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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劭

(東漢學者)

鎖定
應劭(生卒年不詳),字仲瑗 [5]  ,汝南郡南頓縣(今河南省周口市項城南頓鎮 [4]  )人。東漢時期學者、法學家。東漢司隸校尉應奉之子。 [2-3] 
應劭出身官宦世家,少時勤學,博覽多聞。漢靈帝時,舉孝廉出身,闢車騎將軍何苗掾。 [7]  中平六年(189年),官拜泰山太守。初平二年(191年),參與鎮壓黃巾起義軍,使得郡內平安。建安二年(197年),擔任袁紹的軍謀校尉。後於鄴城去世。 [19-20] 
應劭有感於舊章湮沒、書記罕存,蒐集記錄所見所聞,著有《漢官儀》10卷,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為所立。又著民俗著作《風俗通義》31卷,內容主要是考釋物類名號、時俗嫌疑等,文章敍述簡明,通俗易懂,是研究漢代社會生活的重要文獻,今僅存10卷。還著有《漢書集解音義》等。 [1] 
全    名
應劭
仲瑗 [5] 
所處時代
東漢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汝南郡南頓縣(今河南省周口市項城市南頓鎮)
主要作品
漢官儀
風俗通義
風俗通
漢書集解音義
春秋斷獄
最高官職
泰山太守

應劭人物生平

應劭字仲瑗(詳見目錄“表字爭議”)。 [5]  應奉的兒子。少時喜歡學習,博聞多識。漢靈帝劉宏時,應劭被舉為孝廉,闢為車騎將軍何苗的府掾。 [7]  曾擔任過蕭令。 [33] 
中平二年(185年),涼州賊邊章韓遂與羌胡東進襲擾三輔。當時,朝廷派遣左車騎將軍皇甫嵩西征,皇甫嵩奏請徵發烏桓三千人。北軍中候鄒靖上疏諫言:“烏桓兵力很弱,應該招募鮮卑人。”朝廷將奏議交予四府討論,大將軍掾韓卓認為:“烏桓兵力弱,而且與鮮卑世代為仇,如果烏桓被髮,鮮卑一定會襲擊烏桓的家。烏桓聽説後,也會迅速返回施救。這樣,不但無益於實際,還會挫傷三軍鬥志。鄒靖居住的地方距離邊塞很近,瞭解他們的情況。如果令鄒靖招募鮮卑五千輕騎兵,征剿賊寇,一定能發揮作用。”應劭駁斥:“鮮卑遠在大漠以北,與犬羊為伴,沒有部落君長,居住帳篷,天性貪婪,性情殘暴,罔顧信義,因此才會多次侵犯漢朝邊郡亭障,致使邊郡幾無寧日。只有在雙方互市貿易時,鮮卑才會低頭屈服,為的是獲取中原的珍奇貨物,並非真的畏懼漢朝武威,懷念漢室恩義。一旦獲得需要的貨物,轉瞬間他們就會重新侵害邊郡。所以,朝廷只是把他們當作異族看待,未曾把他們當作內附民族,原因在於此。以前匈奴反叛朝廷,度遼將軍馬續、烏桓校尉王元徵鮮卑五千騎兵;武威郡太守趙衝也率領鮮卑,征討叛羌。斬獲叛逆醜虜,既不足言。而鮮卑愈發驕橫,多次違反禁令,如果以軍令約束,則會憤怒作亂,如果聽之任之,又會大肆搶掠、禍害百姓,諸如劫掠居民,攔截商旅,吃掉他人的牛羊,搶奪他人的兵器、戰馬。得到的賞賜很多,卻不肯回去,還想用賞賜購買鐵器,邊將不答應,他們就把得到的縑帛聚攏在一起,欲放火焚燒。邊將恐懼,擔心他們會造反,慌忙解釋、撫慰,不敢拒絕他們的要求。而今,邊寇還未殄滅,羌寇又聚在一起,成為邊患,決策一旦失誤,將追悔莫及!臣愚以為,可以招募隴西一帶堅守善道、不會反叛的羌、胡,挑選其精壯勇敢者,多給予賞賜。隴西郡太守李參遇事冷靜,有謀略,一定能調動他們,為朝廷效死力。在此關鍵時刻,應該採取穩妥措施,不可倉促間,草率行事。”韓卓與應劭相互詰難,互不相讓。劉宏下詔,將奏議交予朝中百官廷議,他們都贊成應劭的建議。 [8] 
中平三年(186年),應劭舉高第,再遷 [9] 
應劭後來擔任營陵令,在任五月。 [36] 
中平六年(189年),應劭從營陵令遷為泰山郡太守。 [10]  [13]  [36] 
初平二年(191年)十一月,青州黃巾三十萬眾進入泰山郡。應劭率領文武官員,連續與黃巾軍作戰,前後斬首數千級,獲生口老弱一萬餘人,繳獲二千輛輜重車。黃巾軍退出郡界,泰山郡恢復安寧。 [11-12] 
李傕郭汜把持朝政時,徐州刺史陶謙與應劭及北海相孔融、沛相袁忠、汝南太守徐璆等人上奏記於朱儁,欲圖推舉他為太師,討伐李傕、奉迎天子。李傕用太尉周忠、尚書賈詡之計,徵召朱儁入朝,陶謙等人的計劃因此中止。 [37] 
興平元年(194年),前太尉曹嵩與兒子曹德從琅琊郡進入泰山郡華縣,當時領兗州的曹操讓應劭派兵迎接他們過去。應劭的兵還沒到,徐州牧陶謙因為怨恨曹操多次攻打徐州,就派數千騎(一作數十騎)追擊,掩捕曹嵩家,曹嵩家誤以為是應劭來迎,沒有防備,結果都被陶謙派的人殺害。應劭害怕曹操會殺自己,於是棄官投奔冀州牧袁紹 [14-15]  [16] 
起初,漢安帝時,河間人尹次、潁川人史玉因為殺人犯法被判為死刑。尹次的哥哥尹初和史玉的母親軍來到郡府,請求代替親人去死,隨後上吊自殺。尚書陳忠認為罪疑從輕,提議免去尹次、史玉的死罪。應劭追駁陳忠,認為明正典刑,有可存者。其駁議收錄在檔案,駁議如下:“《尚書》講:‘天秩有禮,上古聖王制定五服五章。天討有罪,上古聖王制定五刑五用。’荀子講:‘制定刑法的目的,就是為了禁暴除惡,防患於未然。封賞爵位,確定官職,賞罰符合規定,才能名實相符。’如果德不與位相符,能不與官相稱,賞賜不是酬答有功之人,刑罰不是針對有罪之人,就會有不祥後果。殺人者死罪,傷人者判刑,從上古百王以來,都有嚴格的規定。高祖入關時,雖約法三章,然而殺人的死罪也沒有寬降。天下太平,更要嚴肅法律,殺人者,必須判處重刑,只有在天下大亂時,才會使用輕刑。《尚書》講:‘刑罰有時輕,有時重。’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尹次、史玉在太平盛世,為個人私怨,竟然手持兵器,攔路殺人,殘忍至極。朝廷恩德深厚,尹次、史玉被捕,直到冬季,才處以死刑。尹次的哥哥尹初,史玉的母親軍,狡黠頑劣,妄圖以自殺代替罪犯伏法。在往昔,召忽公子糾死後自殺。孔子評價:‘死於溝壑,無人過問。’晁錯的父親,認為兒子執法嚴酷,害怕禍及家族,自殺殞命。班固認為:‘不如趙括的母親保全其宗。’《左傳》説:‘僕妾憤然自殺,不能表現義理,而是在世間沒有留戀而已。’古代聖王制定刑罰設置監獄,是按照天象,實施殺戮猶如雷霆般威嚴。上天有德,以温和、仁慈、祥和、恩惠,撫育萬物生長。在春季,青草枯萎,是災象;在秋季,花木繁華,也是災象。而今,無罪之人尹初、軍身死,而挽救應該處死的罪犯尹次、史玉,這與季節反常、草木枯黃,又有何區別?陳忠不懂得制定刑法的目的,只是以一時之仁,引述《周禮·甫刑》八議。《周禮·甫刑》赦免罪犯的八議,有親、故、賢、能、功、貴、勤、賓,豈有以自殺代替他人抵罪?如果從感情出發決定重刑輕判,為罪犯求得活命,以一死了之,就可以罔顧刑法,這隻會破壞法制,擾亂法理,朝廷將會追悔莫及。”應劭撰寫的駁議有三十篇,都是這一類文章。 [17] 
應劭又刪定法律條令,制定《漢儀》。建安元年(196年),應劭奏上,説:“國之大事,沒有比載籍更重要。載籍是為了決嫌疑,明是非,賞罰的分寸,比較恰當,使後代人有所借鑑。所以膠西相董仲舒老病辭官後,朝廷每次有政議,數次派廷尉張湯親至他住的陋巷,問其得失。於是寫下《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件事,動以經對,説得很詳盡了。逆臣董卓,顛覆王室,燒燬書籍,沒有剩下一點,開天闢地以來,沒有比這更殘酷的。今大駕東征,巡視許都,拔出險難,其命惟新。臣幾代受恩,受福不淺,竊不自量力,貪少雲補,撰寫《律本章句》《尚書舊事》《廷尉板令》《決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詔書》和《春秋斷獄》共二百五十篇。刪去重複之處,成為簡潔之文。又集駁議三十篇,分類編輯,共八十二事。見之於《漢書》的有二十五處,《漢記》四處,都刪敍潤色,以全本體。有二十六處,博採古今理瑋之士,文章有光彩,德義也可觀。有二十七篇,是臣所創造。不能説必合道衷,心有所思,聊以表述罷了。從前鄭人以幹鼠為璞玉,賣給周人;宋國的愚夫也以燕石為寶,緹緁十重。看到的人掩口大笑,斯文之族,多半像這。《左氏》實雲雖有大國姬妾,也不拋棄陋賤之人,大概是用來代替匱乏哩。因此敢露頑劣之才,附於明哲之後。雖未足綱紀國體,宣洽時雍,庶幾可以供給聖聽,希陛下日理萬機之餘,隨便翻閲。”漢獻帝劉協認為很好。 [18] 
建安二年(197年),朝廷下詔,拜應劭為袁紹軍謀校尉。當時,朝廷已遷都許縣,舊的典章制度缺失,宮中檔案稀少,應劭對此慨然嘆息,收集整理所聞,著《漢書官禮儀故事》。凡是朝廷制度,以及百官上朝時的禮儀,這些都是應劭的貢獻。 [19] 
起初,應劭的父親應奉擔任司隸校尉,朝廷令諸官府、郡國,各上之前名臣的畫像、讚辭。應劭連綴其名,編為《狀人紀》。又論當時行事,著《中漢輯序》。應劭撰寫《風俗通》,在書中編輯各種物類名稱,詳加解釋。這套書籍,雖然沒有成為典籍,但為後世人留下各種物類的詳細介紹,當時人歎服應劭博聞多識。應劭生前著述,有一百三十六篇,又對班固編撰的《漢書》做了集解,這些書籍皆流傳於時。應劭後來在鄴城去世。 [20] 
據《魏晉世語》記載,曹操平定冀州時,應劭早已不在人世了。 [15] 

應劭個人作品

應劭一生著作豐富,有駁議三十篇,又制定律令為漢之儀禮。關於禮制方面的主要著作有《漢書官禮儀故事》《律略》《春秋斷獄》《狀人紀》《中漢輯序》等。
此外,應劭還集解《漢書》。著有兼有禮儀和歷史地理學方面的《風俗通》。
應劭博學多識,平生著作11種、136卷,現存《漢官儀》《風俗通義》等。《風俗通義》存有大量泰山史料,如《封泰山禪梁父》篇記述泰山封禪軼事,《五嶽》篇詳載了岱廟,都有很高的史料價值。輯入《後漢書·祭祀志》,為應劭所引用的馬第伯《封禪儀記》是中國最早的遊記文學作品之一。
全後漢文》(卷三十三至卷四十一)收錄應劭大部分作品。 [21-29] 

應劭人物評價

范曄:①“應氏七世才聞,而奉、劭採章為盛。及撰著篇籍,甄紀異知,雖雲小道,亦有可觀者焉。”②“二應克聰,亦表汝濆。” [6] 

應劭親屬成員

應劭父親

應奉,司隸校尉。 [6] 

應劭弟弟

應珣,司空掾。 [13] 

應劭侄子

應瑒,應珣之子,以文才稱名。 [13]  [20] 
應璩,應瑒之弟,以文才稱名。 [13]  [20]  [30] 

應劭軼事典故

漢末大儒鄭玄也在袁紹那裏待過。應劭曾在鄭玄面前自贊:“故泰山太守應仲瑗,向您北面稱弟子如何?”鄭玄笑道:“仲尼的學生,要考德行、言語、政事、文學四科,顏回端木賜這些人向來不炫耀自己的官銜和門第。”應劭聽後面有慚色。 [35] 

應劭表字爭議

關於應劭的字,《應氏譜》、范曄後漢書》、謝承《後漢書》、華嶠《後漢書》皆記載應劭字仲遠;《續漢書》、《文士傳》皆記載應劭字仲援;《漢官儀》則記載應劭字仲瑗。《隸續》劉寬碑陰上又有“故吏南頓應劭仲瑗”。《水經注》也記載“應仲瑗”。 [5]  [7]  [13]  [34] 
洪适認為,《漢官儀》的作者就是應劭本人,且劉寬碑陰也可作為證據,應該以“仲瑗”為準。 [31] 

應劭史料記載

《後漢書·卷四十八·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 [6] 

應劭文學形象

小説《三國演義》中應劭也有登場。第10回,曹操令泰山太守應劭往琅琊郡接曹嵩。陶謙也派張闓護送曹嵩,結果張闓見財起意,殺死曹嵩全家。應劭死命逃脱,投奔袁紹。應劭部下逃命的軍士則把曹嵩遇害的事情告訴給了曹操。 [32] 
參考資料
  • 1.    應劭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15]
  • 2.    (清)黎恂著;楊黔雲總主編;王瑰校注,《運銅紀程》校注[M],成都: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2017.07.第328頁
  • 3.    李新民著,河南名人墓,上[M],鄭州:大象出版社,2018.09.第241頁
  • 4.    “三皇故都”考——兼論周口為“中華始祖神話文化之鄉”  .周口市博物館.2014-01-07[引用日期2023-11-19]
  • 5.    《隸續·卷十二》【劉寬碑陰】故吏(闕五字)南頓應劭仲瑗
  • 6.    卷四十八 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8]
  • 7.    李賢注《後漢書·卷四十八·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子劭。劭字仲遠。【《謝承書》、《應氏》譜並雲“字仲遠”,《續漢書》《文士傳》作“仲援”,《漢官儀》又作“仲瑗”,未知孰是。】少篤學,博覽多聞。靈帝時舉孝廉,闢車騎將軍何苗掾。
  • 8.    《後漢書·卷四十八·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中平二年,漢陽賊邊章、韓遂與羌胡為寇,東侵三輔,時遣車騎將軍皇甫嵩西討之。嵩請發烏桓三千人。北軍中候鄒靖上言:“烏桓眾弱,宜開募鮮卑。”事下四府,大將軍掾韓卓議,以為“烏桓兵寡,而與鮮卑世為仇敵,若烏桓被髮,則鮮卑必襲其家。烏桓聞之,當復棄軍還救。非唯無益於實,乃更沮三軍之情。鄒靖居近邊塞,究其態詐。若令靖募鮮卑輕騎五千,必有破敵之效”。劭駁之曰:“鮮卑隔在漠北,犬羊為羣,無君長之帥,廬落之居,而天性貪暴,不拘信義,故數犯障塞,且無寧歲。唯至互市,乃來靡服。苟欲中國珍貨,非為畏威懷德。計獲事足,旋踵為害。是以朝家外而不內,蓋為此也。往者匈奴反叛,度遼將軍馬續、烏桓校尉王元發鮮卑五千餘騎,又武威太守趙衝亦率鮮卑征討叛羌。斬獲醜虜,既不足言,而鮮卑越溢,多為不法。裁以軍令,則忿戾作亂;制御小緩,則陸掠殘害。劫居人,鈔商旅,啖人牛羊,略人兵馬。得賞既多,不肯去,復欲以物買鐵。邊將不聽,便取縑帛聚欲燒之。邊將恐怖,畏其反叛,辭謝撫順,無敢拒違。今狡寇未殄,而羌為巨害,如或致悔,其可追乎!臣愚以為可募隴西羌胡守善不叛者,簡其精勇,多其牢賞。太守李參沉靜有謀,必能獎厲得其死力。當思漸消之略,不可倉卒望也。”韓卓復與劭相難反覆。於是詔百官大會朝堂,皆從劭議。
  • 9.    《後漢書·卷四十八·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三年,舉高第,再遷。
  • 10.    《後漢書·卷四十八·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六年,拜太山太守。
  • 11.    《後漢書·卷四十八·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初平二年,黃巾三十萬眾入郡界。劭糾率文武連與賊戰,前後斬首數千級,獲生口老弱萬餘人,輜重二千兩,賊皆退卻,郡內以安。
  • 12.    《後漢書·卷九·孝獻帝紀第九》:十一月,青州黃巾寇太山,太山太守應劭擊破之。黃巾轉寇勃海,公孫瓚與戰於東光,復大破之。
  • 13.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二十一·魏書二十一·王衞二劉傅傳第二十一》:瑒、楨各被太祖闢為丞相掾屬。瑒轉為平原侯庶子,後為五官將文學。【華嶠漢書曰:瑒祖奉,字世叔。才敏善諷誦,故世稱"應世叔讀書,五行俱下"。著後序十餘篇,為世儒者。延熹中,至司隸校尉。子劭字仲遠,亦博學多識,尤好事。諸所撰述風俗通等,凡百餘篇,辭雖不典,世服其博聞。續漢書曰:劭又著中漢輯敍、漢官儀及禮儀故事,凡十一種,百三十六卷。朝廷制度,百官儀式,所以不亡者,由劭記之。官至泰山太守。劭弟珣,字季瑜,司空掾,即瑒之父。】
  • 14.    《後漢書·卷四十八·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興平元年,前太尉曹嵩及子德從琅邪入太山,劭遣兵迎之,未到,而徐州牧陶謙素怨嵩子操數擊之,乃使輕騎追嵩、德,並殺之於郡界。劭畏操誅,棄郡奔冀州牧袁紹。
  • 15.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一·魏書一·武帝紀第一》:初,太祖父嵩,去官後還譙,董卓之亂,避難琅邪,為陶謙所害,故太祖志在復讎東伐。【世語曰:嵩在泰山華縣。太祖令泰山太守應劭送家詣兗州,劭兵未至,陶謙密遣數千騎掩捕。嵩家以為劭迎,不設備。謙兵至,殺太祖弟德於門中。嵩懼,穿後垣,先出其妾,妾肥,不時得出;嵩逃於廁,與妾俱被害,闔門皆死。劭懼,棄官赴袁紹。後太祖定冀州,劭時已死。韋曜吳書曰:太祖迎嵩,輜重百餘兩。陶謙遣都尉張闓將騎二百衞送,闓於泰山華、費間殺嵩,取財物,因奔淮南。太祖歸咎於陶謙,故伐之。】
  • 16.    《太平御覽·卷三百七十八·人事部十九》引《世説》曰:太祖父嵩在太山,太祖令太山太守應劭送家詣袞州。陶謙密遣數十騎掩捕嵩家。嵩俱,穿後垣先出,其妾肥不得出,逃於廁,與妾俱被害。
  • 17.    《後漢書·卷四十八·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初,安帝時河閒人尹次、潁川人史玉皆坐殺人當死,次兄初及玉母軍並詣官曹求代其命,因縊而物故。《尚書》陳忠以罪疑從輕,議活次、玉。劭後追駁之,據正典刑,有可存者。其議曰:《尚書》稱“天秩有禮,五服五章哉。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而孫卿亦云“凡制刑之本,將以禁暴惡,且懲其末也。凡爵列、官秩、賞慶、刑威,皆以類相從,使當其實也”。若德不副位,能不稱官,賞不酬功,刑不應罪,不祥莫大焉。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百王之定製,有法之成科。高祖入關,雖尚約法,然殺人者死,亦無寬降。夫時化則刑重,時亂則刑輕。《書》曰“刑罰時輕時重”,此之謂也。今次、玉公以清時釋其私憾,阻兵安忍,殭屍道路。朝恩在寬,幸至冬獄,而初、軍愚狷,妄自投斃。昔召忽親死子糾之難,而孔子曰“經於溝瀆,人莫之知”。朝氏之父非錯刻峻,遂能自隕其命,班固亦云“不如趙母指括以全其宗”。傳曰“僕妾感慨而致死者,非能義勇,顧無慮耳”。夫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耀殺戮也;温慈和惠,以放天之生殖長育也。是故春一草枯則為醔,秋一木華亦為異。今殺無罪之初、軍,而活當死之次、玉,其為枯華,不亦然乎?陳忠不詳制刑之本,而信一時之仁,遂廣引八議求生之端。夫親故賢能功貴勤賓,豈有次、玉當罪之科哉?若乃小大以情,原心定罪,此為求生,非謂代死可以生也。敗法亂政,悔其可追。劭凡為駁議三十篇,皆此類也。
  • 18.    《後漢書·卷四十八·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又刪定律令為《漢儀》,建安元年乃奏之。曰:夫國之大事,莫尚載籍。載籍也者,決嫌疑,明是非,賞刑之宜,允獲厥中,俾後之人永為監焉。故膠西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議,數遣廷尉張湯親至陋巷,問其得失。於是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動以經對,言之詳矣,逆臣董卓,蕩覆王室,典憲焚燎,靡有孑遣,開闢以來,莫或茲酷。今大駕東邁,巡省許都,拔出險難,其命惟新。臣累世受恩,榮祚豐衍,竊不自揆,貪少雲補,輒撰具《律本章句》、《尚書舊事》、《廷尉板令》、《決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詔書》及《春秋斷獄》凡二百五十篇。蠲去復重,為之節文。又集駁議三十篇,以類相從,凡八十二事。其見《漢書》二十五,《漢紀》四,皆刪敍潤色,以全本體。其二十六,博採古今瑰瑋之士,文章煥炳,德義可觀。其二十七,臣所創造。豈繄自謂必合道衷,心焉憤邑,聊以藉手。昔鄭人以乾鼠為璞,鬻之於周,宋愚夫亦寶燕石,緹糹十重。夫睹之者掩口盧胡而笑,斯文之族,無乃類旃。《左氏》實雲雖有姬姜絲麻,不棄憔悴菅蒯,蓋所以代匱也。是用敢露頑才,廁於明哲之末。雖未足綱紀國體,宣洽時雍,庶幾觀察,增闡聖聽。惟因萬機之餘暇,遊意省覽焉。獻帝善之。
  • 19.    《後漢書·卷四十八·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二年,詔拜劭為袁紹軍謀校尉。時始遷都於許,舊章堙沒,書記罕存。劭慨然嘆息,乃綴集所聞,著《漢官禮儀故事》,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劭所立。
  • 20.    《後漢書·卷四十八·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初,父奉為司隸時,並下諸官府郡國,各上前人像贊,劭乃連綴其名,錄為《狀人紀》。又論當時行事,著《中漢輯序》。撰風俗通,以辯物類名號,釋時俗嫌疑。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凡所著述百三十六篇。又集解《漢書》,皆傳於時。後卒於鄴。弟子瑒、璩,並以文才稱。
  • 21.    全後漢文卷三十三  .全後漢文(清)嚴可均輯[引用日期2024-02-28]
  • 22.    全後漢文卷三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8]
  • 23.    全後漢文卷三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8]
  • 24.    全後漢文卷三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8]
  • 25.    全後漢文卷三十七  .全後漢文(清)嚴可均輯[引用日期2024-02-28]
  • 26.    全後漢文卷三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8]
  • 27.    全後漢文卷三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8]
  • 28.    全後漢文卷四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8]
  • 29.    全後漢文卷四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28]
  • 30.    《三國志·卷二十一·魏書二十一·王衞二劉傅傳第二十一》:瑒弟璩,璩子貞,鹹以文章顯。璩官至侍中。貞鹹熙中參相國軍事。
  • 31.    《風俗通義·王利器校注》:劭之字,範書作仲遠,李賢注:“謝承書、應氏譜並雲字仲遠,續漢書文士傳作仲援,漢官儀又作仲瑗,未知孰是。”惠棟後漢書補註曰:“劉寬碑陰有故吏南頓應劭仲瑗,洪适雲:‘漢官儀作瑗。’官儀既劭所着,又此碑可據,則知遠、援皆非也。”器案:文心雕龍議對篇:“仲瑗博古而銓貫以敍。”水經河水注東阿縣下引應仲瑗,正作瑗,亦其證。郎本正文大題下署名亦作“漢南頓應劭仲瑗着”。
  • 32.    三國演義(第10回)國學子部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4-02-28]
  • 33.    顏師古《漢書敍例》:“應劭字仲瑗,汝南南頓人,後漢蕭令,御史營令,泰山太守。”
  • 34.    《水經注·卷五》:河水又東北,與鄧裏渠合,水上承大河於東阿縣西,東逕東阿縣故城北,故衞邑也。應仲瑗曰:有西,故稱東。魏封曹植為王國。大城北門內,西側皋上,有大井,其巨若輪,深六七丈。歲嘗煮膠以貢天府,《本草》所謂阿膠也。故世俗有阿井之名。
  • 35.    《後漢書·卷三十五·張曹鄭列傳第二十五》:時大將軍袁紹總兵冀州,遣使要玄,大會賓客,玄最後至,乃延升上坐。身長八尺,飲酒一斛,秀眉明目,容儀温偉。紹客多豪俊,並有才説,見玄儒者,未以通人許之,競設異端,百家互起。玄依方辯對,鹹出問表,皆得所未聞,莫不嗟服。時汝南應劭亦歸於紹,因自贊曰:“故太山太守應中遠,北面稱弟子何如?”玄笑曰:“仲尼之門考以四科,回、賜之徒不稱官閥。”劭有慚色。
  • 36.    應劭《風俗通》:俗雲:「五月到宮,至免不遷。」今年有茂才除蕭令,五月到官,破日入舍,視事五月,四府所表,遷武陵令。餘為營陵令,正觸太歲。主簿令餘東北上,餘不從。在事五月,遷太山守。
  • 37.    《後漢書·卷七十一·皇甫嵩朱儁列傳第六十一》:及董卓被誅,傕、汜作亂,儁時猶在中牟。陶謙以儁名臣,數有戰功,可委以大事,乃與諸豪桀共推儁為太師,因移檄牧伯,同討李傕等,奉迎天子。乃奏記於儁曰:“徐州刺史陶謙、前楊州刺史周幹、琅邪相陰德、東海相劉馗、彭城相汲廉、北海相孔融、沛相袁忠、太山太守應劭、汝南太守徐璆、前九江太守服虔、博士鄭玄等,敢言之行車騎將軍河南尹莫府:國家既遭董卓,重以李傕、郭汜之禍,幼主劫執,忠良殘敝,長安隔絕,不知吉凶。是以臨官尹人,搢紳有識,莫不憂懼,以為自非明哲雄霸之士,曷能克濟禍亂!自起兵已來,於茲三年,州郡轉相顧望,未有奮擊之功,而互爭私變,更相疑惑。謙等並共諮諏,議消國難。僉曰:‘將軍君侯,既文且武,應運而出,凡百君子,靡不顒顒。’故相率厲,簡選精悍,堪能深入,直指咸陽,多持資糧,足支半歲,謹同心腹,委之元帥。”會李傕用太尉周忠、尚書賈詡策,徵儁入朝。軍吏皆憚入關,欲應陶謙等。儁曰:“以君召臣,義不俟駕,況天子詔乎!且傕、汜小豎,樊稠庸兒,無他遠略,又埶力相敵,變難必作。吾乘其閒,大事可濟。”遂辭謙議而就傕徵,復為太僕,謙等遂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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