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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鎖定
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是慈溪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
隸    屬
慈溪市人民政府

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統籌推進全市文化體育事業、文化產業相關門類、旅遊業和體育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遊和體育融合發展,指導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二)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遊、體育相關政策措施。
(三)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指導市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文藝作品創作生產,推動各藝術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
(四)負責全市體育工作,推進全民健身事業發展。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管理和協調全市性體育賽事活動,組織實施市級重大體育比賽和體育惠民項目,負責承辦上級重大體育賽事活動。組織實施市級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監督管理,指導基層體育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監督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實施。依法管理健身氣功。監督管理全市體育彩票銷售。指導、管理體育總會工作和市級單項體育協會業務活動。
(五)負責全市文物資源調查和文物資產管理。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和博物館業務工作,推動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考古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物保護和社會文物管理。負責世界文化遺產的推薦申報和管理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推薦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管理工作。
(六)指導文化、旅遊和體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重大產業項目建設和產業結構升級。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推動全市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各類文化和旅遊資源及旅遊新業態的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旅遊景區和旅遊度假區的開發利用、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推進全域旅遊。
(九)制定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指導推動文化、旅遊和體育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文化廣電旅遊體育行業協會、民辦非企業工作。
(十)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指導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指導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一)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遊、體育行政審批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綜合執法,指導監督鎮、街道做好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上級督辦的大案要案查處,維護市場秩序。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遊、體育行業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遊、體育行業安全監督管理。
(十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化、文物博物、旅遊、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文化、旅遊、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指導、管理全市旅遊市場開發和形象推廣。
(十四)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科技創新發展,推進行業數字化、標準化建設。參與和組織實施宣傳文化系統人才工程,負責全市體育人才隊伍建設,制定旅遊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牽頭推進旅遊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市文化廣電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組織人事、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後勤、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和重大會議、賽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局屬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督促督辦建議提案、重大事項和重要批示件。負責本系統法制工作,審核本局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和行政合同法制審核。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牽頭做好文化廣電旅遊體育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二)藝術和公共服務科(掛文物管理科牌子)。擬訂全市公共文化、文藝事業、文物和博物館發展規劃及公共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藝活動。推進全市文化、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化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實施文化惠民項目。指導全市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社會文化工作。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古籍保護工作。負責文物資源調查和文物資產管理。指導全市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負責全市考古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物保護和社會文物管理。負責文化遺產的推薦申報和管理工作,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推薦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
(三)體育科。綜合管理全市體育事業,推動全民健身事業發展,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擬訂專項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和協調全市性體育賽事活動,組織實施市級重大體育比賽和體育惠民項目,負責承辦上級重大體育賽事活動。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監督管理,指導體育場館設施建設。指導、管理青少年體育業餘訓練工作。組織實施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依法管理健身氣功。監督管理全市體育彩票銷售。指導、管理市體育總會和市級單項體育協會的業務活動和各類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
(四)計劃財務科。貫徹落實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負責局本級及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編制、預算執行和監督,以及財務資產、政府採購、內部審計、非税收入等管理,組織局本級財務核算。組織實施局本級及局屬事業單位資金使用績效評估,參與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基本建設工作。牽頭做好統計年報工作。
(五)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相關門類、旅遊、體育產業專項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旅遊公共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基層旅遊設施建設。指導、促進產業培育和結構優化,支持文化和旅遊產業融合、新業態發展,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旅遊深度融合。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重大項目建設。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保護和利用。指導協調文化和旅遊系統項目立項、規劃、設計與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旅遊重大設施、項目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專項規劃和紅色旅遊、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工作。負責組織文化、旅遊、體育產業項目推介,推動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
(六)對外合作和宣傳推廣科。負責本系統和重大文化旅遊體育賽事活動的宣傳工作,開展地區對口交流合作和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負責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開發、形象宣傳推廣。負責推進信息化建設、大數據應用和企業信息化建設指導。負責旅遊諮詢服務體系建設、管理和指導。指導文化旅遊體育專項產品和旅遊線路的開發和推廣。引導和推動會獎旅遊,組織實施重大旅遊節慶活動。組織參加國內各種旅遊博覽會、旅遊交易會及大型宣傳促銷活動。
(七)市場管理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文化、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負責監督體育經營活動。推進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精神文明、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監督實施文化、旅遊市場經營場所、服務、設施、產品業態的行業標準,推動服務品質提升。負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假日旅遊市場,旅遊投訴。負責星級旅遊飯店、品質旅行社的推薦、評定和複核工作。指導監督鎮、街道做好文化市場管理工作。指導管理文化、旅遊市場行業協會工作。
(八)行政審批科(掛廣播電視科牌子)。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博物、旅遊、體育行政權力事項的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審核轉報,及其他行政權力事項的年檢、備案和其他審批權。牽頭負責局行政審批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指導監督授權委託鎮、街道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指導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指導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1] 

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現任領導

書記:房偉迪 [2-3] 
局長:鄒霞芳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