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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交税費

鎖定
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納税義務,對其經營所得依法繳納的各種税費。這些應繳税費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確認、計提,在尚未繳納之前暫時留在企業,形成一項負債(應該上繳國家暫未上繳國家的税費)。企業應通過“應交税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税費的繳納情況,並按照應交税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税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税費,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税費;期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費。
應交税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税法規定,採用一定的計税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税費。
應交税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税、消費税企業所得税資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房產税土地使用税車船税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税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個人所得税等。
中文名
應交税費
2007
新會計準則變化
義    務
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納税

應交税費核算規定

應交税費核算規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税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税費,包括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所得税、資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房產税、土地使用税、個人所得税、車船税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②、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税車船税、土地使用税(注意:營改增後房產税、車船税、城鎮土地使用税(簡稱土地使用税)計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再計入管理費用)等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交税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税費-
根據財會[2016]22號文件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税改徵增值税後,“營業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税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税、城市維護建設税、資源税、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税、土地使用税、車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關税費;
調整後,發生的房產税、車船税、土地使用税等相關税費,借記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貸:應交税費-
③、本科目應當按照應交税費的税種進行明細核算
應交增值税還應分別“進項税額”、“銷項税額”、“出口退税”、“進項税額轉出”、“已交税金”等設置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應交税費賬務處理

應交税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採購物資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按應計入採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採購”,“在途物資”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物資發生的退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由運輸單位造成的採購物資短缺,運輸單位予以全額賠償的,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方按這部分物資的價款由“待處理財產損益”轉出,按這部分物資的增值税由“應交税費---應繳增值税(進項税額轉出)”予以轉出。
2.銷售物資或提供應税勞務,按營業收入和應收取的增值税額, 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税額,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發生的銷售退回,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實行“免、抵、退”的企業,按應收的出口退税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業本月交納本月的增值税,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企業本月月底有未交增值税,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税——轉出未交增值税),貸記:應交税費——未交增值税。下月繳納時,借記應交税費——未交增值税 ,貸記銀行存款。
6.小規模納税人以及購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專用發票的,發生的增值税應計入材料採購成本,借記“材料採購”、“在途物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應交税費之增值税
1.科目設置
(1)一般納税人
在“應交税費”科目下設置“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和“應交税費——未交增值税”兩個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其中,“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科目分別設置“進項税額”、“已交税金”、“銷項税額”、“出口退税”、“進項税額轉出”等專欄。
(2)小規模納税人
設置“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科目。
2.一般納税企業一般購銷業務的會計處理
(1)購進貨物
借:庫存商品等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
貸:銀行存款等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
3.一般納税企業購入免税農產品的會計處理
購入免税農產品可以按買價和規定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税額,並准予從銷項税額中扣除。
4.小規模納税企業的會計處理
(1)購進貨物
支付的增值税計入貨物成本。
借:原材料等
貸:銀行存款等
(2)銷售貨物
銷售額=含税銷售額÷(1+徵收率)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不含税收入)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
5.視同銷售的會計處理
例如,一般納税人購建辦公樓等不動產領用本企業產品,應確認銷項税額,將其計入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
6.不予抵扣項目的會計處理
(1)購入貨物時即能認定其進項税額不能抵扣的,直接計入取得貨物的成本
(2)購入貨物時不能直接認定其進項税額能否抵扣的,其增值税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税額,記入“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科目,如果這部分購入貨物以後用於按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税額項目的,應將原已計入進項税額並已支付的增值税轉入有關的承擔者予以承擔。
借:在建工程等
貸: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轉出)
(1)購建機器設備生產經營用(動產)固定資產領用原材料,進項税額不需要轉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2)購建辦公樓等不動產領用原材料,應將進項税額轉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轉出)
7.轉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會計處理
(1)當月發生的應交未交增值税額:
借: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轉出未交增值税)
貸:應交税費——未交增值税
(2)未交增值税在以後月份上交時:
借:應交税費——未交增值税
貸:銀行存款
當月交納當月增值税
借: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貸:銀行存款
8.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有關企業會計處理
(1)試點納税人差額徵税的會計處理。
①一般納税人的會計處理
借: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税額)
貸:銀行存款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
對於期末一次性進行賬務處理的企業
借: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税額)
貸:主營業務成本等
(2)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額的會計處理。
開始試點當月月初,企業應按不得從應税服務的銷項税額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額
借:應交税費——增值税留抵税額
貸: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轉出)
待以後期間允許抵扣時,按允許抵扣的金額
借: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
貸:應交税費——增值税留抵税額
“應交税費——增值税留抵税額”科目期末餘額應根據其流動性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項目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列示。
9.增值税税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税税額的會計處理
(1)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會計處理。 先到税務部門進行免税備案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
貸:銀行存款等
借:管理費用等(按期計提折舊)
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
可全額抵扣部分
借: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減免税款)(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税應納税額)
貸:銀行存款等
不可抵扣部分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2)小規模納税人的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
貸:銀行存款等
借:管理費用等(按期計提折舊)
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等
借: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税應納税額)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為借方餘額,應根據其流動性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項目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列示;如為貸方餘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税費”項目列示。
(二)應交消費税、營業税、資源税城建税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消費税、營業税、資源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借記“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税、營業税、資源税、城市維護建設税)。
2.出售不動產,計算應交的營業税,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税)。
3.交納的消費税、營業税、資源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借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税、營業税、資源税、城市維護建設税),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1. 企業按照税法規定計算應交的所得税,借記“所得税”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税)。
2.交納的所得税,借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税),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應交土地增值税
1.企業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一併在“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轉讓時應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税)。
2.交納的土地增值税,借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税),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應交房產税土地使用税和車船使用税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房產税、土地使用税、車船使用税,借記“税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税、應交土地使用税應交車船使用税)。
2. 交納的房產税、土地使用税、車船使用税,借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税、應交土地使用税、應交車船使用税),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1. 企業按規定計算的應代扣代交的職工個人所得税,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税)。
2.交納的個人所得税,借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税),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營業税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
2.交納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本科目(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八)應交的保險保障基金
1.企業按規定應交的保險保障基金,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税費”科目(應交保險保障基金)。
2.交納保險保障基金時,借記“應交税費”科目(應交保險保障基金),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九)預交的税費
企業預交的税費,借記“應交税費”科目(應交增值税、應交所得税等明細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應交税費”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税費;期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費。

應交税費税費種類

一、應交增值税
二、營業税
四、土地增值税
五、契税
八、城市維護建設税
九、教育附加
十二、國際税收
十三、社保費用

應交税費其他信息

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税費;期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