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息縣公安局
鎖定
- 中文名
- 息縣公安局
- 外文名
- Xixian public security bureau
- 地 點
- 息縣
- 職 責
- 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職責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規、規章;部署公安工作,並指導、檢查落實。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預測社會治安新情況、新問題,為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
(三)指導公安機關組織建設和公安民警隊伍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幹部;負責公安消防部隊的建設、領導工作。
(四)指導對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對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偵查、處置,必要時直接偵查、處置。
(五)管理和指導出入境工作和外國人在固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管理和指導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八)管理和指導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九)負責保安行業的管理。
(十)負責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並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衞工作和企事業單位保衞組織的建設。
(十二)負責偵辦經濟犯罪案件,加強我局經偵部門基礎業務建設和隊伍建設,及時收集整理經濟犯罪信息。
(十三)組織實施對來固的主要領導的安全警衞工作。
(十四)組織公安科研工作;規劃公安通訊、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為各級公安機關提供信息、技術、後勤、裝備等服務。
(十五)負責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六)負責本縣公安機關與其他地區警方的聯絡、交往和協作。
(十七)指導、檢查、督促全縣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民警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 參考資料
-
- 1. 息縣公安局辦事指 .南 -息縣人民政府門户網[引用日期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