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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

鎖定
根據中共懷化市鶴城區委、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鶴髮〔2015〕4號)和《中共懷化市鶴城區委、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鶴髮〔2015〕5號)文件精神,設立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
文    件
鶴委〔2010〕37號
主要職責
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税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區財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導全區財政工作;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
(二)代政府起草財政、財務、會議管理的制度及辦法。
(三)承擔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代編全區財政收支預算,彙總全區財政總決算;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訂區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承擔彩票監管工作。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區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税收調整政策,反饋政策執行情況,提出調整建議。參與區管理權限內有關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調整方案的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
(七)負責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八)負責審核和彙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負責區級監管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擬訂區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衞生支出,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貫徹執行政府內外債務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區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承擔財税領域交流與合作的具體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實施全省會計行政法規規章。負責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核發。
(十三)監督檢查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四)研究分析國家金融政策、宏觀金融形勢和全區金融運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區金融市場體系建設。
(十五)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
(十六)參與實施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整頓和規範全區金融市場秩序,防範、化解、處置各類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十七)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設16個內設機構:
(一)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聞、安全保密、建議、提案辦理、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綜合計劃股。研究國家、省、市、區宏觀經濟政策和財税政策,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收集和分析國際國內財政經濟信息,為加強改進財政管理提供諮詢和參考;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負責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的有關工作;參與研究行政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和調整方案的設計;制定津貼補貼規範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區屬單位津貼補貼及獎勵發放方案並組織實施,測算工資調整對全區財政支出的影響並提出相關的改革建議。 [2] 
(三)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税政法規股。組織貫徹實施國家財税法律、法規,負責全區財政法制宣傳工作,負責税政管理和税政調研工作,分析反饋有關税收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區本級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
(四)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預算股。研究制定地方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管理區級預備費;承擔部門預算佈置、審核、批覆、調整及公用經費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辦理預算追加事宜;辦理區級財政年終結算事宜;承擔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及其執行情況,承擔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區級預算調整方案,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的具體工作。
(五)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行政政法股。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組織實施《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制定會議費、差旅費等政府性開支標準;承擔區本級有關會議經費的審核管理工作;負責行政政法相關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統一着裝管理工作。
(六)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教科文股。承擔教育、科技、文化、文物、廣播、體育、計生、檔案、科協、知識產權、文聯、地方誌、社科聯、地震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財務管理政策;組織執行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監督管理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和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負責區本級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 [2] 
(七)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經濟建設股。承擔交通、發改委、建設局、城區管理、糧食等部門和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分管部門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本級城建項目資金預算的編制和執行;負責制定交通、糧食等部門基本建設(國債資金)、政策性補貼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監督相關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和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八)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農業股。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扶貧、畜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考意見;執行上級擬訂區級財政支農和財政扶貧政策制度及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分配和管理支農專項資金、財政扶貧資金、特大防汛抗旱資金、農業救災防災資金。
(九)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社會保障股。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殘聯及紅十字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區本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草案;審核彙總全區社會保險基金(資金)預決算草案。
(十)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企業股。承擔經濟和信息、安全生產、國有資產監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和企業虧損補貼;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工作,負責有關區屬企業財務監管。 [2] 
(十一)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對外經濟貿易股。承擔商務、旅遊、外事僑務、貿易促進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管理商務、旅遊、服務業等專項資金並擬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的具體管理工作;審核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購匯人民幣限額。
(十二)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會計股。負責全區會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參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具體工作;指導管理全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聯繫會計學術學會等工作。
(十三)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國庫股。負責區級財政收入的組織協調;管理國庫資金,辦理區級預算繳、撥款;辦理預算內外及財政專項資金的收支結算、劃撥;組織實施國庫現金管理;負責實施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制度推進和完善國庫改革相關制度、辦法;審批批覆國庫集中支付用款額度;負責審計部門審計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有關財政收支情況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區級財政的銀行賬户管理及行政、事業單位銀行開户管理。
(十四)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監督檢查股。負責全區財政監督檢查;提出完善財税法規、財會制度和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監督檢查財政預算的編制與執行,各項財政收入的徵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負責企業國有資本金和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對國有資產、地方金融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和政府債務收支行為等其他領域的監督檢查;受理違反財税法規、政策、制度的重大舉報案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維護財經紀律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財政局內各股室、單位執行財政財務法律、法規、政策及財政預算編制、執行、調整等情況,對違紀違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對全區財政系統財政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業務培訓指導。 [2] 
(十五)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社區財務管理股。負責社區財務收支管理、監督與指導;負責社區中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社區各項配套資金的落實並監督各項專用資金的用途。
(十六)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人事股。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任免、考核、獎懲、人員調配及工資福利等人事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局黨組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2] 

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人員編制

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事業編制2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會計師1名,總經濟師1名,行業工會主任1名,監督檢查股股長1名(高配副科級)。股室領導職數17名。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為2名。 [2] 
五、其他事項
1、管理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區非税收入管理局、區鄉鎮財政管理局、區國庫集中支付局、湖南懷化工業園區鶴城分園財政分局。
(1)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副科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內設機構三個:辦公室、金融與債務股、資產管理與績效評價股。主要職責:擬定全區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區直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對區直行政事業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經營性國有資產徵收佔用費;負責區屬國有產權和股權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產權界定;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公共資源數據庫,為編制區級預算提供信息數據支持,擬定公共資源的統計評價,彙總部門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國有資產效績評價,組織協調公共資源統計信息網絡建設工作,擬訂和執行清產核資的有關制度、辦法,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 [2-3] 

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懷化市鶴城區財政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