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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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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與形式》是美國符號論美學家蘇珊·朗格創作的美學理論著作,首次出版於1953年。
蘇珊·朗格美學理論的代表作之一,是《哲學新解》的“續篇”,全書分三大部分21章。在書中蘇珊·朗格發展了卡西爾關於藝術是一種“符號語言”的思想,她把符號區分成推理符號和表象符號,前者用於科學分析、交流思想,後者用於藝術洞察、表現情感。 [1] 
作品名稱
情感與形式
作    者
蘇珊·朗格
字    數
392千字
類    別
美學理論
首次出版
1953年

情感與形式內容簡介

全書分為三大部分21章。第一部分藝術符號,論述了概念的標準、情感符號等問題。第二部分符號的創造,分別對錶象、虛幻的空間、時間意象、同化原則以及詩歌,戲劇等問題進行論述。第三部分符號的力量,對符號的表現力、作品及其觀眾等問題進行了闡述。 [4] 

情感與形式作品目錄

譯者前言
導言
第一部分:藝術符號
第一章 觀念的標準
第二章 謬論種種
第三章 情感符號
第二部分:符號的創造
第四章 表象
第五章 虛幻的空間
第六章 虛幻的空間的不同方式
第七章 時間意象
第八章 音樂基質
第九章 活的藝術品
第十章 同化原則
第十一章 虛幻的力
第十二章 神秘的舞圈
第十三章 詩歌
第十四章 生活及其意象
第十五章 虛幻的記憶
第十六章 偉大的文學形式
第十七章 戲劇幻象
第十八章 重要戲劇形式:喜劇節奏
第十九章 重要戲劇形式:悲劇節奏
第三部分:符號的力量
第二十章 表現力
第二十一章 作品及其觀眾
後記 [3] 

情感與形式作品思想

蘇珊·朗格的符號指的是藝術作品的整體,指代人類情感,有別於指代事實的語言符號和動物所具有的信號。她將符號分為推理符號和表象符號,前者有確定的詞彙和語法;後者的意義具有自指性,不能用語言複述。藝術屬於表象符號(情感符號),藝術活動的結果是具體可感形象,包含着普遍意義,雖然遠離現實,但比現實更豐富、深刻。人們對藝術符號的理解依靠直覺,直覺中包含着理性和感性因素,通過直覺,審美洞察各種藝術形式所營造的“基本幻象”,所有的幻象都是虛幻的、創造的。
藝術構造與生命構造具有相似性:將生命形態昇華為情感形態,藝術具有“生命的形式”,因此具有感人至深的力量。人的感覺能力對於人的生命具有基本的意義,感情是生命的精華,藝術符號只有作為生命的投影,才能激活人的感情,引發人的美感,藝術符號中的感性因素即包含着情感和想象;藝術符號中的理性因素又使藝術可以找到適當的、與生命形式類似的邏輯形式,從而找到了藝術的可傳達的外觀。通過這種邏輯形式,藝術家與欣賞者可以進行情感交流。 [6] 
蘇珊·朗格認為,“藝術反對一般化,反對規範化,而提倡那種雖然十分普遍卻肯定會受到理論壓制的個性化的形式、生命感是常新的、無限複雜的,因此在其可能採取的表達方式上也有着無限多樣的變化。”她把她的這種認識最終歸結到符號論上:“人類生命的情感模式,反映了他與那些符號結構深刻的感情聯繫。這些符號結構是他的實際存在物,是他運用各種思維方式加以修飾了的本能的生命。”她一反人們對藝術普遍的停留於外在形式,而深入到人的內在情感上,從而進入了藝術的深層。她在《情感與形式》中説:“當我們以‘畫家的眼光’看待自然,以詩人的思維對待實際的感受,在鳥雀歡舞的動作中發現舞蹈的主題時——就是説,任何美麗的事物激勵了我們的時候,我們就直接地感覺到情感形式。用這種方法感知的對象具有一座廟宇或一塊紡織物所展現的相同的幻覺神韻,從物理意義上説,它與鳥雀、山嶽是同樣真實的。這就是藝術家們之所以能從自然中吸取一個又一個取之不盡的題材的原因。但是,自然客體只有在發現了客體形式的藝術想象中才能成為有表現力的東西。一件藝術品,在本質上就具有表現力,創造藝術品就是為了攝取和表現感知形式——生命和情感、活動、遭遇和個性的形式。”在符號學上,蘇珊·朗格建立了完整的藝術理論體系,她不僅背離了卡西爾的方向,闢開生命情感符號學之路,而且建立了完整的體系。 [5] 

情感與形式作品評價

復旦大學文科教授朱立元:全書共廿一章,分成藝術符號、符號的製作和符號的力量三大部分,集中討論了表現、創造、符號、含義、直覺、生命、有機形式等概念的意義,並通過這種討論來理解藝術的本質、藝術與情感的關係、幾種主要的藝術的相對獨立性和共同基礎、藝術的主觀內容和物質媒介的作用、藝術的交流和藝術的真實中的認識論問題。強調哲學對美學的重要性,認為哲學闡明和組織概念,使美學研究中所使用的術語有明確和圓滿的意義。書中對《哲學新解》進行小結,指出音樂是情感生活的類似物,它的意味就在於它是符號,是一種高度明晰表達的感性事物,憑藉它的動力結構能夠表現出特別是語言不適宜傳達的生動經驗的形式。在對各種主要藝術進行分析的同時,把藝術定義為:表現人類情感的符號形式的創造,它不能等同於情感本身和情感的生理徵兆,也不能等同於日常的生活經驗,是用表現性的符號形式體現出來的一種非感官的情感理解。認為這個藝術定義是符號論美學的一個縮影。 [2] 

情感與形式作者簡介

蘇珊·卡納斯·朗格1895年生,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紐約大學等校的哲學教授和文學教授。著有《哲學實踐》《哲學新解》《符號邏輯導論》《藝術問題》《情感與形式》《心靈:論人類情感》等。 [4] 
參考資料
  • 1.    五角叢書編委會編.袖珍中外名著手冊:上海文化出版社,1998.10:244
  • 2.    朱立元.美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01:705
  • 3.    蘇珊·朗格.情感與形式: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6.08:版權頁
  • 4.    鄭乃臧,唐再興.文學理論詞典:光明日報出版社,1989.02:819
  • 5.    呂藝生,毛毳編.舞蹈學研究:上海音樂出版社,2012.08:240
  • 6.    唐濤,周名成.名著鑑賞辭典 下:遠方出版社,2005.0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