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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規劃局

鎖定
慈溪市規劃局是根據《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慈溪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甬黨辦〔2011〕27號)設立,掛慈溪市測繪與地理信息局牌子。市規劃局是主管全市城鄉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慈溪市規劃局
隸    屬
慈溪市人民政府
編    制
13名
成立時間
2011年

慈溪市規劃局職責調整

(一)新增的職責
1.增加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的職責。
2.增加全市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服務平台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城鄉空間佈局的統籌協調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管理的職責。
2.加強測繪公共服務和突發事件處置應急測繪保障、地理信息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引導、地理信息獲取與開發應用等監督管理的職責。

慈溪市規劃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寧波市關於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行政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研究城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負責市域總體規劃、片區規劃、城市分區規劃、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城市詳細規劃、城市專項規劃、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城市設計、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及市人民政府其他指令性規劃編制、論證、審查和報批工作,指導鎮編制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村莊規劃,受市人民政府委託負責村莊規劃審批;指導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工作。
(三)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參與土地儲備、用地計劃、房地產開發計劃和城建項目安排,提出土地儲備和開發地塊的選址和地塊開發的規劃條件;參與全市重要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選址;參與土地出讓、轉讓、招投標、拍賣工作和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會審。
(四)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的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審批;負責建設工程批後管理和竣工核實。
(五)負責全市測繪與地理信息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測量標誌保護;負責管理地圖、測繪成果與地理信息監測和綜合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組織提供測繪與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負責全市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服務平台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測繪與地理信息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審批。
(六)負責城鄉規劃設計、測繪與地理信息單位資質和市場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城鄉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的科研、科技合作交流以及高新技術的推廣應用。
(七)負責對全市城鄉規劃、測繪與地理信息、規劃設計管理行為的監督檢查;負責查處規定區域內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查處違反測繪與地理信息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處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組織聽證。
(八)承擔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慈溪市規劃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規劃局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事務;負責局機關重要會務、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起草重要文稿,督辦重要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人事、文秘、信息、財務、保密、培訓、檔案、後勤等行政事務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二)法規監察科
負責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貫徹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規劃驗線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規劃批後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工作;負責查處規定區域內違反城鄉規劃和測繪與地理信息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聽證和來信來訪的協調處理工作。
(三)規劃編審科
擬定城鄉發展戰略規劃和城市規劃區內城市規劃編制計劃,提出年度規劃編制任務;負責城鎮體系規劃、市域總體規劃、片區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市分區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的編制、論證、審查、報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其他城市專項規劃;指導鎮編制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村莊規劃,負責村莊規劃審批;參與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工作;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制訂有關規劃管理的技術規定;負責城鄉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工作。
(四)行政審批科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與非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初審;負責行政審批決定送達和行政許可證書的發放工作;參與行政許可及非行政許可事項的論證、審核、上報等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行政許可與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負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辦理;負責工業類建設項目規劃條件的出具和危房規劃認可、房產權屬分割、銷售單元認可;負責村鎮工業類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審查;負責行政審批業務統計報表以及有關資料的歸檔移交。
(五)用地與建築科
負責建設項目選址工作,提出規劃條件;參與土地儲備、年度用地計劃、房地產開發計劃和城建項目的安排;負責改變房屋用途規劃審核,負責改變土地和建築物用途規劃審核;負責建設項目(含管線工程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審核;參與建築立面裝修、户外廣告、管道(道口)開挖認可;出具建設項目規劃紅線。
(六)測繪與地理信息科
擬訂全市測繪與地理信息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測繪與地理信息行業管理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服務平台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地圖、測繪成果與地理信息監測和綜合統計分析工作,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負責測繪與地理信息成果保密審查;負責測量標誌的維護與管理、國家版圖意識的宣傳教育及地圖市場的監管;負責測繪與地理信息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審核;配合查處違反測繪與地理信息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慈溪市規劃局人員編制

市規劃局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3名,總規劃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6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領導配備等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慈溪市規劃局其他事項

(一)各分局和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人員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二)將規劃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中涉及日照分析、經濟技術指標複核、交通影響評估等輔助決策的技術性工作交給下屬事業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