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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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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宗教(religion of love)德國費爾巴哈主張把人對人的愛作為宗教信仰和實踐的最高原則的哲學學説。 [1] 
中文名
愛的宗教
發源地
德國
類    型
哲學學説
費爾巴哈試圖用“愛的宗教”去代替信仰上帝的宗教,用對人的愛去代替對上帝的愛。認為在愛中可以找到人的感情的滿足,解開自己生命之謎,達到生命的終極目的,從而獲得那些基督教徒在愛之外的信仰中所尋求的東西。又認為愛是人的本質的一個方面。人要自我保存首先要愛對自己生存有利的東西,愛使自己幸福的東西。自愛是愛的基礎。但愛還包括對他人的愛,這是包含在人性之中的起源的愛,人心中天生就有一種把人與人聯繫起來的愛的感情。只有對他人的愛,才能實現自愛。只有把這種愛的關係提高到宗教的高度,才會有道德上的意義。 [1] 
參考資料
  • 1.    金炳華等編.哲學大辭典(修訂本) (上、下冊):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年06月第1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