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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税金

鎖定
應繳税金是企業單位按照規定應繳納的各種税金。在國營建設單位用自籌資金進行基本建設,按規定應繳納建築税(包括滯納金和罰款)。建築税的繳納,採用分季預繳(第四季度的税款,要在年底前按本季度計劃投資額或上季實際投資額預繳),年終結算,少繳的應補交,多繳的可以抵頂下年税款,全部工程竣工後進行結算,多退少補。國營建設單位用專用基金進行的未納入自籌資金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的更新改造工程,其中的建築工程部分按規定應繳納建築税(包括滯納金和罰款),但不計入工程成本。 [1] 
中文名
應繳税金
釋    義
企業應交未交的各項税金
示    例
土地增值税、城市維護建設税
分    類
增值税,營業税,個人所得税

目錄

應繳税金概念

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營業收入並實現利潤,要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將按規定應向國家繳納各種税金進行預提處理,這些應交的税金在尚未繳納之前暫時停留在企業,形成一項負債。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税金”項目反映了企業尚未繳納的税金(若為借方餘額,則為企業多繳或尚未抵扣的税金)。需要指出的是,企業繳納的印花税耕地佔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税金不在此項目中進行反映。

應繳税金分類

應繳税金,分為增值税,營業税,個人所得税企業所得税城市維護建設税,資源税,印花税等。
參考資料
  • 1.    黃漢江.投資大辭典: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90-08: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