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慚愧

(佛學術語)

鎖定
慚愧佛學術語。慚(梵hri^ )與愧(梵apatra^pya )之並稱。心所之名。為説一切有部大善地法之一,法相宗善法之一。即羞恥過罪之精神作用。又作有慚有愧。為‘無慚無愧’之對稱。
中文名
慚愧
外文名
apatra^pya (梵)
屬    性
佛教術語
類    型
心所之名
意    思
因有缺點或錯誤而感到不安

慚愧佛遺教經釋義

俱舍論卷四對慚、愧舉出二釋,第一釋謂崇敬諸功德及有德者之心為‘慚’,怖罪之心為‘愧’;第二釋為有餘師之説,謂自省所造之罪惡而感羞恥之心為‘慚’,以自己所造之罪面對他人時引以為恥之心為‘愧’,此説即以慚、愧皆為羞恥之心,但由對自己與對他人而分別為二。又據北本大般涅盤經卷十九載,‘慚’即自己不造罪,‘愧’為不教他人造罪;‘慚’為在自心中感覺羞恥,‘愧’為自己之罪向他人披露而感覺羞恥;‘慚’為對人之羞恥心,‘愧’為對天之羞恥心。此説相當於俱舍論之第二釋。成唯識論卷六則並取俱舍論之二釋,認為‘慚’為先尊重自身,而後崇重賢者與聖者,並崇重法;‘愧’系由世間之力,即由於他人之譏謗或律法之制裁,而輕拒暴惡。即主張羞恥為慚、愧二者之通相,崇善與拒惡則分別為慚、愧之別相。
相對於慚、愧者,不敬諸功德與有德者,或不自省自造之罪惡而感到羞恥等,此種皆稱無慚(梵a^hri^kya )。又無怖罪之心,或於自造之罪對他人不以為恥,則稱無愧(梵anapatra^pya )。慚與愧二者能使一切諸行光潔,故稱之為二種白法。[佛遺教經、本事經卷四、大毗婆沙論卷三十五、雜阿毗曇心論卷二、顯揚聖教論卷一、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一、順正理論卷十一、俱舍論光記卷二十]

慚愧法句經卷釋義

根據古老佛經教義《法句-篤信品》“信財戒財,慚愧亦財,聞財施財,慧為七財”中可得,篤信、守戒、內省、反思、聞法、佈施和智慧是七種財寶。慚愧當為兩意,“慚”為自身的反省,本身認識的提高;“愧”為犯錯之後的悔改之心,產生畏懼悔改。[法句經卷四篤信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