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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胤禛
(清世宗)
鎖定
清世宗愛新覺羅·胤禛(1678年12月13日
[1]
—1735年10月8日),清朝第五位皇帝(1722年12月27日
[126]
—1735年10月8日
[127]
在位),定都北京後第三位皇帝。曾自號破塵居士、圓明主人,
[108]
年號雍正。康熙帝第四子,母為孝恭仁皇后(即德妃烏雅氏),生於北京紫禁城永和宮。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封貝勒;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胤禛被封為和碩雍親王。在二廢太子胤礽之後,胤禛積極經營爭奪儲位,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在北郊暢春園病逝,他繼承皇位,次年改年號雍正。雍正帝在位期做了一系列改革。為加強對西南少數民族的統治,實行改土歸流。廢除賤籍制度,實行攤丁入畝,
[2]
減輕了無地、少地農民的經濟負擔,促進了人口增長。並且大力整頓財政,實行耗羨歸公,建立養廉銀製度,實行官紳一體當差一體納糧。雍正元年(1723年)出兵青海,次年平定羅卜藏丹津叛亂。
[85-86]
在政治上,整頓吏治,創立密摺制度監視臣民,設立軍機處以專一事權。
[87]
而且改善秘密立儲制度,使得皇位繼承辦法制度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康熙帝晚年諸皇子互相傾軋的局面。雍正帝在位期間,勤於政事,自詡“以勤先天下”
[88]
、“朝乾夕惕”。
- 全 名
- 愛新覺羅·胤禛
- 號
- 破塵居士、圓明主人
- 諡 號
- 敬天昌運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寬仁信毅睿聖大孝至誠憲皇帝
- 封 號
- 和碩雍親王(1723年以前)
- 廟 號
- 世宗
- 年 號
- 雍正(1723年—1735年)
- 姓
- 愛新覺羅
- 所處時代
- 清朝
- 民族族羣
- 滿族
- 出生地
- 北京紫禁城永和宮
- 出生日期
- 1678年12月13日(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日)
愛新覺羅·胤禛人物生平
愛新覺羅·胤禛早年經歷
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日(1678年12月13日
[1]
)寅時,胤禛出生於北京紫禁城永和宮,由於其生母烏雅氏出身低微,不能給胤禛帶來皇子中的特殊地位。
[3]
此外,清初時後宮也不允許生母撫育自己的兒子,因此胤禛滿月後由孝懿仁皇后佟佳氏撫養。孝懿仁皇后是一等公佟國維之女,孝康章皇后的侄女,孝懿仁皇后沒有生過皇子,只有一個公主還早年殤逝,故而養育德嬪之子。
[3]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胤禛進尚書房,
[4]
跟從張英學習四書五經,向徐元夢學習滿文。與胤禛關係最密切的是顧八代,胤禛説他“品行端方,學術醇正”。少年和青年時代的胤禛,受父皇和師傅的嚴格管束,從事以四書五經為主要內容的學習,也在這個時期,作《春日讀書》、《夏日讀書》等詩歌。
[5]
稍長,便跟隨康熙帝四出巡幸,並奉命辦理一些政事。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還陪同其皇三子胤祉往祭曲阜孔廟。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胤禛隨從康熙帝征討噶爾丹,掌管正紅旗大營。
[6]
此役胤禛雖然沒有參加,然而他很關心這次戰鬥,作《狼居胥山大閲》、《功成迴鑾恭頌二首》
[7]
,讚揚乃父用兵的功業。
[8]
又往遵化暫安奉殿祭祀孝莊文皇后。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二十一歲的胤禛受封為貝勒。
[9]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二十三歲的胤禛侍從康熙帝視察永定河工地,檢驗工程質量。二十五歲,隨同父皇巡幸五台山,次年侍從南巡江浙,對治理黃河、淮河工程進行驗收。
愛新覺羅·胤禛經營爭儲
主詞條:九子奪嫡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夏,康熙帝第一次罷黜了太子胤礽。在推選新太子的過程中,胤禛支持復立胤礽,同時與皇八子胤禩也保持良好的關係。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復立胤礽為太子。同年封胤禛為和碩雍親王。
[9]
此間諸皇子為謀求儲位,各結私黨,勾心鬥角極為激烈。
胤礽再立後,為鞏固儲位又進行了一些過激行為,引起康熙帝的不快,於康熙五十年(1711年)再次將他廢黜。以後不斷有朝臣為他復位奔忙,均遭康熙帝處罰,諸皇子為奪嫡大動心機。皇八子胤禩,繼續活動,又一次受到父皇斥責。皇十四子胤禵“虛賢下士”,聯絡各方人士,“頗有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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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皇子胤禵於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受命為撫遠大將軍,出征西北,指揮兩路清軍入藏,送達賴七世至拉薩,驅逐了一度盤踞西藏的準噶爾人的勢力,穩定了西藏局勢。他的聲譽日高,有可能成為儲君。三皇子誠親王胤祉受命開蒙養齋館,身邊聚集着一羣學人。他也“希冀儲位”,以至胤礽再廢后,竟“以儲君自命”
[11]
。
胤禛善於治國、懂得韜光養晦。他尊釋教道學,自稱“天下第一閒人”,與諸兄弟維持和氣,與年羹堯和隆科多交往密切,同時向父親康熙帝表現誠孝,贏得康熙帝的信賴。
[92]
康熙六十年(1721年),雍正四十四歲這年,正是康熙帝登基六十週年大慶,他奉命往盛京祭告祖陵,回京參加貢士會試試卷複查事務,冬至時遵命代康熙帝南郊祭天。次年,清查京、通兩倉,又秉命冬至祭天。胤禛的這些活動,對他來説有兩重意義,一是由於他多次隨從巡幸、外出代辦政務,足跡遍於中國主要地區,使他有機會了解各地經濟物產,山川水利,民間風俗,宗教信仰,歷史問題,取得了關於民事的第一手資料;二是觀察了康熙帝處理政事,考查了地方行政和吏治,鍛鍊了處理某些政事的能力,獲得了從政的一些經驗。這兩個方面的因素,對胤禛日後治理國事都有很大的實踐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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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在儲位鬥爭中的勝利,有其必然性,這就是:第一,他的才能和務實精神會取得一些人的支持,他的屬人戴鐸曾向大學士李光地稱道其主子:“才德兼全,且恩威並施,大有作為。
[12]
”事實上,在爭奪皇儲的鬥爭中,雍正提出整頓積習的振作有為的政治方針,與八皇子胤禩的仁義方針相對立,以爭取人心。第二,他善於耍兩面派手法,從而欺騙了對手和康熙帝,使政敵不以他為意,沒有集中力量對付他,從而輕巧地取得成功。第三,他有一個集團,在關鍵時刻用上了力,如通過隆科多穩定京中局勢,通過年羹堯控制胤禵和穩定西北地區。
[94]
愛新覺羅·胤禛鞏固帝位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在北郊暢春園病逝。十一月二十日,胤禛奉康熙遺詔,即皇帝位於太和殿,改元雍正。
[13-14]
即位後,雍正重用康熙十三子胤祥,不想放過政敵胤禩等人,胤禩等人也不甘心失敗,所以雙方的鬥爭在雍正帝繼位後延續下來,他在政治上採取多種措施以鞏固自己的皇位。首先命胤禩、胤祥、馬齊和隆科多等人總理事務。其次是消除異己,分化瓦解諸皇子集團,將胤禵從西北軍前召回,加以圈禁。
[15]
將胤禟發往青海西大通(今青海大通西北)。鑑於清朝沒有行之有效的立儲制度,常因皇位繼承權產生爭端,雍正帝確立了秘密立儲制度。
雍正二年(1724年)春以前,雍正帝對政敵的打擊尚有所節制,這是因為政權還不太鞏固,不便太刺激對方。雍正二年(1724年)三月,青海平叛勝利,雍正帝政權的力量增強了,隨即加緊懲治胤禩一夥。四月,對胤禩本人聲罪致討,説他“肆行悖亂,幹犯法紀,朕雖欲包容寬宥,而國憲具在,亦無可如何,當與諸大臣共正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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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宗籍和圈禁,並被改名為“阿其那”,胤禟被削宗籍和圈禁,並被改名為“塞思黑”。皇十子胤䄉被圈禁,康熙的皇十四子胤禎(胤禵)先是派去守陵,再後來受圈禁。康熙皇十二子胤祹被降爵,後康熙的皇三子胤祉也被革爵圈禁。
同年五月,革去蘇努貝勒,七月御制《朋黨論》,進一步開展反對胤禩黨人的活動,不久年羹堯、隆科多問題的出現,遂放鬆了對胤禩的攻勢,迨至雍正三年(1725年)十二月,年羹堯賜死,便加速懲處胤禩等人。至雍正四年(1726年),胤禟、胤禩先後囚禁致死,胤禵遷於京城景山,蔡懷璽自殺,郭允進梟首示眾,其他胤禩黨人也遭到處分。至此,經營二十多年的胤禩集團徹底垮台。
[95]
雍正三年(1725年),雍正帝以作威作福、結黨營私之名,責令撫遠大將軍年羹堯自盡,同時削隆科多太保,後圈禁致死。並因此株連出汪景祺《西征隨筆》案和查嗣庭試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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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胤禛主政改革
主詞條:清世宗改革
雍正帝登基伊始就説:“朕在藩邸四十餘年,凡臣下之結黨懷奸,夤緣請託,欺罔矇蔽,陽奉陰違,假公濟私,面從背非,種種惡劣之習,皆朕之深知灼見可以屈指而數者,較之古來以藩王而入承大統,如漢文帝輩,朕之見聞更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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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深知康熙後期的社會問題,如朋黨鬥爭;吏治不清;依靠富民政策的實行,加速了貧富矛盾的積累;西北用兵不停,需要繼續解決與準噶爾部的矛盾;國帑空虛。他針對現實,結合自己的理想,產生他的政治綱領。雍正在即位的當月,諭令大學士、尚書、侍郎:“政事中有應行應革能裨益國計民生者,爾等果能深知利弊,亦著各行密奏。”
[18]
緊接着,在雍正元年(1723年)元旦,給地方各級文武官員分別發佈的上諭中,講古代純臣,皆“興利除弊,以實心,行實政”,
[19]
發出為國計民生進行興利除弊的政治改革的號召。他的改革思想包含如下內容:
第一,反對因循苟且。雍正帝認為他即位時“人心玩愒已久,百弊叢生”,“若不懲創,將來無所底止”
[20]
,屢屢告誡臣下,不可“因循玩愒”。
[21]
他針對康熙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主張“着意搜剔”,把攻擊這是“多事”的人斥為“淺見無知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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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反對因循守舊,是為清除改革道路上的思想障礙。第二,整頓吏治,以利民生。雍正帝在前述元旦給總督的上諭中説:“今之居官者,釣譽以為名,肥家以為實,而曰‘名實兼收’,不知所謂名實者果何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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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發出整飭吏治的通告。他在登基一週年的時候又説:“朕纘承丕基,時刻以吏治兵民為念”
[24]
,表明他企圖通過整頓吏治,達到富國裕民的目的。第三,反對朋黨。雍正帝從親身體驗中深知朋黨的危害:朋黨各行其是,破壞朝政統一,損害君主權威。朋黨之間互相攻擊,任用私人,不僅失去正常的用人原則,也干擾了君主行使用人去人的權柄;朋黨各抒政見,自我標榜,批評朝政,擾亂君主視聽,妨礙堅持既定的政策。所以他説“朋黨最為惡習”
[25]
。他反對的朋黨包括科甲出身官員的師生同年的宗派關係,因此宣稱,欲“將唐宋元明積染之習盡行洗滌”。
[26]
“務期振數百年頹風,以端治化之本”。
[27]
表明他為澄清政治、醫治痼疾的決心。興利除弊的改革思想是雍正政治思想的一個內容,此外,他認為“有治人無治法”,以為好的君主和官吏就可以把政治辦好,這是他的基本觀念。他主張“為政務實”,即從實際出發,踏實地辦事,這是他的思想靈魂。他主張施政嚴猛,要有雷厲風行的辦事作風,這是他施政的策略思想。在雍正的全部政治觀念中,興利除弊是其核心內容,因而是他為政的基本特色。
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帝接受山西巡撫諾岷的建議,施行耗羨歸公和養廉銀的措施,以此增加中央財政收入,並限制地方橫徵暴斂。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又針對康熙末年各地虧空錢糧嚴重,決定嚴格清查,對貪官污吏即行抄家追贓,對民間拖欠,命在短期內分年帶徵。清理的政策,地方凡有虧空,限三年之內如數補足,如限滿不完,從重治罪
[28]
。
愛新覺羅·胤禛執政中期
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準備對準噶爾部用兵,雍正七年(1729年),用嶽鍾琪為寧遠大將軍,出西路,傅爾丹為靖邊大將軍,出北路,進軍征伐。但前線連吃敗仗,雍正帝囚禁嶽鍾琪,屢換北路軍營將帥。到後來,雙方都打不下去了,開始談判。雍正帝消滅對方的目的沒有達到,究其原因,雍正帝、嶽鍾琪、傅爾丹等輕敵驕滿是重要因素。未出師前,雍正自稱:“選派將領,悉系鎮協中優等人才,揀選兵丁,率皆行武中出格精壯,殊非草率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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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西北用兵相配合,雍正帝設立軍機處,協助他處理軍務。軍機處設有軍機大臣,雍正從大學士、尚書、侍郎以及親貴中指定充任,如怡親王胤祥、大學士張廷玉、户部尚書蔣廷錫、大學士鄂爾泰等,都是以親重大臣兼任軍機大臣。還有軍機章京,由內閣、翰林院、六部、理藩院等衙門官員中選充。所有這些人都是兼職,他們的升轉仍在原衙門進行。因此,軍機處設立之初,“無專官”。
[30]
軍機處沒有正式衙署,有值班房,在隆宗門內,靠近雍正寢宮養心殿,以便於軍機大臣被召見議事。無專官,無衙署,就使軍機處成為一種特殊的機構。
雍正帝還加強思想統治,大興文字獄。雍正七年(1729年),發往西北軍營效力的前工部主事陸生楠,著《通鑑論》十七篇,論述封建、建儲、兵制、君臣關係、無為而治等問題,涉及到當朝朋黨之爭等敏感問題。雍正帝説他“借托古人之事幾,誣引古人之言論,以泄一己不平之怨怒”,
[31]
下令將其在軍前正法。也在軍前效力的監察御史謝濟世,藉着批註《大學》,“毀謗程朱”,
[32]
對理學提出責難,雍正帝命在處死陸生楠時用其陪綁,以示懲誡。同年,發生曾靜遣其徒張熙策動川陝總督嶽鍾琪謀反的投書案,牽連到已故理學家呂留良,雍正遂大興文字獄,以作為控制思想、打擊政敵、提高自己權威的手段。
雍正帝把他批閲過的奏摺選擇一部分輯成《硃批諭旨》。他對臣工的諭旨,由張廷玉等紀錄編成《上諭內閣》、《上諭八旗》。他的各種體裁的文章被後人輯為《御製文集》。
愛新覺羅·胤禛離奇去世
雍正十三年(1735年)五月,貴州古州、台拱的苗匪在邊境滋事,雍正帝命哈元生為揚威將軍,統領四省官兵征討。又命果親王胤禮、皇四子弘曆、皇五子弘晝,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等協同辦理苗疆事務。命刑部尚書張照、副都御史德希壽幫辦苗疆事務。不久哈元生平定了貴州的苗民叛亂。
[33]
雍正帝在位時期經營了圓明園宮苑,常在圓明園與大內兩處居住。他青年時中過暑,以後就怕炎熱,故以較涼爽的圓明園為棲身之所,住在冬暖夏涼的九洲清宴、四宜書屋、萬方安和等處。據《清世宗實錄》記載,雍正帝於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二十一日得病,“仍照常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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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二十三日子時就駕崩了。
愛新覺羅·胤禛為政舉措
愛新覺羅·胤禛政治
- 裁汰冗劣
雍正帝即位後,雍正元年(1723年)五月即發佈上諭十一道,歷舉官場種種積弊,各級官吏貪賄無能,華而不實,一再告諭澄清吏治。康熙末,吏治敗壞已成為危及清朝統治的嚴重問題。雍正帝即位後的幾年間,以雷厲風行之勢,大力整頓吏治。雍正帝首先罷斥各省巡撫中貪黷和庸懦不勝任的官員,親自降旨先後革除江西巡撫王企清、湖廣巡撫張連登、直隸巡撫趙之垣、山西巡撫蘇克濟、河道總督趙世顯等多人。隨令各省督撫整飭屬下官吏。貪酷者參處,庸碌者裁汰。各督撫不敢不遵,力行整飭。浙閩總督滿保奏稱,“浙閩屬吏已劾多員,若再題參,至無人辦事”。湖南巡撫魏廷珍奏稱:“員參劾過半,容查奏”。雍正三年(1725年)四月,雍正帝詔諭督撫等,説“乃有庸懦無能之督撫,間有參劾,每向人雲,我若不參,恐非上意,又恐他人蔘劾,於我不便。以此等語解釋於眾,似覺參劾為迎合朕意”。他訓誡説:“凡事秉公據理,不可稍存迎合之見。”
[102]
雍正四年(1726年)十一月,對朝中各部官吏進行裁簡。雍正帝傳諭説:“各部漢司官實能辦事者不過一、二人。其餘庸碌無能之人偷惰安閒,實屬冗濫”。“著各部堂官將所屬司官,詳加甄別。凡有才具平常,目前不能辦事,將來不堪升用者,盡行舉岀,與應留辦事人員,一同帶來請旨”。(《世宗實錄》卷四十九)各部院遵旨甄別官吏,分為留任、改除(調任)、休致(退休)三類,裁減了大批冗員。
[102]
- 整治陋規
其一,禁革部費。雍正元年(1723)正月,雍正帝降旨禁止收受部費,並下令組建“會考府”衙門,專門負責清理户部部費。他説,各省奏銷錢糧,積弊甚大。若無部費,雖冊檔分明,也以種種藉口加以駁詰;一有部費,即使糜費錢糧百萬,也一概予以奏銷,“朕今不得不加整理”。
[110]
其二,禁革節禮。雍正帝認為,“節禮一事萬萬使不得”,“屬員之賄賂斷不可收受”,下令禁革一切節禮。從當時地方官的彙報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年希堯就任廣東巡撫後,概行拒收下屬例行節禮;廣西巡撫孔毓珣上任伊始,也將衙門節禮“盡行不收”;廣西布政使劉艇琛對各屬所上節禮也“分毫不敢收受”。
[110]
其三,禁止捐俸助工。清代官員薪俸本來微薄,但有些官員為了博取好官聲,每每借興建公務之名,率領屬下捐俸興辦。此舉不過是挪東補西,到頭來各官捐出之俸還得分派在百姓頭上。因此,雍正帝下令:“凡遇有公事奏請捐助俸工之處,永遠停止。”甘肅巡撫石文焯奏報捐俸為萬不得已之計,“勢難停止”,雍正帝斥其“無恥之極”!
[110]
- 密摺制度
雍正帝為加強對各級官員的控制和深入瞭解下情,特定密摺言事之制。雍正帝完善了密摺制度,擴大密摺的範圍和內容。
[103]
密摺起於康熙二十年(1681年),密摺有助於皇帝更好地瞭解下情,掌握動態,有針對性地制定措施,有效地實施統治。為充分發揮密摺作用,雍正帝把遞密摺的範圍擴大到布政使、按察使、學政等,內容則擴大到生計、風俗等方面。
[35]
雍正帝命朝中科道諸臣每日每人上密摺,一折只言一事,無論大小,據實敷陳。地方官員布政使、員、兵將參將也都可以密摺陳奏。一切地方利弊,通省吏治之勤惰,上司孰公孰私,屬員某優某劣,營伍是否整,以至水旱天時,百姓生計等等都可密奏。“凡有駭人聽聞之事,不必待真知灼見,悉可風聞入告”(《硃批諭旨》鄂昌七年六月十八日折)。密摺不準謀於他人,不準泄露,須官員親自書寫,直送京師。督撫密摺呈交宮內奏事處。以下滿漢官員密摺,分別由怡親王允祥和漢人大臣張廷玉、蔣廷錫轉呈雍正帝閲看批旨。雍正帝從密摺察知各地政情,又設緹騎(偵探)秘密偵查官員言行,雖生活細事也隨時密報。甚至有的官員,身邊僕役即是雍正帝派遣的緹騎。官員們心懷畏懼,不敢妄為了。
[103]
- 設軍機處
為了加強皇權,康熙帝成立南書房,旨在分散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始於隆宗門內設置軍機房,選內閣中謹密者入值繕寫,以為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雍正十年(1732年),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軍機處的大臣由皇帝挑選,由內閣大臣兼任,他們直接聽命於皇帝,跪受筆錄,他們的活動都是在皇帝的監督下的,旨意完全是按皇帝的話記錄的。
雍正帝設立軍機處,就有了固定助手,可以及時處理政事了,所以他的權力比明太祖還要集中,以前的其他帝王的權力更沒法與他相比,他是真正的集權力於一身,總理天下庶務。軍機處的設立是清代中樞機構的重大變革,標誌着清代君主集權發展到了頂點。
- 用人制度
雍正初年,重用年羹堯和隆科多。年羹堯先後被任命為川陝總督、撫遠大將軍,赴青海征討厄魯特羅卜藏丹津叛亂,成功後封為一等公,成為實際的西北王。隆科多為吏部尚書、步軍統領、兼理藩院,賜太子太保銜,被雍正帝尊稱為“舅舅”。兩人都顯赫異常,但未過幾年,即被雍正整肅。年羹堯令自裁,隆科多被禁死,同時雍正帝興起文字獄打擊兩人勢力(汪景祺案和錢名世案)。
雍正帝重視吏治。雍正賞識執法嚴,作風雷厲風行,嚴猛行政,有開拓氣魄,政績顯著的官員。如田文鏡、李衞在河南、浙江清查錢糧做得好,被譽為“模範督撫”。雍正一朝寵信四位臣工:李衞、田文鏡、張廷玉、鄂爾泰;其中李衞和張廷玉為漢人,田文鏡為漢軍旗人,足見雍正帝確實瞭解並重用漢人。
- 嚴禁黨爭
雍正帝即位之初就發佈上諭説:“聞有僥倖之徒,平昔結黨營私,至積場年份,互相接引請託,遇謹守之人畏法,不肯通同作弊,反羣相排抵,飛語誣陷,此風斷不可長。”雍正二年(1724年)更是專門發佈了《御製朋黨論》,來分析朋黨的危害,要求臣下不可結成朋黨,要惟知有君,與君同好惡。
雍正帝即位後,以允禩、允禟等人為代表的反對勢力及其朋黨集團成為他統治下的心腹大患。因此他信守除惡務盡,以極其狠毒的手段一一將他們致於死地。除此之外,雍正初年,擁戴雍正帝有功的年羹堯、隆科多等人的勢力也迅速膨脹起來。雍正帝擔心他們有不測之心,在對允禩黨人鬥爭的同時,又果斷地收拾了年羹堯、隆科多集團。對這兩大朋黨勢力的鬥爭成了雍正初年政治生活的重心。
[89]
雍正帝公佈的年、隆的一系列罪行中,一個重要的方面便是“貪婪之罪”(年羹堯貪墨之罪十八,隆科多貪婪之罪十六)。雍正帝把他們這方面的罪惡大事張揚,就使得對他們本人及其黨羽的懲處顯得更為“名正言順”,這同時對吏治的整頓是巨大的推動。通過剪除允禩、允禟、年羹堯、隆科多的羽翼,從中央部院大臣到地方督撫布按、武官提鎮一級進行頻繁的更調,其中確有一批趨炎附勢的貪酷之吏因他們的主子失勢失寵而墮入法網。這就使得雍正帝即位之初,統治階級上層腐朽勢力與允祺、年、隆等人一起首先感受到了沉重的打擊。
[89]
雍正四年(1726年),發生了田文鏡與李紱互參案。在李紱、田文鏡互參案中,雍正帝雖然對田文鏡有所袒護,但此時還並沒有要打擊李紱的意思,他更多的是持一種調和的態度。同年冬,浙江道監察御史謝濟世彈劾田文鏡結黨營私有負聖恩、並且貪虐不法,一共有十大罪狀,並且言語涉及到被田文鏡彈劾的黃振國、邵言綸、汪諴,還有包庇張球罪狀的事,與之前李紱説的不謀而合。雍正帝聽了之後以為謝濟世與李紱結黨,下詔嚴厲斥責謝濟世等,剝奪了謝濟世的官職,發配到軍中,黃振國、汪諴被處死,邵言綸被髮配邊境。
[90]
接連發生的汪景祺案,李紱、田文鏡互參案,查嗣庭案和謝濟世案,使雍正帝認識到本朝的科甲士人之間不但存在着很嚴重的請託、庇護的現象,而且還有人對清朝的統治政策和自己的統治方針心存不滿。於是便以打擊科甲朋黨為名,對科甲士人發動了大規模打擊。其中謝濟世案後為第一個高潮。雍正七年(1729年),謝濟世在阿爾泰承認與李紱的交往後,為第二個高潮。
[91]
- 密建皇儲
鑑於康熙帝在預立太子問題上的失敗,雍正帝於元年(1723年)八月宣佈秘密立儲法——將他的繼承人弘曆的名字寫好,雍正帝御筆《夏日泛舟詩》軸放匣中,置於乾清宮“正大光明”匾後,駕崩後從匣中取出宣讀。又以密旨藏於內府,以備核對。秘密立儲制,即皇帝在位時不公開宣佈繼承人,而將寫有繼承人名單的一式兩份詔書分別置於乾清宮“正大光明”匾額後和皇帝身邊,待皇帝去世後,宣詔大臣共同拆啓傳位詔書,確立新君。這樣使得使皇位繼承辦法制度化,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康熙帝晚年諸皇子互相傾軋的局面。
愛新覺羅·胤禛軍事
- 對準噶爾部戰爭
雍正帝繼續執行清朝的擴張政策。康熙帝三徵噶爾丹,噶爾丹之侄策妄阿拉布坦於雍正元年(1723年)支持青海和碩特部首領羅卜藏丹津糾集二十萬人進攻西寧反清,雍正帝命年羹堯、嶽鍾琪率兵討伐,大勝,青海完全歸入清朝版圖。
雍正五年(1727年),策妄阿拉布坦死,其子噶爾丹策零繼汗位,準噶爾開始出現內亂。雍正帝決心乘機用兵西北,他認為噶爾丹策零勢力“若不迅行撲滅,將來必為蒙古之巨害,貽中國之隱憂”。雍正九年(1731年)清軍在和通淖爾之戰中大敗。
[36]
準噶爾軍乘勝挺進喀爾喀,切斷北路軍台,清廷震動。雍正帝為對付準噶爾,調集東三盟兵丁守備烏爾會河,並派官員赴察哈爾牧地統計男丁,擴編軍隊
[105]
,同時下達擴充沿邊綠旗的諭旨。此舉有多重目的:首先是軍務吃緊,提防準噶爾南下;其次是防備邊外蒙古尤其是察哈爾的潛在威脅,清朝一邊整編察哈爾人丁,一邊添設綠旗和修補邊牆,暗含“以漢制蒙”的寓意;三是保護為躲避準噶爾侵擾而從外蒙古南遷多倫諾爾駐錫的哲布尊丹巴。
[104]
次年,清軍在額爾德尼昭之戰中得勝,雙方罷兵議和。雍正時代,平定西北的任務儘管沒有完成,但雍正帝對這一問題的認識卻是深刻的。
[36]
- 擴充京北三鎮
雍正九年(1731年),清軍被準噶爾擊敗,蒙古局勢危如累卵。雍正帝為鞏固邊防,大規模擴充三鎮(古北口、宣化、大同)綠營兵。一是增兵,雍正帝命令守備京城西北門户的古北口、宣化、大同三鎮募兵,充實營伍,並派官員巡邊,以定各關隘增兵多寡。二是修葺東起獨石口,西至殺虎口的長城。雍正九年(1731年),清廷議定直隸綠旗增兵4處,分別是古北口提標、宣化鎮標、獨石口和張家口。
[104]
雍正九年(1731年),張家口協增兵200名,路標增兵300名;次年,向張家口協兼轄的萬全營、膳房等三堡增兵420名。故張家口合計增兵920名,超出原議增兵額120名。直隸綠旗增兵實數6055名。其中,雍正九年(1731年)增設4500名。宣鎮增兵3955名。該鎮增兵的馬、步比例是“馬四步六”,以獨石口為例,新兵605名內,馬兵242名。以此推算,宣鎮擴充馬兵1500餘名,馬兵總數達2500名有奇,是原額的2.6倍,機動兵力大大加強。山西的增兵情況比直隸更復雜。大同鎮增兵是在雍正十年(1732年)三月之後,按“馬四步六”召募。據方誌記載,鎮標增兵1708名,較原議少100名。原設3營,增為4營。其次是殺虎口與朔平府,殺虎口協增兵604名,兼轄四營、三堡募兵404名,合計1008名。
[104]
三鎮綠旗合計增兵10326名,相當於新設一大鎮。本次增兵有三個特點:一是周密的佈置,經過雍正十年(1732年)的調整,諸多位置衝要卻防戍薄弱的營、堡都得到了加強。二是針對要地增兵,原議各處重鎮要隘增兵數佔總數的87.73%。三是馬兵數量驟增,宣、大二鎮按“馬四步六”增兵,馬兵總數超過7500名,出兵征討,綽綽有餘。
[104]
- 築城駐防
康熙時,曾在漠北地區建成五路驛站,以加強京師與蒙古諸部的聯絡。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在漠北科布多、烏蘭古木等處,築城駐兵,護衞喀爾喀。自殺虎口至科布多、烏蘭古木地方,均設驛站。雍正帝在位時,又在漠北和西北相繼建成科布多城(周圍十二里)、巴爾庫爾城(周圍八里)、察罕廋爾城和烏里雅蘇台城,駐兵屯糧。雍正十年(1732年),設定邊左副將軍,駐紮烏里雅蘇台,統率喀爾喀四部的蒙古軍隊,兼理扎薩克圖和賽音諾顏兩部事務。清軍並在西北地區實行屯田。同時還規定:“嗣後將應發黑龍江等處人犯,遣往北路軍營附近可耕之地,令其開墾效力。”次年,巴爾庫爾、哈密等處屯田,收穫青稞、大小麥等多達六萬一千三百石。修築城驛和實行屯田,加強了北方和西北的邊防。
[101]
呼倫貝爾草原,處於漠北與東北之間,並與俄國交界,原為蒙古牧地。雍正十年(1732年),採黑龍江將軍庫爾海的建策,在呼倫貝爾築城駐防。揀選索倫、達斡兒、巴爾虎、鄂倫春之兵三千名,遷移其地,編為八旗,左翼自修城處至俄國交界處遊牧,右翼在喀爾喀河遊牧,共編為五十佐領。各給牛羊,以立產業。在呼倫貝爾城設總管(後改統領),歸黑龍江將軍統轄。
[101]
愛新覺羅·胤禛經濟
- 清查虧空
清理錢糧虧空,是雍正帝關注的另一重大問題。康熙末年財政虧空嚴重,雍正帝即位後雷厲風行地進行了一場錢糧大清查。他即位不到一月,就將此事提上日程。他組織了一個得力的領導班子,成立了專司審查錢糧奏銷的機構——會考府,由怡親王胤祥總理事務,他還令允祥管理户部三庫,以整頓財政。雍正帝認為錢糧虧空的主因是上司勒索與官員自身侵貪。據此,他向各級官員發出警告,要求不得苛派民間,限期完結虧空,否則從重治罪。清查虧空首先在中央進行。地方上的清查也普遍進行。
除此之外,雍正帝還加大對虧空錢糧官員處分的力度。凡虧空錢糧者一律革職,並由本人負責歸還。雍正二年(1724年)八月,雍正帝鑑於相關案件量刑過輕,加重處罰:“那(挪)移一萬兩以上至二萬兩者,發邊衞充軍;二萬兩以上者,雖屬那(挪)移,亦照侵盜錢糧例擬斬。”對因貪污、勒索而造成虧空的官員,雍正帝毫不留情,凡有犯者即革職抄家,用其家產賠償虧空。他特別設置了一個封樁庫,“凡一切贓款羨餘銀兩,皆貯其內,至末年至三千餘萬,國用充足。”經過多年努力,康熙朝遺留的虧空基本追繳完畢。各級官員也大受威懾,不敢輕易以身試法。
[37]
- 攤丁入畝
- 火耗歸公
清初沿襲明制,各地徵收錢糧,加收“火耗”(碎銀加火鑄成銀錠時的折耗,亦稱耗羨)。實行中,官員任意加派,一兩可加至數錢。因不在上交正額之內,官員從中任意侵貪,成為官場公行的陋習。康熙末年,各地官員以火耗為名,肆意橫徵中飽,已無法限止。雍正帝清理錢糧時,山西巡撫諾眠與布政使高成齡在雍正二年(1724年)奏請將該省各地加派的火耗,提解布政使司庫,以二十萬兩補完該省虧空,除公用外,分發給地方官員,稱為“養廉”。雍正帝採納山西官員的建策,説“與其州縣存火耗以養上司,何如上司撥火耗以養州縣。”
[38]
州縣養上司是公開的非法賄賂。上司撥州縣便成為合法的“養廉”,即官俸的補貼。山西實行後,各省相繼仿效,以火耗補完虧空的錢糧,並分撥州縣養廉。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又命各省督撫,就該省情形酌議具奏,着為定額。這一改革形成制度,稱為“養廉銀製度”,又稱“耗羨歸公”,即由上級官府依定額髮給官員。以後火耗一分為三:一份給地方官養廉,一份彌補地方虧空,一份留地方公用。這樣,既增加了財政收入,又有助於廉政。
- 官紳納糧
參見:一體當差一體納糧
古代收税,官紳是屬於統治階級,不必當差不交税。“官紳一體當差一體納糧”就是讓他們也交税當差,當然不是真要他們服兵役和徭役,可用銀兩兑買。但由於觸及官紳利益,因此實行起來有較大難度。但為了鞏固王朝的統治,必須暫時犧牲官僚士大夫的利益,而官僚士大夫的這種暫時的利益犧牲是為了王朝鞏固之後能夠享受到更多的利益。
- 銅禁政策
雍正帝用了很大精力,實行禁用銅器的政策,這是保護錢法的需要。他於雍正五年(1727年)命令各省城派出官員,設立收買銅器公所,動用藩庫錢糧銀子為基金,大力開展民間收購。
[99]
雍正注意銅的生產,然而它的產量沒有達到鑄錢的需要,所以儘管他大力開展銅禁活動和嚴行私鑄處分,仍不能達到預期目的
[39]
。
- 重農輕商
雍正帝繼續執行先王發展生產的政策。他像前輩君王一樣鼓勵開荒,康熙六十年(1721年)至雍正十二年(1734年),全國田地從735萬頃增至890萬頃,疏浚了衞河、澱河、子牙河、永定河。其他水利工程已完成的有直隸營田工程、浙江和江南海塘工程,修建了黃河、運河堤岸。雍正繼續蠲免錢糧政策。據《清史稿·世宗本紀》,他在位13年,免了12年災區的賦税和一些地區的漕糧。
但是,雍正帝過分重農抑商。他説:“農為天下之本務,而工賈皆其末也。市肆之中多一工作之人,即田畝之中少一耕稼之人。羣趨為工,則物之製造者必多,物多則售賣不易,必至壅滯而價賤,是逐末之人多,不但有害於農,而並有害於工也。”根據這一理論制定的政策必然不利於工商業的發展。他又認為:開礦“斷不可行”。因為開礦將引誘人們離開農本,追求末業,而且礦工聚集一地,易於鬧事。
愛新覺羅·胤禛文化
- 文化專制
雍正時文字獄日益頻繁,汪景祺因“諂附”年羹堯而立斬梟首,查嗣庭因趨奉隆科多而戮屍示眾,陸生楠因議論時政而被軍前正法。最為轟動的是呂留良案,呂是清初具有民族思想的學者,已去世40年,後有曾靜、張熙讀呂氏之書,受其影響,竟去策反嶽鍾琪,要他反清復明,釀成大案。呂留良被開棺戮屍,其兒子、學生處死刑。雍正朝文網甚密,株連人眾,處刑嚴酷。知識分子動輒得咎,形成閉眼不敢看現實,緘口不敢談政治的沉悶風氣。同時又將唯唯諾諾已經去世40多年的湯斌入祀“賢良祠”,樹立為正面典型令漢人效仿。
- 理學思想
雍正帝繼位後,一方面遵循順治、康熙二帝“崇儒重道”的傳統國策,重視正統儒學(尤其是程朱理學)在政治統治中的作用。同時,也主張“三教並重”;以“誠”代“理”,對程朱理學進行改造。世宗尊孔、開日講、舉經筵,表明其在施政理念上一遵其父祖“崇儒重道”國策之舊,重視傳統儒學(尤其是程朱理學)在政治統治中的作用。表現:第一,重視傳統儒學(尤其是程朱理學)的教化作用。第二,以傳統儒家“天人感應”思想為指導,利用“神道設教”進行政治統治。
[40]
- 聖諭廣訓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頒佈對十六條聖諭的闡釋,稱“聖諭廣訓”。同時,地方官為便於講解,便用白話、方言等各色形式對其擴充發揮,加上官方的極力推行,“釋諭”和“講諭”的活動在清代一時風行。
[41]
- 推廣官話
雍正六年(1728年),雍正帝設立“正音書館”,在全國推行北京官話。他諭令福建、廣東兩省推行“官話”,並規定讀書人若聽不懂官話,不會説官話,就不能參加科舉考試。但雍正帝此舉收效有限。據記載:“初時甚為認真,無如地方官悉視為不急之務,日久皆就頹廢,至嘉慶、道光時,福建僅存邵武郡城一所,然亦改科制,廣東則更無聞矣。”
[42]
- 禁天主教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發佈在全國禁止天主教的命令,並且不承認康熙發給傳教士的“印票”。雍正帝還召見了在京傳教士,言明政策:“近在福建,有若干歐西人侵擾我百姓,蔑視我法律,福建官長奏申報,朕當制止亂行。此為我國家之事,朕當負責執行者也。……爾等欲我中國人盡為教徒,此為爾等之要求,朕亦知之;但試思一旦如此,則我等為如何之人,豈不成為爾等皇帝之百姓乎?教徒惟認識爾等,一旦邊境有事,百姓惟爾等之命是從,雖現在不必顧慮及此,然苟千萬戰艦來我海岸,則禍患大矣。……中國北有俄羅斯,是不可輕視的,南有歐西各國,更是要擔心的,西有回人,朕欲阻其內入,毋使搗亂我中國。俄國使臣曾請求在各省通商,為朕所推辭,惟允彼等在北京及邊境貿易而已。今朕許爾等居住北京及廣州,不深入各省,爾等有何怨乎?……現朕既登皇位,朕唯一之本分,是為國家而治事。”各省傳教士50多人,連同5位主教被驅除出境。雍正十年(1732年),集中在廣州的35名傳教士也被兩廣總督驅逐到澳門。只有在欽天監工作的20人留用,但不準傳教。
[43]
愛新覺羅·胤禛社會
- 災賑制度
雍正時期繼續完善了清代的災賑制度。雍正朝社會經濟的恢復及國力的雄厚為雍正朝的災賑提供了條件。其中,粥賑成為官方經常採取的散賑措施,並在具體實踐中完成了制度建設,確定了粥賑期限及地點。一是按口煮賑,即估算及統計饑民人口,出糧煮粥發賑,可以在最大範圍內救濟饑民。二是初步確定粥賑期限,並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三是根據災荒及饑民的實際情況增加粥廠及粥糧。四是明確規定粥廠的位置及距離,近城設粥廠,鄉村設米廠。
[44]
雍正時期也實行以工代賑。雍正四年(1726年)二月,山東巡撫陳世倌以省城周圍四十八州縣衞所去歲遭遇水患,特奏請朝廷於開春之時興修大清河工程,“令無食小民得力役之資,為餬口之計”,得到允准。
[45]
雍正五年(1727年)二月,雍正帝在諭內閣時稱:浙江杭嘉湖三府因頭年被水,收成歉薄,民食艱困,當此青黃不接之時,着令動用庫銀4萬兩,或開浚河道,或修理緘垣。使百姓就近傭工,藉以餬口,這也是一種以工代賑。
[46]
- 移民政策
①四川移民
明末清初,經過連年的戰亂、疫癘,四川地荒丁亡的情況十分突出,面對這種情況,為了促進四川的經濟恢復,清廷所實行的移民就墾政策也就有異於他省。雍正五年(1727年),清廷議準了三個較為重要的條例:第一,南方各省流入四川者甚多,有的“竟無執照可驗”,因此議準:“凡入川窮民,務令各該地方官給以印照,到日驗明安插。……其應准入籍者,即編入保甲,加意撫綏,毋使失所”。
[47]
意味着移民入川程序走向規範化。第二,也是由於入川窮民的增多,川陝總督嶽鍾琪要求“給窮民牛具籽種,令其開墾荒地”。雍正帝令撥銀十萬兩,“解川應用,倘有不敷,該督撫再為奏請”,同時要求四川地方官清查新入川的流民,以免“良奸莫辨”。
[48]
表明雍正帝在移民增多的情勢下對清理户籍以及地方安寧的重視。第三,為了解決土、客之間,以及移民之間圍繞着土地所有權的“爭訟”,户部奏準:“於各部司官內揀選四人,命往川省,又於候補、候選州縣內揀選十六人,令其帶往,會同松茂、建昌、川東、永寧四道,將丈量事宜,秉公妥酌,分委帶往人員逐處清釐”。
[49]
雍正七年(1729年),四川的招民政策發生了變化。自雍正七年(1729年)為始,停其造冊諮查。行令各省,將實在無業窮民願往川省開墾者,給與印照,與先經查驗覆到之各户一體安插;如無照之人,除在川各有生業準其編入保甲外,所有遊手之民,著即查明,令回原籍”。
[50]
這説明,在四川移民日多、荒地日少的情況下,對移民的入川,已經有了相當程度的限制。這一轉變了的政策,在一段時間內被延續下來。
[51]
②東北移民
清軍入關前遼瀋地區約有100多萬人口,隨着清軍的揮師入關,順治初年盛京地區僅存人口3萬餘,而整個東北人口總量也不足40萬。
[107]
雍正朝流入東北地區的人口主要來自發譴犯人、京城八旗的移墾旗民和大規模對西北用兵而導致的需要安頓的西北移民。雍正帝即位後,為解決京城八旗人口日益拮据的生計問題及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雍正帝改革旗務,實施了京旗移墾政策。雍正帝將居住在京城一帶的大批閒散的八旗旗人有秩序地移往東北地區,將東北區域內的荒廢的耕地或者戰爭中無主的土地劃撥給這些旗人耕種,通過農業墾殖,讓他們自食其力,以此解決他們拮据的生計問題。同時隨着雍正朝西北戰事告捷,使得包括西北厄魯特和柯爾克孜在內的大量人口來投,這些人口需要進行安頓。雍正帝將西北戰爭中投降的大批人口大規模地遷移到東北和內地進行安置,這些人口的到來也極大地補充了東北地區的缺失,有效地削弱了西北的軍事壓力,加強了清朝統治者對西北和東北地區的有效管控,促進了東北地區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
[106]
- 豁除賤籍
雍正帝在人權方面有一項改革,那就是削除一類人的賤民籍。雍正元年(1723年),山西、陝西因明建文末年未依附朱棣而被編入“樂户(官妓)”籍的後代,雍正帝命令摘除其“樂户”籍,使其成為民户,同年九月,他下令除掉紹興曾反對朱元璋的那些人後代的“惰民”籍,使其成為民户,雍正五年(1727年)四月下令免除粵東“蜑户”籍,使其成民户。
- 社會控制
雍正帝的鎮壓措施十分嚴厲。不論具體情節,抗官者即以反叛論處,斬殺不赦。甚至拒捕時,有人“共在一處,雖非下手之人,在旁目觀,即系同惡共濟”,均斬立決。對民間秘密結社,囑咐官吏們“時時察訪,弋獲首惡,拔樹尋根,永斷瓜葛”。蘇州手工業工人要求增加工資,罷工叫歇,雍正嚴加懲處,立碑永禁叫歇。
愛新覺羅·胤禛民族
雍正帝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實行了改土歸流的改革。雍正四年(1726年),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取消了土司,改派可以隨時任免的流官。改土歸流對於減輕對少數民族地區人民的壓迫和剝削有幫助,對清朝實施全國性的統治和國家的統一有重要意義,但清朝在推行改土歸流時過度強調使用武力,對一些地區的反抗採取了殘酷的武力鎮壓,也給西南部分少數民族帶來了災難。
- 治理西藏
雍正帝繼位之初,清廷調整西藏駐兵的政策,將駐藏清兵撤回內地。隨着青海羅卜藏丹津叛亂,清廷再次派兵駐藏。戡平叛亂後,年羹堯的《青海善後事宜十三條》涉及整個藏區的治理方略:嚴控青海蒙古和碩特部;加強康區的防務;清軍再次從西藏撤出。清廷開始對藏區進行行政劃界釐定各藏區範圍。
[52]
雍正五年二月初九日(1727年3月1日),僧格、馬喇已由京起程赴藏,成為駐藏大臣設置之始。清廷為防止生變,固未派兵隨大臣們進藏。雍正六年(1728年)五月,頗羅鼐獲得衞藏戰爭勝利,八月,查郎阿、邁祿領北路軍,周瑛領率南路軍同抵拉薩。按照清廷早前的安排,留周瑛、邁祿領二千兵駐藏,這樣大臣駐藏有了軍隊的保障。
[52]
駐藏大臣設置之初職數尚無定製,無規定的任期,嘗試輪換。雍正六年(1728年)十一月,馬喇則負責護送七世達賴喇嘛至裏塘,這樣駐藏大臣由二人增至三人,此後包進忠進藏,大臣駐藏又有增減。起初亦沒有按照嶽鍾琪所設想的三年一換制,清廷還沒有明確提出駐藏官員的輪換。這樣駐藏大臣進入了新的輪換,同時清廷恐新任人不能熟悉西藏事務,著馬喇先回,留僧格協同青保、苗壽等辦事一年。這個過程是清廷摸索、完善大臣駐藏制度的過程。
[52]
- “正統”思想
參見:大義覺迷錄
雍正帝宣稱:“在逆賊等之意,徒謂本朝以滿洲之君,入為中國之主,妄生此疆彼界之私,遂故為訕謗詆譏之説耳。不知本朝之為滿洲,猶中國之有籍貫。舜為東夷之人,文王為西夷之人,曾何損於聖德乎?”意思是這些逆賊的本意,不過是説本朝只是滿洲的君主,而進關當了整個中國的皇帝,錯誤地懷着地域、民族的偏見,故意捏造一些言論來進行誹謗譏諷。而他們不懂得本朝原居地為滿洲,好比中國人有籍貫於某地一樣。古代的大舜籍貫是東夷,周文王籍貫是西夷,這絲毫不能損害他們聖人的光輝。反駁明末遺民説清朝入主中原的不正統,嚴防漢族士大夫階層離心。
[53]
愛新覺羅·胤禛外交
- 海禁政策
開始嚴格執行海禁,後來考慮到閩福百姓生計困難,同意適當開禁;雍正二年降旨準廣東人移民台灣。但對外洋回來的人民仍有戒心。
當時外國商人來華貿易,日益增多,但雍正帝卻不許中國商人出洋貿易,設置種種障礙,聲言“海禁寧嚴毋寬,餘無善策”。後來,在沿海各省的再三要求下,雖稍稍放寬海禁,但仍加以種種限制。尤其對久住外國的華僑商販和勞工,“逾期不歸,甘心流移外方,無可憫惜,不許其復回內地”。當時,西方先進國家正在鼓勵海外貿易,而中國即使是傑出的君主也缺乏世界眼光,限制對外交往,故而成為國際潮流中的落伍者。
- 對俄政策
雍正三年(1725年)夏,沙皇俄國正式任命薩瓦·務拉迪思拉維赤伯爵為特命全權大使,出使中國,談判貿易、劃界、傳教等問題。雍正帝在得到俄國的遣使通知後,即着手準備同俄國進行邊界談判。雍正四年(1726年)正月二十一日,命原理藩院尚書隆科多在察視阿爾泰山後,往喀爾喀蒙古邊境查看疆界,等候與俄國使臣會談。雍正帝還指令喀爾喀郡王、額駙策凌和散秩大臣四格為談判成員。十月初八日,薩瓦到達北京,十一日覲見雍正帝,行三跪九叩禮,呈上國書。雍正帝命吏部尚書查弼納、理藩院尚書特古忒、兵部侍郎圖理琛與薩瓦會談。雙方在京會談了30多次,一直延續到第二年的閏三月十四日,歷時半年多。會談中,雙方進行了長時間的爭論,爭論的焦點是劃界問題。薩瓦通過傳教士巴多明收買了多年來即負責對俄事務的清朝大學士馬齊,讓他把清政府的有關決策和動向全部告訴了自己,使自己在談判中居於主動。為了打開僵局,清廷主動在貿易等問題上作出讓步。這樣,雙方終於在雍正五年(1727年)三月初十日就一些原則問題達成十條初步協議,俄國從中國獲得了許多權益,而中國希望首先解決的劃界問題,實際上尚未解決。
[100]
雍正五年(1727年)閏三月十四日,薩瓦一行離開北京,前往中俄邊境,談判劃界問題,於五月開啓談判。談判中,隆科多要求俄國歸還侵佔蒙古的大片土地,態度十分堅決。在這種情況下,薩瓦一面收買奸細噶爾丹(非準噶爾的噶爾丹),大量竊取中方的機密情報,一面實行軍事威脅,在邊界各城堡加修防禦工事,將託博爾斯克的衞戍團調到邊境,還致書邊境地區的蒙古王公,聲稱由於隆科多的態度,“可能導致兩國永世不和”,並公然揚言“俄國在歐洲的戰爭已告結束,現在可以把注意力集中於另一方面的邊界了”。蒙古王公將俄方的動向奏報雍正帝。圖理琛也以隆科多“固執己見”奏報,並將薩瓦致中國皇帝的信件轉呈雍正帝,內容也是抱怨隆科多的強硬態度。薩瓦又利用巴多明等在北京進行活動,通過馬齊勸説雍正帝讓步。雍正帝在得知邊境情況後,不願意談判破裂,決定對俄國讓步。恰巧在這個時候,早就在接受審查的隆科多,又因他私藏玉牒底本的事情被揭發,處境愈加不利。當時議政大臣等認為,隆科多正與俄羅斯談判劃界的事情,應等他將此事辦完,再革職拿問。但雍正帝卻不聽議政大臣等的意見,於六月初八日頒發諭旨,將隆科多召回,由策凌充任中方的首席代表。他對沙俄妥協退讓,迅速按照俄方所提出的劃界方案達成了協議,隆科多為維護清朝利益所做的努力也付之東流。中俄雙方在七月十五日《布連斯奇條約》,第二年五月十八日又簽訂了《恰克圖條約》。這兩個條約把貝加爾湖東南一帶和唐努烏梁海以北的葉尼塞河上游地區都劃入了俄國版圖,而且在貿易、宗教等方面給予俄國人的優厚待遇。另一方面,中國也阻止沙俄進一步蠶食蒙古的土地,保衞國家的領土主權,同時防止沙俄和準噶爾分裂勢力相勾結,安定西北邊疆。
[100]
- 對日政策
雍正朝為防止國民掌握兵器的製造技術,構成對清王朝統治的威脅,雍正帝即位後便明令停止在康熙朝不斷取得突破的火炮研製工作。防止外來勢力上,對東方日本的防範則尤為嚴格。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初一日,閩浙總督李衞奏:“日本在明朝時曾為海患,今聞招集中國無賴,學習弓矢技藝,打造戰船,奸懷巨測。”雍正硃批:“嚴督各鎮、協、營整頓槍械,不時巡哨,有通倭勾引窮民之奸商,訪實拿究。”似乎倭患又將來臨,高度戒備,隨時防範。作為閩浙總督的李衞,在整個雍正朝都擔負着直接防範日本的重要使命,具體負責有關事宜。
[54]
當時的日本江户幕府在農民起義和歐洲殖民主義侵擾的內外交困形勢下,迫切需要清政府的支持,瞭解中國的情況,學習中國的文化和政治法律制度。但由於清廷的最高統治者雍正始終堅持中日貿易只許中國商人前往日本,不許日本商人來華的政策,以防倭患。所以,江户幕府只能在來日的中國商人中打主意,這又進一步加強了雍正對日本的防範。雍正帝一方面加強對中國商人的控制,命沿海各省一體遵行;另一方面命李衞派人前往日本打探情形,但雍正帝對日本的防範是根深蒂固的。
[54]
- 對朝政策
雍正帝即位之後,承襲了清朝自入關以後對朝鮮王朝的政策。雍正帝因為自己新即位,為了向朝鮮王朝展示清朝的友好政策,以及自己作為新任皇帝想繼續維持雙方間自清軍入關之後,逐漸好轉的關係,再次對朝鮮王朝減免了部分貢物。這次減免的貢物主要包括:布八百匹、獺皮百張、青鼠皮三百張、紙二千卷。
[55]
同時,雍正帝為了顯示清朝在處理與朝鮮王朝關係當中的誠意,下令修改將貂皮摺合成銀兩的慣例,命令以實物進行賞賜。另一方面是支持朝鮮燕行使團的經貿活動。
[56]
隨着兩國關係的漸趨穩定,在處理涉及邊民越境等司法案件的時候,在保證自身主權利益的前提下,清朝所推行的是比以往更加寬容的政策,清朝對於邊民越境等司法案件所採取的寬尺度,也是清朝對朝鮮王朝實行“懷柔”政策的具體表現之一。雍正十三年(1735年),曾經發生朝鮮人李殷禮與清人王七等三十餘人在義州江邊共同偷挖人蔘的事件。這些偷挖人蔘的人都被清朝官兵緝拿歸案。在處理這些偷盜犯人時,清政府採取了區別對待的方式。清政府將本國的王七等人嚴加審問,卻將朝鮮人李殷禮轉送回朝鮮國內,並希望朝鮮政府對其按律治罪即可。
[56]
- 安南勘界
雍正年間,雲南與安南發生邊界糾紛,沿邊官員主張討伐安南,雍正帝卻説:“若進滅其國以復漢唐舊制,朕不忍也。……便將此數十里地界賜他,無損於國體,更表朕之仁政也,何妨乎?“其後安南國王上了“詞意虔恭”的表文,雍正説:“朕覽閲之餘,甚為嘉悦。在王既知盡禮,在朕便可加恩。況此四十里之地,在雲南為朕之內地,在安南仍為朕之外藩,一毫無所分別。著將此地仍賞賜該國王世守之!”雍正五年(1727年)六月十六日,在三跪九叩的隆重場面中,杭奕祿宣讀了“賜地”敕諭,歷時三年多的邊界糾紛就這樣結束了。
[57]
愛新覺羅·胤禛歷史評價
愛新覺羅·胤禛自評
愛新覺羅·胤禛史書評價
- 《清世宗實錄》:“上天表奇偉,隆準頎身。雙耳豐垂,目光炯照,音吐洪亮,舉止端凝。大智夙成,宏才肆應,允恭克讓,寬裕有容。幼耽書史,博覽弗倦,精究理學之原,旁徹性宗之旨。天章浚發,立就萬言,書法遒雄,妙兼眾體。每籌度事理,評騭人材,因端竟委,燭照如神,韜略機宜,皆所洞悉。而性尤純孝,婉愉愛慕悉本乎至誠,逮事孝莊文皇后、孝惠章皇后,備膺慈眷,侍奉聖祖仁皇帝、孝恭仁皇后,盡禮盡敬,仰愜歡心。偶遇聖祖違和必躬親湯藥,問視惟虔,晝夜無少懈,聖祖常稱為誠孝焉。又誼敦友愛。值二阿哥罪廢,眾議當幽禁,上獨涕泣不能起,聖祖為之動容。平日無私文、無黨援、無干譽,秉道守義,嶷然自重。嘗奉命隨徵,統率將士,軍紀肅然。……及奉大行遺詔,纘荷丕基,孝思彌切,哀慕無窮。一切喪儀隆備,廟號尊崇。素服三年,齋居別殿,奉安陵寢,親掖龍轝,莫不定自宸衷,動符典則。至於撫馭臣民、乂安中外,揆幾達變,振紀飭綱,體聖祖之心以為心,法聖祖之政以為政。欽若昊天,祗承列祖;隆師重道,敦族親賢。恩膏溥浹於九垓,治化遐孚於八表。風俗移易,吏治澄清,仁漸義摩,熙熙皞皞,共遊於堯天舜日之下。又復刊頒訓諭,昭布章程,以覺世牖民,提撕而引翼之,彰癉之用肅焉,君師之極備矣。武功赫濯,邊堠用寧;威惠鬯敷,苗夷從乂。闢版圖於絕域,徠職貢於遐陬。神功聖德,炳炳麟麟,與天同復,與地同戴,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蓋臨御者十有三載,垂裕者億萬斯年。殫宵衣旰食之勞,篤覲光揚烈之志。措海宇於晏安,登民物於康阜。蒼穹應瑞,坤軸呈靈。從古郅隆之代,罕有比擬;從古憂勤之聖,亦罕有等倫。是以經綸美備,軌度光昭,允足為萬世則效雲。” [112]
- 《清史稿》:“聖祖政尚寬仁,世宗以嚴明繼之。論者比於漢之文、景。獨孔懷之誼,疑於未篤。然淮南暴伉,有自取之咎,不盡出於文帝之寡恩也。帝研求治道,尤患下吏之疲睏。有近臣言州縣所入多,宜釐剔。斥之曰:‘爾未為州縣,惡知州縣之難?’至哉言乎,可謂知政要矣!” [58]
愛新覺羅·胤禛國內評價
- 乾隆帝:①欽惟皇考大行皇帝,道協清寧,功隆位育,敬天而虔昭事,孚精意於郊壇法祖而篤顯承,致孝忱於廟祏紹中天之景運開奕代之昌期。精一傳心建大中而出治,蕩平立極居至正以表邦。敷文則重道尊師,宏作人之雅化。振武則安邊懷遠,恢保泰之神謨。天亶聰明,坐照靡遺於庶物。性成英睿,淵衷遠徹於萬方。御眾以寬而蠲賦省刑,共沐仁恩之浩蕩示民有信,而敦化善俗鹹欽毅力之甄陶。蓋本大孝不匱之思,善繼以成夫善述,且運至誠無息之用。實政而體以實心,乃至瑞集苞符海宇之禎祥畢致,誠輸職貢,梯航之琛贐胥來,而乃謙挹彌深。憂勤益勵,朝乾夕惕,弗釋一二日兢兢業業之心。旰食宵衣,用成十三載蕩蕩巍巍之治。樹百王之模範,言言寶鑑丹書。傳百代之章程,事事金科玉律。有典有則,永垂裕於後昆。②恭惟我皇考大行皇帝,秉道膺符,用中建極,睿智本乎天亶,公溥協乎輿情,以朝乾夕惕之純衷,懋主敬存誠之實學。 [118] ③從前公卿大臣,因循成習,皇考世宗憲皇帝,飭綱陳紀,肫切訓誡,惟時在廷震動恪恭,罔敢懈逸。 [125]
- 禮親王昭槤:①憲皇在位十三載,日夜憂勤,毫無土木、聲色之娛。餘嘗聞內務府司員觀豫言,查舊案檔,雍正中惟特造風、雲、雷、雨四神祠,以備祈禱雨暘外,初無特建一離宮別館以供遊賞。故當時國帑豐盈,人民富庶,良有以也。 [60] ②世宗夙知大臣祿薄不足歲用,故特定中外養廉銀兩以濟其用。……其體下情若此。故一時將相感上威德,無不效力用命,以成一代郅隆之化也。 [117]
- 孟森:①自古勤政之君,未有及世宗者。……要之聖祖諸子,皆無豫教,唯世宗之治國,則天資獨高,好名圖治,於國有功。則天之佑清厚,而大業適落此人手,雖於繼統事有可疑,亦不失為唐宗之逆取順守也。 [67] ②世宗承聖祖寬大之後,綜核名實,一清積弊,亦未嘗立予懲治,自能洞見外省情偽,此政治一大刷新,應特敍列。 [122] ③世宗初政,精核如此,久而不衰,雍正朝事,又是一種氣象。雖多所責難,並不輕於戮辱,亦未視朝士皆出其下,予智自雄,較之高宗,尚為遠勝。至其刻深慘毒,唯對繼統一事,有所訐發,或有意居功要挾之人,天資自非長厚,然正極力愛名。至其英明勤奮,實為人所難及,從初政可以概其十三年全量者也。 [122]
- 蕭一山:①世宗剛毅明察,純系政治家之作風,任法尚廉,吏道澄清,庫藏充裕,海宇義安。倘使厥年克永,可為吾國政治變換一種積極性質,掃除數百年來顢頇無為之消極思想,社會亦不至停滯而不進矣。無奈宵旰不遑,求治太切,頗不易得社會之諒解,遂致有暴崩之傳説。 [65] ②世宗治國天資獨高,循名責實,信賞必罰,好名圖治,於國有功,以文景之治的景帝喻之。 [66]
- 馮爾康:雍正本人是有作為的、對中國歷史發展做出貢獻的君主,而雍正朝,上承康熙,下啓乾隆之治,使康雍乾三朝持續發展,成為清朝的鼎盛時期。更有甚者,雍正立志清除歷史上遺留下來的數百年積弊,所實行的攤丁入畝政策,成功解決中國古代歷史上的人口税問題,是巨大創舉。所實行的耗羨歸公和養廉銀政策,具有現代財政預算、財政管理的意義。在古代歷史上,唐朝劉晏實行兩税法,明朝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很得人們的讚譽,雍正的經濟政策,比之他們有過之而無不及。統觀雍正的歷史地位,他應當是古代歷史上的傑出帝王。 [68]
- 戴逸:①雍正是一位十分複雜而矛盾的歷史人物。他是勇於革新、勤於理政的傑出政治家,他對康熙晚年的積弊進行改革整頓,一掃頹風,使吏治澄清,統治穩定,國庫充盈,人民負擔減輕。 [115] ②胤禛聰穎好學,熟悉儒家和佛家經典,才思敏捷,擅長書法。處理政務,精明練達,勤勞不怠,批答章奏,往往連篇累牘,剖析事理,洞中要害,行政效率極高。 [116] ③雍正還有很多歷史功績,如攤丁入地、改土歸流、解除賤籍、平定羅卜藏丹津等。但他在政治上和個人性格上也存在很多缺陷。他性情褊急,手段殘酷,造成不少冤假錯案。又好大喜功,急於求成,四川清丈、河南墾荒、陝西挖井、直隸營田均勞而無功。他繼承帝位是否篡奪有很大疑點,且有逼母、屠弟、殺子的惡名。在他的統治下,政治關係很緊張。故他死後,乾隆登基,一反雍正苛嚴之治,實行“寬嚴相濟”的政策,平反冤假錯案,昭雪死者,釋放大批人犯(包括雍正的弟弟和宗室)。故後人評“純皇帝(乾隆)即位時,承憲皇帝(雍正)嚴肅之後,皆以寬大為政……萬民歡悦,頌聲如雷”,迎來了乾隆盛世。但乾隆的統治,是建立在雍正整頓、改革的基礎之上的。如果沒有雍正的整頓、改革,也就不會有乾隆時代的繁榮興旺。故雍正之功,實不可沒。 [115]
- 南懷瑾:“清朝入關定鼎八十年後,有了一位文學詞章並不亞於任何一位翰林學士;談禪説道,並不遜於禪門宗師的雍正皇帝。他的為政之道,使人不敢欺,亦不可欺。內肅權貴,不避親疏。外立綱常,赫如烈日。用此守成,當然可使內外肅穆,誰敢與之抗衡。他是真實奠定了清朝的江山,付予兒孫好自經理。實在可算是歷代定鼎守成帝王中的一代奇才,為歷代職業皇帝中絕無僅有的一人。”
- 易中天:“他刻薄是真刻薄,但不寡恩;冷酷是真冷酷,但非無情。雍正一朝無官不清的説法,也許誇張了點,卻是對雍正治國的公正評價。雍正無疑是一個極有個性的人,也是一個傑出的人物。他感情豐富,意志堅強,性格剛毅,目光鋭利,而且奮發有為。”
- 李治亭:①世宗是一個非常務實,也很有政治見解和膽識的皇帝。經過數年雷厲風行的整頓,一改聖祖晚年的頹廢吏風,國家各級官吏大多能夠奉公守法,百姓少受其害,社會安定。吏風好轉,社會風氣也隨之好轉。 [113] ②世宗創建密建儲位制度,提高了他自身的權威,避免了聖祖晚年諸皇子爭奪太子之位的明爭暗鬥,取得了對大臣和皇儲的完全控制權,保持了統治集團內部的高度統一,這是他的一大政績。 [114]
- 周遠廉:①雍正帝繼位的合法性雖不無可疑之處,他對政敵的處置過於無情,甚至對同父所生的骨肉同胞八弟允禩、九弟允禟、十弟胤䄉、十四弟胤禵也殘酷虐待,或陰謀殺害,或革爵監禁,因而聲名不佳,被反對派扣上“謀父”“逼母”“弒兄”“屠弟”“好殺”“誅忠”等十大罪狀。他在執政的十三年裏,也犯了不少錯誤,有些弊政危害較大,不得人心。但總的來看,平心而論,他仍不失為一位勇於進取、興利除弊、政績卓著的傑出的封建名君。他有很大的抱負,有較強的革新勇氣,要“振數百年之頹風”,“將唐、宋、元、明積染之習盡行洗濯”,以達到“澄清吏治,鐱安民生”,“天下永享太平”。 [120] ②雍正帝的這一系列改革,使廣大人民的賦役負擔有所均平和減輕,吏治敗壞的情況有了較大的改變,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增加了國庫收入,從即位時的八百萬庫存幣銀,增至六千餘萬兩,“國用充足”,“倉庾亦皆充實,積貯可供二十餘年之用”。這就為他進軍青海,經營西藏,實行改土歸流和用兵準部,提供了足夠的物質條件。 [121]
- 楊珍:“雍正在位僅有13年,然而他卻通過一系列大刀闊斧的改革,迅速扭轉了康熙晚期積弊嚴重,社會發展受到阻止的局面。在此基礎上,康乾盛世方能進入鼎盛時期,使中國傳統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達到其最高峯。這一為期百年的歷史進程中,雍正所具有的承先啓後作用,無可或缺。如果從在位時間相對短暫,但建樹之多,政績之大並不亞於其他歷史名君這一角度審視,雍正當屬更為不易。”
- 郭福祥:“清代的雍正皇帝在歷史上是一位富有傳奇性的人物,他那出色的才華、剛強的性格、傳奇式的政治生涯以及充滿矛盾的思想都給人們留下了深刻印象。” [72]
愛新覺羅·胤禛國外評價
- 濮蘭德白克:“控御之才,文章之美,亦令人讚揚不止,而其批臣下之摺,尤有趣味,所降諭旨,洋洋數千言,倚筆立就,事理洞明,可謂非常之才矣!”
- 法國傳教士杜赫德:“儘管雍正皇帝很少表現得像是一個天主教的支持者,但不能不值得稱讚的是他不知疲倦地熱衷於政事,他為了天下百蒼生的福樂安康夜以繼日地致力於改革政弊。您能給雍正皇帝帶來最的樂事就是向他提出一個能夠提高民眾福利、緩解百姓的生活壓力的良策;他會不惜一切代價努力將這項計劃儘快訴諸實踐。他制定了一系列弘揚美德獎勵善舉的政策,使得臣工們紛紛效法雍正皇帝(節儉的作風)以幫助災荒之年的百姓渡過難關。這些優秀的品質使得雍正皇帝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了全國百姓的擁護與愛戴。” [61]
- 伏爾泰:“新帝雍正愛法律、重公益,超過父王。帝王之中無人比他更不遺餘力地鼓勵農事。他對這一於國民生計不可缺少的百藝之首亟為重視。各省農民被所在州、縣長官評選為最勤勞、能幹、孝悌者,甚至可以封為八品官。農民為官,並不需為此放棄他已卓有成效的農事耕作,轉而從事他並不瞭解的刑名錢穀。” [62]
- 魁奈:“康熙皇帝的繼承者(雍正)制定了各種法規,全都有助於樹立起尊重農民的觀念。除了他自己親自犁田播種作出表率外,還下令各城市的總督每年度都在其所轄地區選拔出勤懇耕種、誠實正直,並富有卓越管理才能的傑出農民,加官至八品,享有崇高的聲譽及相稱的特權。” [63]
- 日本東洋史學者、文學博士佐伯富:“諺語云‘王朝基礎多奠基於第三代’,雍正正是清入關後第三代君主,有清二百數十年的基礎盤石,即為雍正所奠定。” [70]
- 裴德生主編《劍橋中國清代前中期史》:①雍正皇帝是一個有着強烈使命感的人,追求效率,解決問題。他使用的官員具有同樣的品質,他鼓勵創新,完善奏摺制度以繞開外朝與生俱來的保守態度,這解釋了雍正朝為什麼能夠取得成就。雍正皇帝統治的巨大反諷在於,由於對於官僚制度的不信任,故雍正皇帝未能建立可以確保政治和經濟不斷加強的制度。依靠皇帝事事插手的政治制度,是不能夠應對雍正皇帝去世一百年後中國所面對的挑戰的。②雍正皇帝對於腐敗的強硬政策向官僚們送達了這樣的信息:這是一位關注行政細節的皇帝,對於其父對各省不合乎規範行為的寬仁極其不滿。就這點而言,至少説明了雍正皇帝對於財政事務可能還沒有新的處理方法,更不用説對於國家在地方事務中的新作用的認識了。③雍正朝所採取的所有政策中,對於清帝國未來影響可能最為長久的,是始於18世紀20年代中期的軍事行動。這些政策不應被視為相互配合的擴張計劃的組成部分,它們也沒有首尾一貫的政策目標。雖然如此,雍正年間清王朝的開疆拓土是沿着兩個邊疆進行的,一是西北,二是西南。在西北,是與蒙古人的一部分對抗的延續,最終清朝直接對西藏行使主權。在西南,是清朝的政治控制延伸至名義上接受朝廷的統治而實際是處於非漢人的部族首領統治之下的疆域。 [123]
- 旅日清史專家楊啓樵:“康熙寬大、乾隆疏闊,要不是雍正的整飭,滿清恐怕早已衰亡。”“有人説他雄猜陰鷙,是否如此姑且不論,但在位十三年中,宵旰焦勞,勤於庶政確是事實,在政治上有一定的貢獻,但為期過短,遽爾暴卒,留下尚未完成的任務;即使已經施行的,由於‘人亡政息’,反而引起流弊的也有。正如遺詔中所説:‘志願未竟,不無微憾’。他如果像乃父康熙那樣的壽考,多活十一年,政局就會不同;要是像兒子乾隆那樣的長命,多活三十一載,政治上變化之大,自不在話下——誇大地説,也許因而改易了此後中國的命運,亦為可定。” [69]
愛新覺羅·胤禛軼事典故
愛新覺羅·胤禛資助書生
雍正帝當皇子時喜歡微服出行,廣結俠義。某年到杭州,準備泛舟西湖遊玩一番,剛出湧金門,看到一個書生在賣字,筆法頗為精到,胤禛便讓他寫了一副對聯。其中有個“秋”字,書生卻將“火”字旁寫在了左邊。胤禛便問:“這個‘秋’字你是不是寫錯了?”書生不以為然,説沒寫錯,然後拿出一本名帖,翻開讓胤禛比對。胤禛説:“你既然如此博學,為何不去博取個功名呢?幹嗎要在這賣字為生?”書生説:“我家裏窮,連老婆孩子都養不活,只能靠賣字為生,哪敢想什麼大富大貴呢!”胤禛於是慷慨解囊,説:“我這有錢,可以資助你博取個功名,到時候別忘了我就行。”書生萬分感謝,後來還真就考取功名,入了翰林。
此時胤禛也已登基,一日從名冊上看見書生的名字,想起那次杭州之行,於是便召其入內。胤禛隨手寫了一個“和”字,故意將“口”字邊寫在了左邊,然後讓人拿給書生看。書生不明所以,回答説這是個錯字。胤禛微笑不語。第二天,胤禛讓書生拿着詔書去浙江,浙江巡撫受詔,詔中説:命此書生在湧金門再賣字三年,再來供職。書生這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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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胤禛崇仰佛道
雍正帝道裝(3張)
雍正帝的佛學著作,以中國佛教特有的禪宗為主,安撫喇嘛教只是為了防止西藏叛亂。雍正曾自號“圓明居士”,把古德參禪語要編輯成《御選語錄》共十九卷,更從章嘉國師學習禪學。章嘉國師就是負責把《藏文大藏經》全部翻譯成滿文。雍正帝自許為禪宗血脈,編集《雍正御選語錄》,並撰寫《揀魔辨異錄》,以上諭要求各地地方官對法藏、弘忍一系的僧人嚴加調查取締,這樣實屬國王護法。
愛新覺羅·胤禛耕織邀寵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康熙帝南巡時觀覽到宋代《耕織圖》,感慨萬端,遂命內廷供奉焦秉貞據其原意,重新繪製《耕織圖》冊。雍親王胤禛善於揣摩父皇的心意,為投父皇所好,特命宮廷畫師精心繪製一套《耕織圖》進獻給康熙。康熙自然龍顏大悦,對胤禛平添不少好感。《雍正耕織圖》冊以康熙年間刻版印製的《耕織圖》為藍本精心繪製而成。所不同的是胤禛耕織圖中的主要人物如農夫、蠶婦等均為胤禛及其福晉等人的肖像,這在歷代的耕織圖中是僅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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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胤禛西式服裝
此外,雍正帝在工作之餘,閒暇之時,最愛喝葡萄酒。當時有不少的西洋傳教士來中國傳教,雍正帝像其他封建皇帝一樣,為了穩定自己的統治,主張抵制傳教的思想。但是他又與其他皇帝有所不同,他很喜歡傳教士帶進來的一些西洋物品,比如葡萄酒。據文獻記載,當時有一位西洋御醫就送過雍正皇帝3種葡萄酒:羅斯瑪麗諾葡萄藥酒、肉桂葡萄藥酒和桃仁葡萄藥酒。雍正帝都視其為珍寶,輕易捨不得喝掉。
愛新覺羅·胤禛御用眼鏡
雍正帝年少時就酷愛讀書,書讀得多,眼睛也近視了。直到當了皇帝批閲文件時就不得不佩戴眼鏡了。眼鏡是明代萬曆年間才從日本傳入中國的,在清朝雍正時期,眼鏡還是當時的稀罕之物。據説,他在皇宮裏特設了專門為自己製造眼鏡的部門,對製造眼鏡的人提了不少建議,從製造材質到設計的款式都要求最好的。
雍正帝很喜歡西洋眼鏡,倒不是雍正附庸風雅,確實是他已經眼花了,需要眼鏡的幫助。據不完全統計,造辦處為雍正帝專門製作的各式眼鏡達35副之多,如水晶、茶晶、墨晶、玻璃眼鏡等等。雍正帝把這些眼鏡隨處安放,每到一地,隨手可取。在雍正經常起居的大內與圓明園的宮殿裏,甚至在他的鑾轎中,都放有專門的御用眼鏡。不僅如此,雍正帝還把眼鏡發放給潑灰處的工匠,作為一種實用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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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新覺羅·胤禛迷戀丹藥
雍正帝對道教也頗有興趣,特別寵幸龍虎山駐京道士封婁近垣,封他為四品龍虎山提點、欽安殿住持,並加封為“妙正真人”。
[98]
雍正帝早在當皇子時,就對煉丹產生了濃厚的興趣。那時煉丹的主要目的是做給他父皇看,説明自己不謀求皇位,只一心煉丹。他還因此寫過一首題為《燒丹》的詩:“鉛砂和藥物,松柏繞雲壇。爐運陰陽火,功兼內外丹。”雍正帝對丹藥的痴迷程度可謂是中國古代史上最後一位寵信道士迷戀丹藥的皇帝。
愛新覺羅·胤禛個人作品
雍正帝有《世宗憲皇帝御製文集》30卷,其中文集20卷、185篇;詩集兩部10卷,一部是《雍邸集》7卷、382首,為登基之前在雍邸的作品;另一部是《四宜堂集》3卷、160首,為即位之後13年間的作品,詩集因在圓明園中修建的“四宜書屋”建築羣而得名。兩集共收錄詩歌542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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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代表作品如下:
類別 | 部分作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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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邸集》選詩 | 《雍邸集》一 | 《山池晚步》《春日泛舟》《月夜對落花有感》《月下獨酌》《春院小飲》《暢春園芍藥花開作》《花間小飲》《早行》《賜觀金蓮花》《友人書屋》《熱河園中避暑》 | |
《雍邸集》二 | 《夏日泛舟》《前廊》《中元侍從》《山翁》《秋夜》《晚晴》《臨流》《花下偶成》《詠自鳴鐘》 | ||
《雍邸集》三 | 《春暮登樓》《暮春》《題友人園》《運河舟中》《聽禪》《題范蠡載歸圖》 | ||
哀訴詩 | 雍正為母親孝恭仁皇后烏雅氏寫哀述詩。 | ||
其他 | 《仲秋有懷》《寒夜有懷》《雍正十二月行樂圖詩》 |
愛新覺羅·胤禛親屬成員
愛新覺羅·胤禛父母
關係 | 爵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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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 | 清聖祖 | |
生母 | 烏雅氏 | |
養母 | 佟佳氏 |
愛新覺羅·胤禛后妃
孝敬憲皇后 | 孝聖憲皇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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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 姓名 | 封號/諡號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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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 | 烏喇納喇氏 | 正黃旗滿洲,承恩公、內大臣、步軍統領烏喇那拉·費揚古之女。 康熙二十年五月十三日生,康熙年間被指定為皇四子嫡福晉;康熙三十四年冊封為皇子福晉。 雍正元年二月初四日詔立為皇后,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冊立為皇后。 雍正九年九月二十九日未時崩,享年五十一歲。 生第一子和碩端親王弘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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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祜祿氏 | 原鑲白旗滿洲後抬鑲黃旗滿洲,承恩公、四品典儀鈕祜祿·凌柱第一女。 康熙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生,康熙四十三年事世宗於潛邸為格格。 雍正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冊封為熹妃,雍正八年晉封為熹貴妃。 雍正十三年高宗即位,尊為崇慶皇太后;乾隆四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丑時崩,享年八十六歲。 | ||
皇貴妃 | 年氏(年佳氏) | 康熙年間事世宗於潛邸為側福晉;雍正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冊封為貴妃;雍正三年十一月病重,同月十五日詔晉為皇貴妃。雍正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薨。 | |
耿氏(耿佳氏) | 原鑲白旗包衣後抬鑲黃旗包衣,管領耿德金之女。 康熙二十八年十月二十八日生,康熙年間事世宗於潛邸為格格;雍正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冊封為裕嬪;雍正八年晉封為裕妃。 雍正十三年高宗即位,尊為裕貴妃;乾隆四十三年十月尊為裕皇貴太妃。乾隆四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薨,享年九十六歲。 生第六子和碩和恭親王弘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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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 | 李氏(李佳氏) | 鑲白旗包衣,知府李文熚之女。 康熙年間事世宗於潛邸為側福晉;雍正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冊封為齊妃。 乾隆二年四月初八日薨。 | |
武氏(武佳氏) | 鑲黃旗漢軍,知州武柱國之女。 | ||
劉氏(劉佳氏) | 內務府包衣,管領劉茂(劉滿)之女。 康熙五十三年生,雍正年間被選入宮為官女子;雍正七年封劉答應,後晉劉貴人、謙嬪。 雍正十三年高宗即位,尊為謙妃。乾隆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薨,享年五十四歲。 生第十子多羅果恭郡王弘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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嬪 | 宋氏(宋佳氏) | 內務府包衣,主事宋金柱之女。 康熙年間事世宗於潛邸為格格;雍正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冊封為懋嬪。雍正八年薨。 | |
貴人 | 不詳 | 出身不詳。 雍正三年為海常在,雍正十三年九月晉封為海貴人。 | |
郭氏 | 出身不詳。 | ||
李氏 | |||
張氏 | 出身不詳。 | ||
不詳 | |||
常在 | 不詳 | ||
李氏 | 出身不詳。 | ||
不詳 | |||
高氏 | |||
顧氏 | |||
馬氏 | |||
姓不詳,稱吉官 | |||
答應 | 蘇氏 | ||
姓不詳,稱蘭英 | —— | ||
不詳 | |||
姓不詳,稱雲惠 | 雲答應 | ||
格格 | 不詳 | —— | |
張格格 | |||
其他 | 不詳 | 鑲白旗滿洲,監生常安之女。 |
愛新覺羅·胤禛子女
皇子
序列 | 姓名 | 生卒年 | 備註 |
---|---|---|---|
皇長子 | 1697—1704年 | 追封端親王,生母孝敬憲皇后烏拉那拉氏 | |
皇子 | 1697—1699年 | 未齒序,生母齊妃李氏 | |
皇次子 | 1700—1710年 | 生母齊妃李氏 | |
皇三子 | 1704—1727年 | 生母齊妃李氏 | |
皇四子 | 1711—1799年 | 即清高宗乾隆帝,初封寶親王,生母孝聖憲皇后鈕祜祿氏 | |
皇五子 | 1711—1770年 | 和恭親王,生母純懿皇貴妃耿氏 | |
皇子 | 1720—1721年 | 未齒序,生母敦肅皇貴妃年氏 | |
皇子 | 1721—1728年 | 未齒序,追封懷親王,生母敦肅皇貴妃年氏 | |
皇子 | 1723年 | 未齒序,生母敦肅皇貴妃年氏 | |
皇六子 | 1733—1765年 | 果恭郡王,生母謙妃劉氏 |
公主
封號 | 生卒年份 | 備註 |
---|---|---|
公主(無封號) | 1694年生 | 生母懋嬪宋氏 |
和碩懷恪公主(追封) | 1695—1717年 | 生母齊妃李氏,額駙那拉·星德 |
公主(無封號) | 1706年生 | 生母懋嬪宋氏 |
公主(無封號) | 1715—1717年 | 生母敦肅皇貴妃年氏 |
養女
封號 | 生卒年份 | 生父 | 生母 | 額駙 |
---|---|---|---|---|
1708—1784年 | 理密親王胤礽 | 側福晉唐氏 | 博爾濟吉特·觀音保 | |
1714—1731年 | 怡賢親王胤祥 | 嫡福晉兆佳氏 | 博爾濟吉特·多爾濟塞布騰 | |
1714—1754年 | 莊恪親王胤祿 | 嫡福晉郭絡羅氏 | 博爾濟吉特·齊默特多爾濟 |
愛新覺羅·胤禛相關爭議
愛新覺羅·胤禛即位之謎
雍正繼位問題是清初三大疑案(另外兩個是孝莊下嫁和順治出家)之一。雍正帝繼位不久,一種其“矯詔得位”的傳説便在宮廷和社會上不脛而走。大意是説,康熙帝遺詔原本是傳位十四子胤禵,但皇四子胤禛將詔書“傳位十四子”中的“十”字改為“於”字,成了“傳位於四子”。又説,康熙帝在暢春園病重,胤禛趁勢進了一碗人蔘湯,隨後康熙帝就駕崩了,胤禛隨即登位並逼死其生母,囚禁康熙意中人胤禵。由此,胤禛是否矯詔得位,歷來史家看法不一,至今仍是一大難解的疑案。可歸納兩種意見:一是“矯詔得位”,即篡位説,二是合法繼位説。
- “矯詔得位説”:清史界泰斗孟森在《清世宗入承大統考實》一文中,將王先謙《東華錄》與《上諭八旗》、《上諭內閣》、《大義覺迷錄》相對比,考察了皇四子胤禛繼位前後的清廷政局以及胤禛與隆科多、年羹堯的關係,指出:康熙帝並非壽終正寢,雍正系篡位自立,並指出,“世宗之立,內得力於隆科多,外得力於年羹堯,確為實事”。王鍾翰在20世紀40年代和80年代先後發表了《清世宗奪嫡考實》、《清聖祖遺詔考辨》等文,同意孟森的結論,説:“有種種跡象表明,康熙將未來嗣君的位子屬意於十四子胤禎(後改名胤禵)”。他在對20世紀80年代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發現的“康熙遺詔”滿漢文對照原件的縮印照片進行研究後得出結論:“無論《遺詔》的漢文原本,或滿漢文對照原本,都不是按康熙的本意寫成的,而是雍正繼位之後再製造出來的”,“並且是由漢文本再翻譯成滿文本的”。 戴逸主編的《簡明清史》也主張“雍正的繼位存在很多疑點,可能出於矯詔篡立。” 許曾重在《清世宗胤禛繼承皇位問題》一文中認為“玄燁死於中毒的可能性極大”,其“突然不明不白地死去,尤其‘傳位遺詔’只是隆科多‘聽到’和下達”,就説明胤禛篡位是歷史事實。 楊珍在《清朝皇位繼承製度》一書中也認為:從事態發展分析,胤禛得到隆科多有關康熙之死的密報後,當機立斷,在嚴密封鎖消息的同時,利用康熙帝始終不曾宣佈皇位繼承人的事實,頒佈了所謂傳位遺詔,並在隆科多的重兵擁戴下繼承皇位。而康熙帝精心培養的皇位繼承人允禵,卻一變而為階下囚。
- “合法繼位説”:馮爾康先生在《雍正傳》一書中,對胤禛奪取儲位的全面計劃和活動、康熙之死和胤禛嗣位前後的形勢、“傳位允禵説”進行了認真的研討,認為“聯繫康熙生前比較看重他(胤禛)的情況分析,在彌留之際決定傳位給他,並從齋所召其至暢春園繼位是完全可能的”。 日本學者稻葉君山在《清朝全史》第48章中依據《大義覺迷錄》所載乾隆帝述及康熙生前曾傳見其母而得出的“似已知予異日可以付託”的説法,認為康熙帝晚年的確要立胤禛為帝。 楊啓樵在研究了台北故宮博物院保存的《雍正硃批諭旨》後認為胤禎繼位是合法的。史松先生在《康熙朝皇位繼承鬥爭和雍正繼位》一文中認為“康熙傳位胤禛,實為順理成章之事。”他和郭成康、張羽新等人也都認為,康熙帝晚年因愛弘曆而傳位於其父胤禛。吳秀良在《康熙朝儲位鬥爭記實》認為,皇四子胤禛最能體會康熙旨意,“並竭力迎合皇帝的願望”,因此他最終成為康熙“親自選定”的皇位繼承人。 韋慶遠在《明清史辨析》認為:皇四子胤禎(即胤禛)是在康熙諸皇子極其激烈複雜的傾軋鬥爭中“投康熙所好,逐漸取得康熙的信任,在康熙臨終前取得了遺詔命其繼位的勝利,成為歷史上有名的雍正皇帝”。李國榮、張書才在《實説雍正》中,找到“康熙帝傳位給胤禛的一些跡象”,認為:“胤禛是康熙帝臨終指定的皇儲,他的繼位是‘合法’的,並非野史中所説的篡位。” [109]
愛新覺羅·胤禛死因之謎
關於雍正帝之死,史書記載非常簡單,只是説,前一天,雍正帝在圓明園行宮病重,第二日下午病危,急召大臣,當晚即死掉了。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雍正帝的死亡,史料沒有記載。張廷玉的私人記錄,當時雍正帝七竅流血,令他“驚駭欲絕”。雍正帝暴卒,官書不記載其原因,這自然就引起人們的疑惑,再加上當時關於他為人的傳説和評論頗多,就更容易引起人們的猜疑,於是就產生了各種説法。
[80]
- 病死
- 暗殺
(1)呂四娘刺殺
民間最為流行的説法是,當時有一位俠女叫呂四娘,她的父親和爺爺都因文字獄被雍正殺害。為報仇,呂四娘砍去雍正的頭。因此,在安葬雍正帝時,只好鑄造了一顆金頭。
[82]
(2)宮女太監刺殺
- 丹藥中毒
歷史學家們近年來對清宮檔案進行了大量研究,越來越多的史學工作者認為,雍正帝吃丹藥中毒致死的可能性極大。
[82]
如金梁曾懷疑雍正帝是吃道家丹藥毒死的,
[83]
楊啓樵在《雍正及其密摺制度研究》一書認為雍正帝是“服餌丹藥中毒而死的”。鑑於雍正帝親近道士,誤食丹藥中毒是很有可能的。
愛新覺羅·胤禛相關文獻
文獻性質 | 文獻 | 主編者 |
---|---|---|
官修正史 | 趙爾巽等 | |
《清實錄·清世宗實錄》 | 清朝官修 | |
學者論著 | 《雍正傳》 | |
《雍正》 | 馮爾康 | |
《雍正篡位説駁難》 | 楊啓樵 | |
《雍正及其密摺制度研究》 | 楊啓樵 | |
《雍正研究》 | 史松 | |
《説雍正》 | ||
《雍正繼位新探》 | 馮爾康 | |
《揭開雍正皇帝隱秘的面紗》
[84]
| 楊啓樵 | |
《雍正寫真》 | ||
《雍正》 |
愛新覺羅·胤禛影視形象
播出時間 | 電視劇/電影 | 扮演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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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 | ||
1958 | ||
1960 | ||
1975 | ||
1976 | ||
1977 | ||
1978 | ||
1980 | ||
1983 | ||
1984 | ||
1985 | ||
1987 | ||
1990 | ||
1991 | ||
1993 | ||
1994 | ||
1996 | 大刺客之呂四娘 | |
1997 | ||
1998 | ||
1999 | ||
2001 | ||
2002 | ||
唐國強 | ||
江華 | ||
2003 | ||
2004 | 唐國強 | |
2005 | ||
2006 | ||
2008 | ||
2009 | ||
2011 | ||
何晟銘 | ||
2012 | ||
2013 | ||
2014 | ||
湯鎮業 | ||
2015 | ||
2017 | ||
2018 | ||
2019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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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 王冕森.《清代后妃雜識》.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22:349
- 138. 王冕森.《清代后妃雜識》.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22:351-355
- 139. 王冕森.《清代后妃雜識》.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22:328-330
- 140. 王冕森.《清代后妃雜識》.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22:356-357
- 141. 二月河鄭州談帝王 稱康熙要為中國落後負責 .央視網[引用日期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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