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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鎖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成立於1950年12月,1997年12月,為成都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2001年6月在成都市新一輪機構改革中經四川省委、省政府批准,由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改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類    別
政府機構
地    點
成都市
成立時間
1950年12月

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機構簡介

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現有辦公室、財務管理處、房地產管理處、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處、車輛管理處、綜合管理處、保衞處、監察室、人事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機關黨委等11個職能部門處室,局機關工作人員76人。局屬企事業單位24個,全局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400餘人。

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能

管理局的主要職能:全市各級行政、事業單位車輛編制的審批和管理;市政府部分委、辦和事業單位的財政二級,預、決算管理和監督;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和市政府機關行政用房管理;市級機關政府採購的組織實施;市政府辦公區餐飲、水電氣供應和辦公區行政管理;全市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後勤保障等。

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文書檔案、通訊、保密、信訪、目標管理督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接待、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建設、信息化建設、辦公設施設備的購置、固定資產實物台賬管理等工作;承擔局長辦公會會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管理工作;聯繫市級機關幼兒園工作。
(二)財務處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年度預算的編制、審核工作;管理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各類經費,包括市級機關房改資金、房屋修繕資金、行政辦公中心運行經費等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賬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財務管理;指導、監督局屬各單位財務及會計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各單位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
(三)節能管理處
負責對市級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統一管理,並制定有關制度和管理規定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市級機關和事業單位辦公用房、住宅和集中辦公區設施設備的產權管理等工作;負責對機關和事業單位閒置、超標準配置資產進行調劑,建立機關國有資產整合、共享共用機制;聯繫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服務中心工作。
(四)房地產管理處
負責市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房屋的建設、分配、維修改造工作的集中管理,包括基建項目計劃立項、審核、報批、監督檢查以及房屋普查、建檔、統計和查詢等工作;負責市級機關、直屬事業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並組織實施住房貨幣化補貼工作;組織建設、分配和管理市級機關工作人員經濟適用住房;指導局下屬單位承擔的房屋維修改造工作。
(五)車輛管理處
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車輛管理工作,包括擬定車輛配備原則和標準並負責車輛編制管理和購置審批,制定市級部門車輛配備、更新、報廢和調劑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以及市級部門車輛處置各項準備工作,承擔市級重要會議、活動用車的調配工作等;指導市級機關和事業單位車輛的保險和理賠工作;制定和指導實施市級各單位車輛使用管理辦法,協調市級機關交通安全工作;研究探索公務用車改革、服務外包的思路與辦法;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出台的公務用車相關政策規定。
(六)綜合管理處
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行政事務管理,包括行政辦公中心物業管理、市級機關後勤服務社會化工作的組織實施、各項後勤保障服務外包項目招標及其合同簽訂與履約情況的監督管理、市級機關的愛國衞生和義務勞動等公共事務的組織協調等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局以下(含局級)工作人員集中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聯繫機關會議服務中心、機關生活服務中心工作。
(七)保衞處
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安全保衞,指導和協調市級機關各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人民防空工作,包括維護辦公區區域內正常工作秩序、配合相關部門處置市級機關辦公區羣體上訪和各類突發事件、行政辦公中心安全防範監控系統使用與維護以及停車場和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等工作;聯繫武警、公安、物業管理公司安保工作,檢查、指導市級領導集中宿舍區安全保衞工作;承擔市級機關工作人員集體户口的管理工作;審核發放機動車出入證。
(八)生活保障處
負責市級領導以及指定的有關領導同志生活保障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市級領導集中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九)發展指導處
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和機關後勤服務的綜合調研,研究探索全市機關事務管理體制與機關後勤服務機制改革發展方向,擬定機關事務管理、保障服務工作規章制度和局機關工作制度等工作;承擔成都市機關後勤工作協會的日常工作和推進市級機關節能減排相關工作;聯繫成都市政府採購服務中心工作;指導市級機關和區(市)縣後勤服務單位的業務工作。
(十)人事處
負責局組織人事、培訓、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備案人員出國出境審核等工作;承擔局黨組會議和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議會務工作;指導局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制定聘用、借用人員管理辦法並督促檢查實施情況。
(十一)紀檢監察處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局系統各單位的財務審計、監督工作。
(十二)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日常管理與服務和執行工資福利政策基礎性工作;承擔局機關計劃生育、職工醫療保險等工作;指導局屬各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三)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務工作,領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組織的工作;承擔局中心組學習會務工作和局黨組創建“四好班子”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局機關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對口扶貧、公益活動、訪貧問苦和慰問等工作;協助做好局信息化建設工作。
[1] 

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歷史沿革

1950年12月,成都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市政府秘書處行政科的基礎上,組建成都市政府行政處,下設供給科、生產科、管理科、醫療所,負責市政府機關的事務性工作。生產科管理市屬紅旗鐵工廠、紅旗玻璃廠、紅旗印刷廠、成都火柴廠、錦江石灰廠。編制人員68名,經費渠道為行政費開支。
1952年增設秘書室。
1953年,成都市政府辦公廳行政處改稱成都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處.歷任處長馬融(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任)、高新德。
1955年1月,成都市政府改稱為成都市人民委員會,同年2月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處更名為成都市人民委員會機關事務管理處。內設管理科、財務科、食堂科、人事科和修建辦公室。管理成都旅館、三槐樹招待所、陝西街招待所、沙河堡招待所、飼養場和市級機關託兒所。原行政處管理的工廠移交市企業局。歷任處長:安明甫、姬富民。副處長:李光夫、唐舜禹、趙繼和。
1966年5月16日"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成都市人民委員會機關事務管理處停止行使正常工作職能。
1969年成都市革命委員會成立後,組建了市革委辦事組行政組,維持機關的日常事務性工作。組長:姬富民;副組長:劉國林、張金聲。
1972年11月8日,調整市委、市革委辦事機構,市革委辦事組行政組改稱為市委、市革委辦公廳行政處。內設機構有:行政管理科、接待科、財務科、食堂科、政工保衞科。管理成都旅館、大觀堰招待所、陝西街招待所、草堂招待所、第五招待所和機關第一、二、三幼兒園。處長:姬富民;副處長:田其相、劉國林、劉富全、黃龍。
1978年7月17日,成立成都市革命委員會機關事務管理局。
1980年5月17日,決定將市房管局部分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和成片宿舍移交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增設房管科,增加人員編制45名。6月22日啓用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章。局長:李方才;副局長:王巨雨、姬富民、劉福全。
1981年黨政機構分設,2月17日,市政府保留機關事務管理局,部分房屋、車輛和人員劃歸中共成都市委行政處。內設機構為:辦公室、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管理三科、車管科、房管科、食堂科、人事科。局長:李方才;副局長:王月鎖、謝芸夫、唐舜禹、趙森林;顧問:姬富民。
1983年7月19日,温江地區併入成都市,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改為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機關事務管理處.原温江行署行政科改為管理三科,增加人員編制30名。温江地區行署幼兒園改為市級機關第五幼兒園,由機關事務管理處對其進行管理。
1986年6月12日,中共成都市委、市政府決定機關事務管理處嚴市政府辦公廳機構劃出,按局級機構對待,行使局的職能。內設機構為8科1室:辦公室、人事科、財務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管理三科、食堂管理科、汽車管理科、房屋管理科。編制控制數141名。
1989年8月1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決定將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處恢復為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1989年9月,同意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8科1室改為8處1室,即辦公室、人事處、財務處、管理一處、管理二處、管理三處、食堂管理處、汽車管理處、房屋管理處。
1990年設立老幹部處;增設宣傳處;撤銷市政府辦公廳保衞處,設立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保衞處。內設機構12個處(室),人員編制149名。局長:李方才;副局長:廖如鬥、楊福全、周美揚、範福榮。
1991年,食堂管理處更名為生活管理處.
1997年,成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設立11個職能處(室)和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財務處、房管基建處、管理一處、管理二處、管理三處、車輛管理處、保衞處、企事業經營管理處、監察審計處、人事處、直屬機關黨委.機關人員總數129名,幹部80名、工勤人員49名。局長:丁定理(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任);副局長:廖如鬥、楊福全、範福榮、何明善、周美揚。
2001年,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改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內設機構11個處室,辦公室、財務處、政府採購處、房地產管理處、車輛管理處、綜合管理處、保衞處、人事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直屬機關黨委、監察室。機關行政人員編制52名,幹部44名,工勤人員8名。市政府副秘書長朱樹喜兼任局長;副局長範福榮、蘭蓉記、田豐。
2003年,市政府賦予成都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職能。設立了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處、撤銷政府採購處、成立了成都市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服務中心。新一屆領導班子換屆完成。局長:張小彥,副局長:蘭蓉記、田豐、朱志萍。2006年3月,根據工作需要,由高現力同志任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小彥同志調任市委副秘書長。2007年12月,根據上級領導安排,張秀華同志任局黨組書記、局長。高現力調任市人大財經會副主任。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