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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税收入

鎖定
應税收入,即生產、經營、服務收入,是指納税人的商品(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服務收入、營業收入工程價款結算收入、工業性作業收入以及其他業務收入等。
中文名
應税收入
性    質
税收
意    義
生產、經營、服務收入
屬    性
法律規定
術語介紹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取得的下列收入為應税收入
(一) 生產、經營、服務收入,是指納税人的商品(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服務收入、營業收入、工程價款結算收入、工業性作業收入以及其他業務收入
(二)財產轉讓收入,是指納税人有償轉讓各類財產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固定資產有價證券、股權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收入。
(三)利息收入,是指納税人購買各種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利息,外單位欠款付給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四)租賃收入,是指納税人出租固定資產、包裝物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租金收入
(五)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指納税人提供或者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
(六)股息收入,是指納税人對外投資入股分得的股利、紅利收入。
(七)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收入、罰款收入(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取得的罰沒收入除外)、包裝物押金收入、因債權人緣故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物資及現金的溢餘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簡單的説,就是夠得上納税標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