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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縣財政局

鎖定
惠水縣財政局是惠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2] 
中文名
惠水縣財政局
辦公地址
惠水縣建設東路36號 [2] 

惠水縣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和縣委關於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二)起草全縣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制度和規範性文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規劃和各項財政改革事項。
(三)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全縣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財政扶持實體經濟、培植税源的計劃,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意見,擬訂財政税務計劃,創新財政支出方式的意見。擬訂相關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
(四)承擔全縣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編制年度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擬訂經費開支標準 、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五)負責全縣非税收入等綜合治税管理,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財政票據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縣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的工作並負責推進各項改革。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負責管理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
(七)落實各項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及中央、省、州和縣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撥款,參與縣政府性投資政策制定,建立健全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衞生健康支出。協助上級財政部門做好編制社會保障年度預決算草案工作。
(九)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政府債務管理的各項規定,抓好債務等重大風險的防範化解工作,做好政府債務管理工作。
(十)組織實施財政收入、財政支出的執行和管理工作,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
(十一)制定全縣財務人員教育培訓計劃,組織財務人員開展財經紀律、會計業務知識等培訓。負責編制全縣財政信息化建設規劃,實施財政信息化建設和管理。
(十二)指導鎮(街道)財政財務管理,組織協調涉農資金的撥付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職責調整情況。將縣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職責劃入縣農業農村局;將縣財政局承擔的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劃入縣審計局;將縣政府金融辦公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財政局。 [1] 

惠水縣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人事、檔案、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管理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督辦、信息、安全保密、宣傳、新聞、政務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財政系統教育培訓,擬訂並組織實施教育培訓規劃。負責有關財政行政審批事項、信息公示公開等工作。承擔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依法查處違反財政法律法規的案件工作。負責財政行政複議、局機關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訴訟的工作事項。
(二)預算編制管理科
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建議,編制全縣年度預決算草案,按照有關程序辦理部門預算調整事項。負責縣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管理工作,落實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改革的具體有關工作,抓好財源建設和財政收入有關工作。擬訂完善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財政政策。
主要承擔審核住建、發展改革、環保、統計、黨派和羣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工作事項,並對有關專項資金跟蹤問效,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意見和建議。
(三)財政資金績效管理科
承擔全縣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工作,擬訂財政績效資金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財政績效資金年度工作任務。負責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建設,承擔財政重大支出的績效評估工作。監督評估機構工作質量。監督檢查全縣財政部門執行財税政策、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的情況。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組織監督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有關財經紀律方面的工作。
(四)農業農村事業管理科(加掛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農業農村、自然資源、林業、水務、扶貧、民宗等方面的部門預決算工作,擬訂財政支農項目管理辦法,監督財政支農資金,參與農業農村事業管理、資金分配,負責對支農專項資金跟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並提出建議。
指導全縣基層財政管理工作,規範各項涉農補貼資金的發放,指導“鎮財縣管”及“村財鎮代管”有關工作。承擔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勵補助資金撥付和管理工作;承擔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五)社會保障與工貿管理科
負責審核教育、工信、公安、司法、文旅、衞生健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退役軍人事務、審計、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有關工作,並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意見和建議。負責監督和指導國有企業貫徹執行有關規章制度。
執行國家人事工資政策,監督行政事業單位落實國家有關工資、津貼、獎金政策。
(六)國庫管理科
執行總預算會計、政府會計制度。負責編制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務委員會報告的年度財政決算。組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全縣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户開設、變更、撤銷等管理工作。承擔國庫資金管理的工作。管理和使用國庫單一賬户體系有關賬户,管理地方政府債券收支等。
(七)國有資產管理科
負責貫徹國家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負責國有企業資本管理、國有股權管理。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根據縣政府授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對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責任,國有資產管理和經營績效評價等  工作。
(八)政府採購管理科
全面貫徹執行上級政府採購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級政府採購制度和辦法,管理和指導全縣政府採購相關工作。開展政府採購信息管理、政府採購投訴、政府採購監督檢查、政府採購專家庫管理等工作。
(九)金融債務管理科
承擔財政政策與金融政策協調配合的研究工作,做好支持地方金融企業發展有關工作。負責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相關工作。管控政府性債務,配合有關部門維護金融秩序,防範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
(十)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科
負責部門預算單位的資金審核撥付工作。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促發展。監督指導各預算單位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各項財經紀律。
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承擔土地出讓管理、彩票資金管理及各預算單位執收執罰等非税收入管理職責。負責擬訂縣級財政票據管理辦法,承擔全縣財政票據的審驗、核銷等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財政一體化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各預算單位財政零餘額賬户、實有資金賬户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有關工作。對本地區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的業務指導和日常監管,引導行業協會健康發展。辦理本地區代理記賬行業協會註冊登記的備案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