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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形態實踐

鎖定
意識形態實踐是法國阿爾圖塞用語。指以宗教、政治、倫理、法律、藝術等意識形態為原料,通過一定的人力勞動而加工成為種新的意識形態的過程。是社會實踐的意識形態方面,一般不認為它屬於實踐範圍,但為了強調理論實踐的作用,必須首先把科學與意識形態區別開來,承認意識形態的實踐,並通過理論實踐把意識形態的實踐成果加工為科學理論。 [1] 
中文名
意識形態實踐
類    別
法國阿爾圖塞用語
阿爾圖塞在傳統把意識形態解釋為虛幻的不真實的意識基礎上,認為意識形態的真正根源既不是經驗,也不是主體的虛構,而是一種象徵、圖式和概念系統。它把一種結構強加於階級和個人,使人產生一種體驗的和想像的對象。認為只有通過這種意識形態的實踐所代表的社會功能,社會聚合才有可能。這種意識形態實踐為主體意向、組織和特定機構產生,因而在現代資本主義社會中它日益表現為一種國家機關的作用。意識形態的國家機器(宗教、教育,文化的組織和政黨團體等)可以與鎮壓的國家機器(軍隊、警察、司達機關等)相互並列。意識形態的國家機器通過生產關係不斷再生產,使得對現存秩序的服從永久化。
參考資料
  • 1.    金炳華.哲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