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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鎖定
《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為確定公司潛在的環境事故或緊急情況,並對此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預防或減少可能伴隨的環境影響而制定,適用於公司所有相關文件可能發生的環境事故或緊急情況的預防與處理。該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涉及:目的、範圍、職責、程序、相關文件等方面的內容。
中文名
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目    的
確定本公司潛在的環境事故
範    圍
有可能發生的環境事故
職    責
負責全公司的安全
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1.目的
為確定本公司潛在的環境事故或緊急情況,並對此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預防或減少可能伴隨的環境影響,特制定本程序。
2.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可能發生的環境事故或緊急情況的預防與處理。
3. 職責
3.1 生產部安全專員負責全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3.2 體系維護專員負責全公司範圍內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實施並檢查具體工作的落實。
3.3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緊急情況的預防和採取應急措施。
4. 程序
4.1 識別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
體系維護專員在識別本公司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時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並填寫《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一覽表》。
· 環保設施異常
· 火災(倉庫、車間、鍋爐房)
· 危險品泄漏或爆炸
· 生產事故
· 自然災害(如颱風、雷電等)
4.2 應急準備
4.2.1 在識別出的危險地域或潛在緊急狀態發生點,相關責任部門制定預防措施。對部門範圍的緊急狀態,由各部門在制定操作程序和作業指導書中明確規定預防及處置方法。對涉及全公司範圍的緊急狀態,如火災,由總務部體系維護專員編制預防措施。
4.2.2 各部門及總務部人力專員應將應急準備教育和訓練列入計劃,落到實處。全公司範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由總務部人力專員組織。
4.2.3 生產部安全專員負責組建義務消防隊,由總務部人力專員組織安排對義務消防隊進行安全技能培訓。
4.2.4 生產部安全專員負責新建成建築物的消防設計、防火審核及驗收的申報工作,審核或驗收通過後方可進行施工或使用。
4.2.5 生產部安全專員負責對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栓)進行定點標識,每季度檢查其數量及完好性,並進行合理的維護、保養或更換。消防器材料在選擇時應考慮其使用過程中的環境影響,儘量選用環保型消防器材。
4.2.6 設備維護員除平時不定期的對各車間電器設備、設施、電路幹線的檢查和維護外,每季度還要組織一次全公司範圍內的電器設備、設施、電路幹線的檢查,並將結果詳細記錄。
4.2.7 原材料、成品倉庫應注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資的倉儲管理,應準備充足的應急準備物資,如防止危險品泄漏的物品。
4.2.8 總務部人力專員應安排對環保設施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為環保設施的操作方法及設施異常時應急辦法,儘量減少由於人為原因造成的污染物異常排放。
4.2.9 在相關崗位應準備完善的個人防護用品和應急物資,如手套、口罩及砂子等,並訓練員工熟練使用。
4.2.10生產部安全專員應準備緊急狀態聯絡辦法以及和外部機構的聯繫渠道,門衞及有關地點應有事故報告電話及負責人姓名。
4.3 應急響應
4.3.1 發生緊急狀態後,相關人員應按規定的渠道立即報告上級管理人員,並採取預先制定的應急措施減少由此造成的影響。一旦局面失控,應以保障人身安全為主,及時撤離。
4.3.2 發生火災時,發生部門立即切斷電源,並用滅火器滅火,同時電話通知生產部安全專員,生產部安全專員應馬上趕赴現場,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需通知當地消防隊,並疏散火災現場所有非救援人員。
4.3.3 如有人員受傷或受傷等情況,應根據實際情況將傷員送往醫院或現場採取急救措施。
4.3.4 出現危險品泄漏時,應根據《危險品應急預案》中的泄漏應急處理措施進行處理。
4.3.5 出現環境事故時,生產部安全專員要查明原因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4.3.6 對於在廠外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災害事故,按就近救援的原則,先由運輸人員自救,同時向事故所在地的相關部門請求救援.
4.4 生產部安全專員每半年對應急準備方案進行監督,檢查準備工作(包括物資和培訓等)是否與潛在的緊急狀態適應,出現不符合按《糾正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執行。
4.5 緊急狀態發生後,體系維護專員與相關部門應調查事故原因,明確責任,評估處置措施,必要時修改有關文件並遵照執行,有關事故報告由管理者代表提交管理評審。
4.6 可行時,對應急準備與響應程序和設施進行試驗、演習,以判斷設施及程序的有效性,以便作出調整,並記錄此過程。
5.相關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5.2 《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5.3 《信息與溝通控制程序》
6. 記錄
6.1 緊急情況和事故應急預案
6.2 應急預案的評審記錄
6.3 應急預案的演習記錄
6.4 事故調查表
6.5 事故調查報告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