卷四賦役志,卷五食貨志,卷六水利志、鹽法志、驛傳、倉巡雜署,卷七官職沿革表,卷八屬官守表,卷九屬官守表,卷十至卷十二官守列傳,卷十三科第表,卷十四至卷十五歲貢表,卷十六至卷二十二人物列傳,卷二十三忠節列傳,卷二十四孝義列傳,卷二十五僑寓列傳,卷二十六隱逸列傳,卷二十七至卷二十八貞節列傳,卷二十九仙釋列傳,卷三十至卷五十八藝文志。
此志是目前所能見到的最早一種成都府志。其資料來源,除水利資料為各縣提供外,多因襲前人,並參考其他雜史、雜著,陳陳相因,無甚新意。“凡例”首條便稱:“成都舊志,今總無考。因旁搜史傳,合郡縣之散見者,博採而編輯之。”雖未明言,但從全志的內容來看,較多的則是來自明正德、嘉靖、萬曆等朝纂修的《四川總志》。其中以人物和藝文兩門所佔比重較大。職官、科舉、人物共二十三卷;而藝文則多達二十九卷,幾乎佔全書的一半。藝文大多取自楊慎等《全蜀藝文志》和杜應芳《續補全藝蜀文志》。輿地部分篇幅雖然不算很大,但對於明代以前成都府所屬各州縣之山川疆域、城池關津、古蹟名勝、風俗民情等記載頗詳。而明代成都府所轄地域較廣,共領六州二十六縣,為清代建制的二倍以上。這對於研究成都古代地域之沿革變遷、名跡風物極有史料價值。
存天啓元年(1621)原刻本,藏美國國會圖書館,國內僅有傳抄本。 [1] 

成都府志學術研究

此志由何如偉與郡舉人徐仰廉,及秦州州判羅鑣等纂成。有佟世雍、王元士、章元煒等序,李斯佺跋。其書總目作八卷,實為三十五卷。除風俗、土產兩門合為一卷外,其他均各自為卷。體例分,三十六門,約25萬字。各門類所記,較天啓舊志簡略,尤以藝文為最,凡舊志所載者皆不復錄,僅輯錄清初四川、成都府主要官員對於重建、新修各署衙、學校,書院,寺觀、祖廟之記敍,且只十餘篇約萬餘字。卷前有府輿圖,府城方形,四門,府治居於中,東為成都縣,西為華陽縣。按此志修時,成都府領縣二十四,而華陽已併入成都,而府輿圖仍列華陽、成都為二,疑此圖系描繪於舊志。《沿革》謂:“成都古為蜀國,周武王伐紂,蜀輿焉,秦惠王置蜀郡。迄漢又分置廣漢郡,武帝時改置益州,晉武帝始改名成都,宋、齊因之。隋復為益州,唐天寶初又改為成都;明皇遷蜀,曾稱南京。五代時為王氏孟氏割據,宋復其地,置成都府,元、明、清因之。”卷二十六僭據,列蠶叢氏、杜氏、王氏、孟氏、巴國諸篇,卷二十四籌邊,末附蜀難紀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