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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屍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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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屍癖(Necrophilia)指通過與屍體發生性關係來獲得性滿足的行為,是一種性慾倒錯,也被稱為necrophilism, necrolagnia, necrocoitus, necrochlesis, thanatophilia。Necrophilia 起源於希臘語:νεκρόϛ(nekros,“死”)和 φιλία(philia,“愛”) [1]  。戀屍癖可以單獨出現,也與許多其他性慾倒錯障礙相關聯,如施虐狂(sadism)、食人(cannibalism)、吸血(vampirism)、食屍(necrophagia)、對兒童屍體的性興趣(necropedophilia)和對動物屍體或被殺動物的性興趣(necrozoophilia) [2] 
戀屍癖被世界衞生組織(WHO)在其國際疾病分類(ICD-10)中歸類為性慾倒錯,其代碼為F65.8。在美國《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5版)》(DSM-5)中,沒有為戀屍癖指定任何特定的編碼,戀屍癖被歸在代碼302.9(其他特定的性慾倒錯障礙)中 [3] 
中文名
戀屍癖
外文名
Necrophilia
釋    義
通過與屍體發生性關係來獲得性滿足的行為,是一種性慾倒錯
學    科
精神病學

戀屍癖分類

在《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5版)》(DSM-5)中,對屍體產生反覆的、強烈的性興趣,在重要的功能領域引起明顯的痛苦或損害,可以被診斷為其他特定的性慾倒錯障礙(戀屍癖)。
戀屍癖被分為以下十個子類 [2] 
I 類:角色扮演者(Role players)——不想與死人發生性關係,與假裝死去的活人享受性愛。
II 類:浪漫的戀屍癖(Romantic necrophiles)——失去親人的人,保存親人的屍體,將其製成木乃伊並與它一起睡覺,或將部分身體隨身攜帶。不會對任何其他屍體表現出類似的興趣。
III類:戀屍癖幻想者(Necrophilic fantasizers)——幻想與死者交往。可能會參觀墓地和殯儀館,可能會在死者面前自慰。
IV類:觸覺戀屍癖(Necrophilic fantasizers)——通過觸摸屍體性喚起。可能會操縱死者的性器官以獲得刺激。
V級:戀物戀屍癖(Fetishistic necrophiles)——保留屍體的一部分,例如乳房,像護身符一樣佩戴或放在口袋裏。與 II 類戀屍癖不同,他們用在生活中沒有戀愛關係的陌生人屍體做這件事。
VI級:死靈狂(Necromutilomaniacs)——對屍體的興趣不僅僅是觸摸,其快感來自肢解屍體。
VII 級:投機取巧的戀屍癖(Opportunistic necrophiles)——通常他們會滿足於與生者發生性關係,但如果有機會,會投機取巧地與屍體進行性交。
VIII級:常規戀屍癖(Regular necrophiles)——不喜歡與活人發生性關係,更喜歡用屍體進行性交。
IX 類:殺人戀屍癖(Homicidal necrophiles)——這一類是最危險的,因為他們會為了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而殺人。然而,他們能夠與活人發生性關係,但與死者發生性關係的需求如此之大,以至於他們必須做出殺人行為。

戀屍癖特點

戀屍癖的一個特點是極度缺乏自尊和根深蒂固的自卑感。他們對拒絕異常敏感,會尋找一個永遠無法拒絕他們的安全性伴侶。閹割焦慮、男性無能感和對女性的恐懼可能在某些情況下起作用。由於這些因素,犯罪者覺得有必要通過羞辱一個完全屈從的受害者來證明自己的力量。
戀屍癖者往往有不止一個動機,真正的戀屍癖最常見的動機是擁有一個不抗拒和不排斥的伴侶。其他動機包括:與浪漫伴侶重聚、對屍體有意識的性吸引力、試圖獲得安慰或克服孤立感、試圖通過表達對兇殺案受害者的權力來獲得自尊。而不太常見的動機有:沒有生活伴侶、對女性恐懼的補償、認為與活着的女人發生性關係是一種道德罪過、需要獲得對性伴侶的完全控制感、執行一系列破壞性行為、需要進行無限的性活動 [4] 
肇事者可以來自任何性別,但其中大多數是單身男性。職業通道是肇事者獲取屍體的最常見方式,例如太平間服務員、掘墓人、醫院搬運工、殯儀館工作人員等,其工作的對象可以不受限制地接觸屍體,僅出於這個原因,他們在戀屍者中的比例過高。研究發現,69%的戀屍癖者有職業接觸屍體的機會。在大多數情況下,肇事者的平均年齡為 26.1 歲,犯罪通常發生在埋葬之前。戀屍癖的受害者大多是女性,平均年齡為 30.4 歲。此外,在與屍體發生性關係之前,戀屍者常有飲酒行為 [5]  [5]。戀屍者謀殺的主要動機是性滿足,大量從事戀屍癖的性殺人犯似乎患有勃起功能障礙[1]

戀屍癖病因

童年時期的顱腦外傷、性功能不全、酗酒、吸毒、顳葉異常、虐待、過度批評和忽視,以及童年時期的性虐待都與戀屍癖有關。曾有人認為戀屍癖有遺傳基礎,但現還存疑,尚未發現與戀屍癖相關的基因。有研究表明,戀屍癖似乎與嗜睡症有一些共同特徵,但這兩種綜合徵並不一定反映了相同的潛在病理。回到母體的願望、俄狄浦斯衝突和閹割焦慮可能導致嗜睡症。
精神分析的研究主題集中於個體對父母形象無意識壓抑的敵意和探索母親身體的虐待狂衝動。在某些情況下,一種根深蒂固的報復慾望從支配母親轉移到支配配偶身上,導致一方面的愛或欽佩與另一方面的痛苦或屈辱之間產生一種強迫性和欣喜若狂的聯繫 [3]  。一些精神分析學家聲稱,克服原始場景創傷的需要是導致後來的戀屍癖的原因。原始場景是指幼兒對父母交往的實際或想象的觀察。例如,孩子將性行為誤解為父親對無助的母親發動了兇殘的攻擊,這導致孩子產生了壓倒性的創傷性焦慮。這種對父母性別的解釋為後來出現的殺人罪形成了無意識的基礎 [4] 

戀屍癖法律法規

大多數國家都有某種立法來處理屍體的非法行為。一般來説,從最温和和最不明確的法律到最強和最明確的法律。它們可以分為三類: I 類、II 類和 III 類法律。I 類法律是最不明確或最模糊的。沒有提到戀屍癖甚至屍體,但如果執法部門需要,他們可對戀屍癖進行指控。這些主要涉及不自然的行為或反自然的罪行,而沒有特別提到屍體。II 類法律是“虐待屍體”法律。這些法律提到了一個人“知道會激怒合理的家庭情感”或“會激怒合理的社區情感”的行為。這些法律中的大多數都沒有明確提及人類的性活動或特定的性行為。使用這類法規起訴戀屍癖者要容易得多。III 類法律提供了最明顯的戀屍法示例,其中特別提到了與屍體的性活動,並且在許多情況下,“戀屍癖”或“屍體的性侵入”一詞或類似的短語出現在法規中 [3] 
各國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戀屍癖中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盜竊屍體罪,是指秘密竊取屍體,置於自己實際支配下之行為。侮辱屍體罪,是指以暴露、猥褻、毀損、塗劃、踐踏等方式損害屍體的尊嚴或者傷害有關人員感情的行為 [6] 

戀屍癖澳大利亞

根據《1900年犯罪法》第81C條,如有以下不當處理屍體行為,將受到懲罰:
(a)不雅地干擾任何屍體,或
(b)不當地干擾或侮辱任何屍體或遺骸(不論是否埋葬)
可處監禁兩年。

戀屍癖巴西

巴西《刑法》(第2.848號聯邦法令)第212條規定:虐待屍體或其灰燼,拘役一至三年,並處罰款。

戀屍癖印度

印度《刑法典》第297條:“擅闖墓地”等——任何人,意圖傷害任何人的感情,或侮辱任何人的宗教,或明知任何人的感情可能會受到傷害,或任何人的宗教可能會因此受到侮辱,在任何朝拜地或瞻仰地,或任何為舉行葬禮而設立的地方,或作為死者遺體的存放處犯下侵入,或對任何人類屍體提供任何侮辱,或對任何為舉行儀式而聚集的人造成干擾葬禮儀式,將被處以可延長至一年的有期徒刑,或罰款,或二者兼施 [3] 

戀屍癖新西蘭

根據1961年《新西蘭罪行法》第150條,“在遺體方面的不當行為”是一種罪行。第(b)款詳細説明,如果有人“不當或不雅地干涉或侮辱任何屍體或遺骸(無論是否埋葬)”,則適用此規定。根據該項法令,與屍體發生性行為可能會被判處兩年監禁。

戀屍癖南非

2007年《刑法(性犯罪及相關事項)修正案》第14條禁止與屍體發生性行為。

戀屍癖瑞典

《瑞典刑法典》第16章第10節將戀屍癖定為犯罪行為,但並未明確提表述。戀屍癖屬於“禁止虐待屍體或墳墓”規定的範疇,最高可判兩年監禁。

戀屍癖英國

2003年之前,戀屍癖並不違法,但在公共場所暴露裸體屍體被列為公共妨害。根據2003年的《性犯罪法》第70條:
對屍體進行性侵:一個人在以下情況下構成犯罪:a.他故意用身體的一部分或其他任何東西進行插入,b.被插入的是死者身體的一部分,c.個人知情,或不在意插入對象和是否插入,d.插入關乎性行為。一經公訴罪名成立,可處監禁不超過2年 [3] 

戀屍癖美國

目前還沒有專門禁止與屍體發生性行為的聯邦立法,但很多州都有自己的法律。美國佐治亞州的法律第16-6-7條規定:1.戀屍癖:當一個人與屍體進行任何涉及一方的性器官和另一方的嘴、肛門、陰莖或陰道的性行為時,即構成戀屍癖。 2.犯有戀屍癖者,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美國目前唯一提及“戀屍癖”的州法規 [3] 

戀屍癖治療

對戀屍癖的治療類似於對大多數性慾倒錯的治療。除了提倡相關精神病理學的治療,目前還沒有足夠數量的戀屍癖者來建立任何有效的治療方法。根據現有數據,建議臨牀醫生:
確定病人是否有戀屍癖
利用與戀屍癖有關的精神病理學內容
建立心理治療關係
為更高性慾的男性患者提供抗雄激素
幫助病人找到正常的性關係
通過脱敏幫助將戀屍癖幻想轉移到有生命的物體上 [7] 

戀屍癖動物行為

戀屍行為不僅出現在人當中,也發生在動物身上,主要涉及活着的雄性和死去的雌性或雄性之間的性相互作用。長期以來,戀屍癖一直被認為是一種適應不良的行為,並且還與死亡風險增加有關。然而,有人提出,戀屍癖行為是某些物種的一種適應性行為,因為它可能會產生可存活的後代 [8]  。儘管這種行為會帶來相關的精力消耗和時間消耗成本,但研究者已經發現了一些同種死亡兩棲動物的戀屍行為。雄性聚集在繁殖區的數量比雌性多,並且會呼叫或積極尋找雌性。雄性之間的競爭非常激烈,以至於在某些情況下,抱合行為會出現在死亡的同種動物中,例如雌性、其他物種,甚至植物或無生命的物體。據記載,雄性海蟾蜍與死去的蟾蜍甚至無生命的物體交配。在野鴨中已知有異性戀戀屍癖。荷蘭鹿特丹自然歷史博物館的Moeliker描述了綠頭鴨同性戀戀屍癖的奇怪案例,其中一隻雄性綠頭鴨與一隻死去的雄性綠頭鴨交配了近75分鐘 [3] 

戀屍癖常見問題

1、戀屍癖行為屬於強姦嗎?
一些的立法機構在強姦法規中打算將“人”指為活生生的人。這一概念的前提是,對屍體的侮辱與對活人的侮辱是有區別的。因此,戀屍癖被標記為對死者的虐待。戀屍癖會引起受害者和整個社會的不尊重。一些團體或個人抗議將戀屍癖合法化,根據他們的辯解,戀屍癖者也有權像普通人一樣享受性生活。由於無法招架戀屍癖等攻擊,及其在法律適用方面的特殊性,屍體在法律面前被視為準主體。一些國家為了加強對屍體的保護,將屍體轉化為財產。這種合法的操作賦予了屍體準主體地位,它(屍體)可以歸某人所有。一些立法機構設法提升屍體的地位。這涉及一個問題,即戀屍行為是否會構成危害自然罪,如果這個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那麼它意味着“人類”也包括屍體。正是由於這種方法或分析,一些地區試圖將戀屍行為指控等同於強姦罪,但大多立法機構都強制區分了活體和死者之間的區別 [1] 
2、戀屍者與食屍者的區別?
很多時候,戀屍者用於性目的的屍體不是新鮮的,而是從墳墓中挖出的腐爛屍體或木乃伊。有些人只喜歡骨頭。然而,食屍者更喜歡新鮮的肉,或者為了精神目的而食用死去的親人。食屍者的範圍很廣,從只想舔死人的生殖器或乳房的人,到只想吞食特定部位的人,再到會吃掉整個身體的嗜屍者。
參考資料
  • 1.    SWARTZ N. The Judicial Implications of Necrophilia[J]. Advances in research, 2015,5(2): 1-7
  • 2.    AGGRAWAL A. A new classification of necrophilia[J]. Journal of forensic and legal medicine, 2008,16(6): 316-320
  • 3.    AGGRAWAL A. Necrophilia[J]. Maulana Azad Medical College, 2016: 583-587
  • 4.    VASUDEVAN A K, DHARMA P K, ECCLESTON L. Necrophilia: A Study of the Psychoanalysis i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Offenders Who Sexually Molest the Dead[J]. Medico-Legal Update, 2019,19(2): 12
  • 5.    ISLAM M R, QUSAR M S, ISLAM M S. The first necrophilia incident in a morgue of Bangladesh: Evidence from media reports[J]. Current Research in Behavioral Sciences, 2021,2
  • 6.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M]. 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2021
  • 7.    LAZARUS A A. A case of pseudo-necrophilia treated by behaviour therapy[J]. 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ology, 1968,1(24): 113-115
  • 8.    PINTANEL P, OBANDO-MORENO G, MERINO-VITERI A. Necrophiliac behaviour in the recently described species Scinax tsachila (Anura: Hylidae), with a review of necrophilia in amphibians[J]. Neotropical biodiversity, 2021,7(1): 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