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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2008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鎖定
《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憲法》 是2008年2月1日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傳蘭。 [1] 
中文名
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憲法
作    者
劉傳蘭
出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8年2月1日
頁    數
213 頁
開    本
16 開
ISBN
9787562031505
叢書名
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

目錄

憲法內容簡介

《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系列教材?憲法》主要內容:進入新世紀以來,伴隨着“依法治國”方略的大力推進和高等職業教育事業的迅猛發展,我國司法警官職業教育事業也迎來了蓬勃發展的春天。作為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警官類高等職業院校經過結構調整、資源重組和內涵建設,其辦學層次和教育質量穩步提高,為社會輸送了一大批應用型人才。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社會對職業型、應用型人才的要求越來越高,警官類高等職業院校現有的教材體系已相對滯後,圖書市場上雖然不乏有關這方面的教材,但理論性、學術性太強,缺乏針對性,不能適應高等職業教育所強調的理論知識傳授以“必需、夠用”為度,突出職業性和應用技能培養的要求。為了適應培養職業技能型人才的客觀需要,確保因材施教。
本套系列教材具有如下鮮明特點:
1.系統性。本套教材注重對相應學科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實務問題的分析和闡述,釋義準確、論點明確、重點突出、系統科學、結構嚴謹、邏輯嚴密,便於學生有針對性地學習和掌握相關知識點,並運用基本原理解決實際問題,真正做到學以致用。
2.實用性。本套教材通過對基本知識、基本實務問題的科學編排和準確闡述,教學素材(包括案例釋疑、課後複習思考題、案例分析、實務訓練題)的精心選取,實踐教學環節的組織以及相關問題的展現,將知識和技能有機地融合起來,突出了職業性、應用性的要求和方法論的內容,注重對學生應用能力包括識別能力、歸納能力、解釋能力、提高能力的培養和訓練,真正實現從“教學生以知識”到“予學生以方法”的轉化,從而使教材真正滿足培養社會需求的應用型專門人才的實際需要。
3.時代性。參加本套教材編寫的作者,絕大多數都有碩士學位,具有教授、副教授高級職稱,或同時具有律師、註冊會計師、心理諮詢師等“雙師”素質,他們長期工作在高等職業院校教學和研究第一線,不僅具有較為深厚的專業理論造詣和豐富的教學經驗,而且具有多年的職業實務能力。本套教材以最新立法規定和司法解釋為依據,以多年的教學心得和知識積累為基礎,廣泛吸收理論界最新科研成果和國外的先進經驗,強調理論聯繫實際,突出前沿性、實用性和操作性,具有現實指導意義和時代特色。
4.針對性。本套教材的編寫,在突出職業性和應用性特點、強調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的同時,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增強學生就業競爭力為核心”的宗旨,緊密聯繫學生就業工作實際,兼顧學生和廣大讀者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公務員考試、人民警察招錄考試和學歷提升考試的需要。
5.通俗性。本套教材力求用典型的案例和深入淺出的闡述,使抽象的專業術語及複雜的理論淺顯易懂,易於學生掌握。針對警官高等職業教育的特殊性,本套教材在內容方面基本不涉及比較法學和學術爭論等理論問題,對現行立法與司法解釋中的某些不足之處亦不作評析。因此,本套教材既是警官高等職業學院和警官、司法從業人員業務培訓的首選教材,又可以作為其他類型職業學校、高等專科、成人高等學校法學專業的實用教材,還可供廣大法律愛好者自學之用。

憲法目錄

第一章 憲法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憲法概述/1
第二節 憲法原則/8
第三節 憲法淵源與憲法結構/14
第四節 憲法規範/18
第五節 憲法解釋與違憲審查/22
第二章 憲法的歷史發展
第一節 近代憲法的產生與發展/30
第二節 舊中國憲法的產生與發展/35
第三節 新中國憲法的產生與發展/38
第三章 國家性質
第一節 國家性質的概述/44
第二節 我國的國家性質/45
第三節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50
第一節 政權組織形式的概述/56
第二節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58
第三節 選舉制度/66
第五章 國家結構形式
第一節 國家結構形式的概述/77
第二節 我國的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79
第三節 我國的行政區劃/81
第四節 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83
第五節 特別行政區制度/89
第六章 經濟制度
第一節 經濟制度概述/97
第二節 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101
第三節 非公有制經濟/105
第七章 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第一節 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概述/108
第二節 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內容/109
第八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概述/115
第二節 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119
第三節 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136
第四節 我國公民基本權利義務的特點及行使原則/140
第九章 國家機構
第一節 國家機構的概述/144
第二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149
第三節 國家主席/156
第四節 國務院/158
第五節 中央軍事委員會/161
第六節 地方國家機關/162
第七節 國家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167
第十章 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
第一節 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概述/175
第二節 居民委員會/180
第三節 村民委員會/182
第十一章 國家標誌
第一節 國旗/186
第二節 國徽/189
第三節 國歌和首都/191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參考書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