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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州應宏詞試片言折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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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州應宏詞試片言折獄論》是唐代歐陽詹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懷州應宏詞試片言折獄論
作    者
歐陽詹
創作年代
唐代
出    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懷州應宏詞試片言折獄論作品原文

懷州應宏詞試片言折獄論
夫子説季路於人曰:“片言折獄者,其由也歟?”夫子之言,蓋有激於季路之雲也。後之人不窮聖旨,以為夫子美夫季路,任一時之見,輕而折獄者,十有八九焉。迂哉!斯人也。夫兩訟之為獄,獄折而有刑。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變,不其重歟?
古之帝王,將刑一人,循三槐,歷九棘,訊羣臣,訊羣交,訊萬人。億兆絕議,然後致法。徇於朝、於市、於野,昭然與眾,方棄之,所以不易也。君莫聖於堯,而有舜、禹、稷、契佐之;莫明於舜,而有夔龍、縉雲、高陽佐之。莫哲於禹,莫賢於湯,莫察於文武,莫敏於成康,於時皆濟濟盈朝,明明在位。豈無獨見,而可臆斷?慎刑之道,如斯不敢失,明刑獄不可輕也。凡至獄訟,多在小人,至於訟也,皆欲己勝,何則?不勝,乃罪戾隨之。若是,則君子時或妄訟於人,未有小人而能自訟者。片之為言偏也,偏言一家之詞也。偏詞雖君子不信之,矧非君子乎?且先師曰:“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巫以鬼神佔,醫以筋脈體,無恆之人,筋脈且不足以自體,而況訟乎?鬼神不足以為佔,而況視聽乎?以斯折獄也,小則肌膚必有扶撲之濫焉;大則性命必有鈇鑕之冤焉。
夫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師老聃而崇周公,此六人無一以傷於人者。夫子豈好輕傷哉?脱夫子實為片言可以折獄也,不幾乎一言可以喪邦歟!夫子之言,非於季路,賢者審之,片言不可以折獄,必然之理也。 [1] 

懷州應宏詞試片言折獄論作者簡介

歐陽詹(約761一約801),字行周,泉州晉江(今福建南安)人。貞元八年(792),與韓愈、李觀、李終、崔羣、王涯等同登進士第,時稱“龍虎榜”。十三年,遊興元。蜀中,獻詩嚴震、韋皋。還京,官四門助教。十五年.韓愈自汴州朝正京師,詹率其徒伏闕下,舉愈為博士,不果。十六年,北遊太原,與鄭儋、嚴縵唱和。歸京,尋卒。有《歐陽詹集》十卷,今存。《全唐詩》編詩一卷。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4155頁
  • 2.    陳伯海主編;孫菊園,劉初棠副主編;陳伯海書系主編;朱易安,查清華副主編,唐詩匯評 增訂本 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11,第266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