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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國夫人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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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國夫人墓誌銘》是唐代韓愈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息國夫人墓誌銘
作    者
韓愈
創作年代
唐代
出    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息國夫人墓誌銘作品原文

息國夫人墓誌銘
貞元十五年,靈州節度使御史大夫李公諱欒,守邊有勞,詔曰:“欒妻何氏,可封息國夫人。”元和二年,李公入為户部尚書,薨,夫人遂專家政。公之男五人,女二人;而何氏出者二男一女。夫人教養嫁娶如一,雖門內親戚,不覺有纖毫薄厚。御僮使,治居第生產,皆有條序。居卑尊間,無不順適。命服在躬,承祀孔時。年若干,元和七年甲子日南至,以疾卒。明年八月庚寅,葬河南河陽。夫人曾祖某,綏州刺史。祖某,潞州別駕。父某,晉州錄事參軍。二男:戡,左威衞倉曹參軍;成,左清道率府錄事參軍。戡強以肅,成敏以和。女子嫁興元參軍鄭博古。將葬戡,欲與成以其事乞銘於其鄰韓愈。愈乃為銘曰:
男主外事,治不為易。施於其家,難甚吏治。又況公侯,族大而貴。夫人是專,厥聲惟懿。昔在貞元,有錫自天。啓封備服,以疇時勳。婉婉夫人,有籍宮門。克承其後,以嫁以婚。遂葬東土,在河之陽。遙望公墳,而不同藏。 [1] 

息國夫人墓誌銘作者簡介

韓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陽(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因其常據郡望自稱昌黎韓愈,故後世稱之為韓昌黎;卒後諡“文”,世稱韓文公。貞元八年(792年)進士及第,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在文學上主張文以載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並稱“韓柳”。詩與孟郊並稱“韓孟”。其詩力求新奇,有時流於險怪,對宋詩影響頗大。有《昌黎先生集》。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3929頁
  • 2.    蕭滌非 等.唐詩鑑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3年: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