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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租賃款

鎖定
應收租賃款也稱租賃投資總額,指融資租賃中最低租賃付款額加上未擔保資產餘值之和。未擔保資產餘值是指租賃資產餘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擔保餘值以後的資產餘值。
中文名
應收租賃款
外文名
Lease payments receivable
別    名
租賃投資總額
性    質
資產餘值

應收租賃款會計核算

應收租賃款只包括租賃資產的成本。起租時帳面上不反映應收的租金、融資利息、手續費收入等。這種方法核算簡單、真實,符合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但帳面上不能立即看出該項業務的全面情況。
例:某出租人根據租賃合同購買租賃物資,其成本為100萬元,承租人擔保殘值為10萬元,租期5年,年租金247418元,每年年末支付租金,合同規定租賃期滿租賃資產退還出租人。

應收租賃款會計分錄

(1)支付租賃資產成本:
借:租賃資產 100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0
(2)起租日,租賃投資=1000000元:
借:應收租賃款 1000000
貸:待轉租賃資產 1000000
(3)計算第一年租賃收益:
借:應收帳款——應收租賃收益 247418
貸:應收租賃款 200000
租賃收益 47418
(4)實際收到租金:
借:銀行存款 247418
貸:應收帳款——應收租賃收益 247418
以後各期計算和收到租金的會計處理同分錄(3)、(4)。
(5)租賃期滿,出售租賃資產,得款80000元:
借:銀行存款 80000
貸:應收租賃款 80000
(6)承租人補付擔保殘值不足部分:
借:銀行存款 20000
貸:應收租賃款 20000
同時:
借:待轉租賃資產 1000000
貸:租賃資產 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