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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教育局

鎖定
根據《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慈溪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甬黨辦〔2011〕27號),設立慈溪市教育局。
慈溪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慈溪市教育局
隸    屬
慈溪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慈溪市
現任領導
楊兒(局長)

慈溪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三)牽頭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四)負責和指導教育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
(五)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等工作以及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責直屬學校(單位)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配合市委統戰部做好學校統戰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羣團工作。
(六)負責、指導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
(七)統籌管理本級預算內教育經費及其他財政性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使用管理辦法。指導全市教育部門財務管理工作並監督使用情況。負責市本級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
(八)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負責組織落實教育系統國家、省、寧波市人才計劃(工程)。負責全市教師隊伍建設,指導全市師德師風建設。組織落實教師資格制度。組織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含校長、園長)的培訓。參與擬訂學校編制、崗位、工資等人事制度政策。組織指導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職務聘任工作。
(九)統籌管理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終身教育和民辦教育等工作。負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基礎教育等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統一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管理廣播電視大學自學考試等工作。協調在慈高校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
(十)指導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國內國際交流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協助做好漢語言國際推廣。
(十一)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協調監督和檢查全市語言文字的規範應用工作。指導局主管的社會團體、教育基金會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學校黨建工作和市委關於建設“清廉慈溪”的總體要求,履行對學校黨建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職責,指導督促全市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升黨建工作水平。深入推進全市教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推進教育數據資源共享,進一步推進減事項、減材料、減環節,堅持以羣眾視角設計改革方案,明確改革目標,提升教育服務質量和便利化水平。強化教育督導職責,強化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不斷提升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貫徹執行到位。 [1] 

慈溪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行政審批科牌子)。綜合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負責重要會務工作及重要事項的組織、上級及領導批示件的督查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接待、文書檔案、保密、保衞、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對外宣傳、信息發佈、網絡輿情監控和輿論引導工作;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起草教育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綜合性文件;負責和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執法工作,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牽頭承辦局機關教育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牽頭做好行政審批工作;牽頭“最多跑一次”工作;負責機關教育信息化工作。
(二)組織科。負責教育系統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工作;牽頭負責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牽頭協調教育系統人才工作;牽頭負責教育系統的巡察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市中小學校(園)長和後備幹部的培養和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教育系統老幹部工作;指導學校統戰工作;承擔局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三)人事科。規劃、指導全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按權限負責全市教師資格的管理;管理、指導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規劃、管理、指導全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保險福利、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指導中小學(單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師德師風建設;負責本系統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四)計財科。負責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牽頭制定市屬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管理、指導學校佈局調整、校園規劃、校舍建設和教育資產等工作;管理、指導中小學校舍安全改造工作;參與制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教育收費政策措施;編制直屬學校(單位)經費預決算;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的統計工作;指導全市學校的後勤管理和改革;負責教育協作、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負責裝備經費的安排和監管;指導、協調省標準化學校的創建工作;負責學校工程建設監管和學校消防設施的配置和維護工作;負責市屬學校、局直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掛學前教育科牌子)。綜合管理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協同編制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協同編制市屬、直屬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編制招生計劃;協同編制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負責、指導全市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及學籍管理工作;督促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學前教育執行教學計劃情況並指導教學改革;指導普通中小學科普、信息技術教育、電化教育、圖書閲覽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青少年科普、勞技教育、國防教育、民族教育及社會實踐活動;組織指導和檢查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體育、藝術教育和衞生保健工作;協調落實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的業務指導工作;指導建立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育人體系;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職成教科(掛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牌子)。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終身教育工作;牽頭制定中等職業教育和終身教育的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協同做好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的編制、招生工作;負責做好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統籌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創業就業、產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等工作;指導職工教育、農民教育、社區教育等教育和終身教育工作;協調社會力量舉辦的繼續教育、社會文化教育的業務與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
(七)安全管理科。牽頭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應對教育系統內部突發事件的處置;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應急演練和培訓工作;配合公安消防、交警部門做好學校消防、校車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等級平安校園的創建及安全考核工作。
(八)校地合作辦(掛國際教育交流合作辦公室牌子)。協助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好高校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招商引資、招院引校、招才引智等工作;參與、協調在慈高校的事業發展規劃、項目審核報批、招生計劃編制工作;協助在慈高校人才培養、產學研合作、科技服務、實習實訓、創業就業工作;指導、管理中小學校國際教育交流合作;負責教育系統重大外事接待、承辦對外開放活動。
(九)督導科。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制定教育督導計劃和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有關部門、鎮(街道)和學校貫徹落實教育法律、規章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牽頭負責對各鎮(街道)人民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方向、辦學質量和效益進行評估和指導;指導、協調全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縣(市)、省教育現代化縣(市)、等級學校(幼兒園)等創建工作;牽頭上級教育部門對我市教育的綜合考核督導工作。 [1] 

慈溪市教育局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行政編制2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中層領導職數8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領導配備等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慈溪市教育局現任領導

局長:楊兒 [2-3] 

慈溪市教育局地理位置

地址:慈溪市文二路288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