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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東縣醫療保障局

鎖定
惠東縣醫療保障局,是惠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惠東縣醫療保障局
隸    屬
惠東縣人民政府

惠東縣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縣相關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風險識別、預警和防控機制,擬訂應對預案並組織實施。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措施,完善動態調整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
(六)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落實並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辦法。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開展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開展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醫療保障統籌層次,增強人民羣眾醫療保障獲得感,促進健康惠東建設。
(十一)與縣衞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醫療保障局、縣衞生健康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 

惠東縣醫療保障局現任領導

局長:李樹春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