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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形式

鎖定
思維形式,思維藉以實現的形式。概念、判斷、推理、證明是不同的思維形式。具有不同結構的判斷形式、推理形式證明形式也是不同的思維形式。在具體思維中,思維形式和思維內容總是結合在一起的,既不存在沒有思維形式的思維內容,也不存在沒有思維內容的思維形式。但是思維形式對於思維內容具有相對的獨立性,所以邏輯學可以把思維形式抽出來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
中文名
思維方式
外文名
form of thinking
定    義
思維藉以實現的形式
特    點
對於思維內容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思維形式主要形式

形象思維抽象思維靈感思維是三種普遍的思維形式。具體人的思維,不可能限於哪一種。解決一個問題,做一項工作或某個思維過程,至少是兩種思維並用。兩種,就是抽象思維和形象思維。所謂三種,就加上靈感。

思維形式抽象思維

抽象思維 抽象思維
抽象思維是運用概念、判斷、推理等來反映現實的思維過程,亦稱邏輯思維
1、抽象性:抽象思維撇開事物的具體形象而提取其本質,因而具有抽象性的特徵。
2、邏輯性抽象思維的過程,是合理展開、科學抽取事物本質的過程,因而具有邏輯性。

思維形式形象思維

形象思維 形象思維
形象思維是藉助於具體形象來展開的思維過程,亦稱直感思維。由於藝術家、文學家在進行創造活動時較多地運用形象思維,所以也有人稱之為藝術思維。形象思維有以下三個特徵:
1、以具體形象為基礎:形象思維是以事物的具體形象為基礎的。
2、運用想象:形象思維必須從客觀世界獲取材料並且運用想象。
3、相似性:形象思維不像抽象思維中的歸納和演繹那樣直接,它的過程可能比較複雜。

思維形式靈感思維

靈感思維是在不知不覺之中突然迅速發生的特殊思維形式,亦稱頓悟思維或直覺思維
靈感思維 靈感思維
靈感思維有以下兩個特徵:
1、突發性:靈感思維總是突然發生的,沒有預感或預兆。
2、潛意識密切相關:靈感突發之前有一個醖釀過程,往往要用艱苦的腦力勞動來孕育。有的學者提出,靈感的孕育不在意識的範圍內,而在意識之前的、可以稱為潛意識的階段。靈感出現之前,先在潛意識範圍內醖釀,一旦成熟,立即以靈感思維的形式湧現出來。潛意識不僅能進行信息的存貯與提取,甚至能在意識之外進行信息處理和加工,似乎存在一個獨立的系統。這就是“多一個自我”學説。總之,靈感思維比形象思維更復雜,是一種三維的“體型”思維。

思維形式基本解釋

1. [Thought] [哲]∶在表象、概念的基礎上進行分析、綜合、判斷、推理等認識 活動的過程,思維是人類特有的一種精神活動 [1]以及管理
2. [Thinking]∶意指大腦對具體 事物或用文字 表述的概念正在進行接收、加工等,表示大腦運動的狀態,相當於中文的“想”一詞。 [Thought] [哲]∶英文Thought是Think的過去式過去分詞,意即大腦已經完成了內、外信息的接收、加工、輸出等。相當於中文的“想過了”。

思維形式哲學名詞

思維形式思維簡介

思維是主體對信息進行的能動操作,如採集、傳遞、存儲、提取、刪除、對比、篩選、判別、排列、分類、變相、 轉形、整合、表達等。 按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觀點,思維主體主要指人,思維客體指主體思維的對象,包括人自己。自然界的動物如狗、貓等,也具備思維能力,但還不夠高級;人工智能產品如機器人、電腦等,無論多麼完善,都是人腦的產物,同樣不具備思維能力。

思維形式思維細胞

概念是思維的細胞。 概念是事物的本質屬性在人腦中的反映。所謂事物的本質屬性,就是為同一類事物所共有,並使該類事物區別於他類事物的固有屬性。例如“玩具”這個概念,它反映了皮球、娃娃、木槍、小汽車等許多供遊戲用的物品所共有的本質屬性而不涉及他們彼此不同的具體特徵(如娃娃是女孩,皮球是圓的,小汽車會走等等)。
思維所賴以運行的內容就是無數概念的輸入、連接、拆分、輸出等。沒有概念或者沒有語言、言語或圖畫等多種形式所表達的概念,思維將如無源之水,難以運轉。

思維形式思維方式

思維分廣義的和狹義的,廣義的思維是人腦對客觀現實概括的和間接的反映,它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質和事物間規律性的聯繫,包括邏輯思維和形象思維。而狹義的通常的心理學意義上的思維專指邏輯思維。
思維方式是人們大腦活動的內在程式,它對人們的言行起決定性作用。思維方式表面上具非物質性和物質性。這種非物質性和物質性的交相影響,“無生有,有生無”,就能夠構成思維方式演進發展的矛盾運動。
那麼,我們的思維方式有哪些呢?
1.形象思維法——通過形象來進行思維的方法。它具有的形象性、感情性,是區別於抽象思維的重要標誌。
2.演繹思維法——它是從普遍到特殊的思維方法,具體形式有三段論聯言推理假言推理選言推理等。
3.歸納思維法——它是根據一般寓於特殊之中的原理而進行推理的一種思維形式。
4.聯想思維法——相似聯想接近聯想對比聯想因果聯想
5.逆向思維法——它是目標思維的對應面,從目標點反推出條件、原因的思維方法。它也是一種有效的創新方法。
6.移植思維法——是指把某一領域的科學技術成果運用到其他領域的一種創造性思維方法,仿生學是典型的事例。
7.聚合思維法——又稱求同思維。是指從不同來源、不同材料、不同方向探求一個正確答案的思維過程和方法。
8.目標思維法——確立目標後,一步一步去實現其目標的思維方法。其思維過程具有指向性層次性
9.發散思維法——它是根據已有的某一點信息,然後運用已知的知識、經驗,通過推測、想象,沿着不同的方向去思考,重組記憶中的信息和眼前的信息,產生新的信息。它可分流暢性、變通性獨創性三個層次。

思維形式思維載體

語言或言語是思維的符號載體。
關於語言、言語與思維的關係,有幾種假説。一種見解是把語言、言語和思維看成同一的東西。在古希臘時代,柏拉圖就認為“心靈在思想的時候,它無非是在內心裏説話,在提出和回答問題……思想就是話主,判斷就是説出來的陳述,只不過是在無聲地對自己説,而不是大聲地對別人説而已。”行為主義心理學派也持有這種見解。華生認為思維與自言自語沒有絲毫不同之處,他把思維完全看成是無聲的語言,只是因為這時身體互動是隱蔽而微弱的,所以使用通常的方法難以觀察。新行為主義者斯金納認為思維是無聲的、微弱或隱蔽的言語行為
另一種見解是思維與語言、言語不同一的觀點。古希臘亞里士多德就持這種看法,他認為:“説話是心裏經驗的符號,而文字又是説話的符號。人類不會有相同的問題,也不會有相同的發音;但是這些文字和聲音所代表的心理經驗以及這些經驗所反映的事物,對大家都是共同的。”這就是説思維不等於語言。今天,不少西方心理學家也持這種觀點,J.皮亞傑是其中的一個。他從語言和思維的關係發生的起源史,從個體產生和發展趨勢,從正常兒童與盲聾啞兒童比較研究中發現,思維先於語言,語言又可以通過抽象化的作用來幫助思維的發展。語言和思維互相依存,思維越精確就越需要語言。前蘇聯心理學家維果斯基也認為思維與有聲語言有不同的起源和不同的發展路線。思維與有聲語言並非同一事物。
再一種見解是B·L語言決定思維的極端觀點。他認為:語言支配思維,它是思想的塑造者,是個人心理活動、個人分析現象、個人綜合思想資料的綱領和指南。思想的形成不是獨立的過程,而是某種特殊的語法的一部分;在各種不同的語法中,思想的形成會多少有所不同。
語言、言語與思維有密切的聯繫。首先,語言、言語是人類交流的工具,也是思考的主要工具,是思想的直接實現。語言是由一定的詞語(含詞形、詞音、詞義)的語法結構、語法規則組成的、人們表達交流思想的工具;言語是運用語言表達交流思想的過程。言語不是空洞的聲音流,而是有確定意義與內容的心理現象;言語的意義(詞義和句子的意義)就是思維的內容,就是人們的思想觀念;語法機構和語法規則也是人類思維邏輯規律的具體表現。個人思維水平的差異,也直接影響言語水平的不同。人們要進行間接、概括的抽象邏輯思維更需要藉助語言。因此,語言和言語是思維最合適的“物質外殼”,思維必須領先詞句與言語表現,思維的最後結果都必須以此舉作為它的承擔者。雖然人們並非全部用詞句來思考,有時用科學記號(如數量化公式、數字、音符、鐘聲、警笛、燈光符號、旗語、樂隊及交通指揮等),但這些符號只是語言的輔助形式,若離開了語言、言語,人們的思想就無法清晰準確地表述。個體語言掌握和言語的運用,在人的思維發展中起重大作用。實踐證明:言語能促進人的思維的發展。
但語言、言語和思維不能等同。第一,思維及思維的基礎形式(概念、判斷、推理)是客觀現實本質特徵及其規律的反映,思維與客觀事物之間有必然聯繫;語言、言語只是客觀事物的標誌、符號,它和客觀事物之間沒有必然聯繫,只是代表思維來反映客觀現實,所以,二者不能等同。第二,語言、言語中的詞彙與思維中的概念,也並不完全等同或同一。統一概念可由多個不同詞彙來標誌,如以治病為職業者稱醫生、醫師、大夫、郎中等;同一個詞彙可表達不同概念,如“仁”既代表果實的概念,又可代表道德概念;另外,有的虛詞並不表示概念。第三,思維是精神現象,不具有物質性,而語言是其物質外衣,具有一定的物質性(詞形、語音),所以二者不能混淆。內部言語具有發音器官隱蔽性的特點。人在默默思考時,它的肌肉組織讓在活動並向大腦皮層發送動覺刺激。但是這種內部語言不等於思維。第四,思維與語言、言語常出現矛盾現象。人們在用語言材料表達思想時,會出現詞不達意、心口不一的現象。如果語言、言語與思維是等同或同一的,就不會出現這種情形。第五,語法規則和思維規律也不是等同的。各個民族語法規則雖有共性,但其差別性十分明顯;而不同的民族之間,思維的規律雖有某些差異,但其中有共同規律性是主要的。

思維形式基本特徵

思維的前提是人們已經形成或掌握了概念。掌握概念,就是對一類事物加以分析、綜合、比較,從中抽象出共同的、本質的屬性或特徵加以歸納。概括是思維活動的速度、靈活遷移程度、廣度和深度、創造程序等智力品質的基礎。前蘇聯心理學家魯賓斯坦認為:遷移就是概括。概括性越高,知識的系統性越強,遷移越靈活,那麼一個人的智力和思維能力創造能力應越發展。
2. 間接性:間接性是思維憑藉知識、經驗對客觀事物進行的間接的反應。
首先,思維憑藉着知識經驗,能對沒有直接作用感覺器官的事物及其屬性或聯繫加以反映。例如,清早起來發現院子裏的地面濕了,房頂也濕了,就可以判定昨天晚上下雨了。
其次,思維憑藉着知識經驗,能對根本不能直接感知的事物及其屬性進行反映。也就是説,思維繼承和發展着感知和記憶表象的認識功能,但已遠遠超出了他們的界限。思維的間接性使人能夠揭示不能感知的事物的本質和內在規律。
第三,思維憑藉着知識經驗,能在對現實事物認識的基礎上進行蔓延式的無止境的擴展。假設、想象和理解,都是通過這種思維的間接性作為基礎的。例如,制定計劃、預測未來,就是這方面的表現形式。思維的這種間接性,使思維能夠反作用於實踐,指導實踐。
3. 邏輯性
邏輯性這一特徵反映出思維是一種抽象的理論認識,表明思維過程有一定的形式、方法,並按着一定的規律進行。
概念的形成條件和基礎是社會實踐。豐富的感性經驗產生於實踐,推動人的認識活動深化,產生了概念。
在概念的基礎上進一步構成判斷和推理。判斷是對於思維對象有所肯定或否定的思維形式,以語句形式表達出來。判斷是思維形式,但與語句有區別:(1)判斷是思維形式,而語句是言語的形式。(2)同一判斷可以用不同語句表達,如“一切事物都包含矛盾”,這一判斷可以用“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沒有的”、“哪有不包含矛盾的事物!”等語句來表達。(3)並不是所有語句都表達判斷,如“今天星期幾?”這一語句就不是對事物有所判定。判斷不單反映思維過程,而且也表現着人的情感和願望。如“我愛北京天安門”,“我要買電視機”等。判斷也能表現出人對事物的評價,這時人以某種標準作為判斷的依據。
推理是從一個或幾個已知判斷推出新判斷的思維形式。歸納推理演繹推理是兩種主要推理形式。在歸納推理時,從事實出發,加以概括,從而解釋觀察到的事物之間的關係,得出一般結論。從一般到個別,將理論、原則運用於具體,這是演繹推理。概念、判斷、推理,就是思維的形式。
4. 深刻性
思維的深刻性指人腦在感性材料的基礎上,經過思維過程,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裏,於是在大腦裏生成了一個認識過程的突變,產生了概括。由於概括,人們抓住了事物的本質、事物的全體、事物的內在聯繫,認識了事物的規律性。個人在這個過程中,表現出深刻性的差異,思維的深刻性集中地表現在善於深入地思考問題,抓住事物的規律和本質,預見事物的發展進程。
具體表現在:
思維形式的個性差異,即在形成概念、構成判斷、進行推理和論證上的深度是有差異的。
思維方法的個性差異,即在如何具體地、全面地、深入地認識事物的本質和內在規律性關係的方法方面,正如歸納和演繹推理如何統一,特殊和一般如何統一,具體和抽象如何統一等方面都是有差異的。
思維規律的個性差異,即在普通思維的規律上、在辯證思維的規律上,以及在思維不同學科知識時運用的具體法則上,其深刻性是有差異的。只有自覺地遵循思維的規律來進行思維,才能使概念明確、判斷恰當、推理合理、論證得法,具有抽象邏輯性,即深刻性。
思維的深廣度和疑難程度的個性差異,即在周密的、精細的程度上是有差異的。一個能在深廣度和疑難程度方面思維的人,能全面地、細緻地考慮問題,照顧到和問題有關的所有條件,系統而深刻地揭示事物的本質和內在的規律性關係。
5. 靈活性
思維的靈活性是指思維活動的智力靈活程度。包括:一是思維起點靈活,即從不同角度、方向、方面,能用多種方法來解決問題;二是思維過程靈活,從分析到綜合,從綜合到分析,全面而靈活地作“綜合地分析”;三是概括——遷移能力強,運用規律的自覺性高;四是善於組合分析伸縮性大;五是思維的結果往往是多種合理而靈活的結論,這種結果不僅僅有量的區別,而且有質的區別。
6. 獨創性
思維的獨創性強調思維個體差異的智力品質。指獨立思考創造出有社會(或個人)價值的具有新穎性成分的智力品質。主體對信息高度概括後進行集中而系統的遷移,進行新穎的組合分析,找出新異的層次和交結點。概括性越高,知識系統性越強,減縮性越大,遷移性越靈活,注意力越集中,則獨創性就越突出。
思維的批判性指思維活動中善於嚴格地估計信息和精細地檢查思維過程的智力品質。
從思維的個性差異來説,思維的批判性特點有五個:
(1)分析性。在思維過程中不斷地分析解決問題所依據的條件和反覆驗證已擬定的假設、計劃和方案。
(2)策略性。在問題面前,主體根據自己原有的思維水平和知識經驗在頭腦中構成相應的策略或解決問題的手段,然後使這些策略在解決思維任務中生效。
(3)全面性。在思維活動中善於客觀地考慮正反兩方面的論據,認真地把握問題的進展情況,隨時堅持正確計劃,修改錯誤方案。
(4)獨立性。即不為情境性的暗示所左右,不人云亦云,盲從附和。(5)正確性。思維過程嚴密,組織有條理;思維結果正確,結論實事求是。
思維的敏捷性指思維過程的速度或快慢程度。有了思維敏捷性,在處理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能夠適應迫切的情況來積極地思維,周密地考慮,正確地判斷和迅速地作出結論。有人説,思維的速度包括正確的程度。但我們認為,思維的輕率性決不是思維的敏捷性品質。我們在培養思維的敏捷性時,必須克服思維的輕率性。
敏捷性本身不像上述特徵那樣有一個思維過程,但與上述思維特徵又相互聯繫,既以上述思維特徵為必要的前提,又是這些思維特徵的集中表現。沒有思維高度發達的深刻性、靈活性、獨創性和批判性,就不可能在處理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有適應迫切情況的積極思維,並正確而迅速地作出結論。特別是思維活動的概括,沒有概括,就不會有“縮減”形式,更談不上什麼速度了。同時,高度發展的思維的深刻性、靈活性、獨創性和批判性必須以速度為指標,能夠正確而迅速地表現出來。

思維形式基本方法

分析與綜合是最基本的思維方法,是其它思維加工方法或方式的基礎。 分析用於把握事物的基本結構、屬性和特徵,就是把客觀事物分解為各個部分分別加以研究。分析的方法有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結構分析功能分析、信息分析、模式分析以及流程分析等。綜合是把對事物各個部分、側面或屬性等統一為整體的思維方法,旨在從整體上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綜合是按事物的內在聯繫把整個事物在思維中再現出來。 分析和綜合是辯證的統一。分析和綜合既互相區別,又互相依存。一方面,分析是綜合的基礎,沒有分析,思維就不能具體深入,不能把握事物的各個部分、側面和屬性的具體規定性,當然無從綜合;另一方面,分析也離不開綜合,分析總是要以某種綜合的成果為指導進行的,並且以綜合為目的。沒有綜合,思維的信息材料是零碎、片斷的,不能統一為整體,也難以對各個部分、側面和屬性有確切的瞭解。
2.比較
比較就是將各種事物的心理表徵進行對比,以確定它們之間的相異或相同的關係。
抽象與概括是更高級的分析與綜合活動 。抽象就是將事物的本質屬性抽取出來,捨棄事物的非本質屬性。例如對各種鍾、表的抽象就是,將“能計時”這個本質屬性抽取出來,而捨棄大小、形狀等非本質的屬性。
概括:是將抽取出來的本質屬性綜合起來,並推廣到同類事物中去。例如把“由三條線段組成的封閉圖形”叫做三角形,一個圖形無論大小、形狀、位置如何,只要它具有“由三條線段組成”和“封閉圖形”這兩個特徵,就是三角形。
4.具體化與系統化
(1.)具體化就是把抽象、概括的知識用於個別的、具體的 場合。
在教學或實際工作中,應用一般原理來解決具體問題,就是具體化的表現,使我們對事物的認識得到深化和發展。
(2.) 系統化就是把本質屬性相同的東西,分成一定的類別 並歸納到一定的類別系統中去的過程。
教學過程中,對學習材料進行分類、編寫提綱、列圖表等,都是系統化的工作,使我們對事物的認識更加明確、清晰和完整。
思維過程
思維過程指人們在頭腦中運用存儲在長時記憶中的知識、經驗,對外界輸入的信息進行分析、綜合、比較、抽象和概括的過程。
思維過程還可以用階段來劃分:一個是初級階段——普通邏輯思維階段,遵循同義律、排中律矛盾律三個法則;另一個是高級階段——辯證邏輯思維階段,遵循對立統一、量變質變、否定之否定的思維規律。
分類過程
(一)根據思維所要解決的問題的內容可分為:動作思維,形象思維和抽象思維。
(二)根據思維活動的方向和思維成果的特點可分為:集中 (輻合 )思維和發散思維
(三)根據思維的新穎性、獨創性可分為:常規思維創造思維
(四)根據思維是否遵循嚴密的邏輯規律可分為:直覺思維和分析思維
(五)根據思維是根據日常生活經驗還是科學概念可分為:經驗思維理論思維

思維形式醫學名詞

思維形式思維障礙

包括思維形式的障礙和思維形式結構障礙。前者可表現為聯想的速度、結構和連貫性等方面的障礙,後者是指概念的運用和判斷推理等方面的邏輯紊亂。
主要症狀有:

思維形式思維奔逸

表現為聯想速度明顯加快,概念大量湧現,甚至來不及表達,患者的言語增多,口若懸河,滔滔不絕,詼諧風趣,引人發笑。由於注意力易隨境轉移而致話題隨之改變,缺乏重點。聯想奔逸時的前後概念之間均存在有內在的聯繫,出現音連或意連,見於躁狂狀態

思維形式思維遲緩

思維奔逸相反,思維受到抑制,概念形成緩慢,思維速度受阻,應答反應遲鈍,思考困難,言語緩慢。見於抑鬱症、痴呆等。

思維形式思維貧乏

此症狀在外表上雖與上述症狀相似,但本質則不相同。其主要特點是思維內容空虛,概念和詞彙貧乏,
對一般詢問往往無明確應答性反應,或僅簡單的答以"不知道","沒有什麼",平時也不主動説話,病人對此漠然處之。思維貧乏往往與情感淡漠意志缺乏相伴隨出現,構成精神分裂症的三項基本陰性症狀。思維貧乏也可見於痴呆狀態。

思維形式思維散漫

是思維的目的性、連貫性和邏輯性的障礙,表現為聯想鬆弛、內容混亂,對很簡單的問題也很難説清楚,交談困難。一般情況下談話的語句尚完整,但語句之間的結構缺乏緊密聯繫,使人難以理解其主題和意義。見於精神分裂症。

思維形式思維破裂

思維結構的鬆弛較思維散漫時更為嚴重,甚至不能表達一個完整的句子,言語支離破碎,或為詞彙的雜亂堆積,稱“詞的雜拌”。見於精神分裂症。思維不連貫:在意識障礙情況下出現類思維破裂,其言語內容可能更加雜亂、語句片斷,毫無主題可言。常見於感染或中毒、顱腦外傷引起的意識障礙、癲性精神障礙

思維形式病理性贅述

以思維過程中主題轉換帶有粘滯性、停留在某些枝節問題上而抓不住主要環節為其主要特徵。病人表現講話哆嗦,講半天講不到主題上。當醫生要求病人回答簡要的中心,病人固執地按照自己的思維過程贅述下去。此種思維聯想障礙多見於各種腦器質性損害所致的精神障礙,最典型的是癲性精神障礙。

思維形式思維中斷

在無意識障礙或外界干擾等情況下的思路突然被阻,表現為談話突然中斷,停頓片刻後再開口時,已換了內容或另一話題,患者常形容此刻的思路出現了"空白"或不能解釋。見於精神分裂症。
在意識清晰時無外界原因,病人體驗到其思維被某種外力奪走。是診斷精神分裂症的重要症狀。

思維形式思維插入

患者感到某種思維不屬於自己,而是別人或某種外力將思維強行塞入患者的大腦,部分病人可對這些不自主的思潮過程作出妄想性的解釋。

思維形式思維雲集

又稱強制性思維,是指思潮不受患者意願的支配,強制性的大量湧現在腦內。內容往往雜亂無章。患者也感到意外,甚至是厭惡的。常突然出現、迅速消失。多見於精神分裂症。

思維形式思維化聲

病人思考時體驗到自己的思想同時變成了言語聲,自己能聽到,是精神分裂症的特徵性症狀之一。

思維形式思維擴散

病人體驗到自己的思想一出現,即盡人皆知,覺得自己的思想與人共享,毫無隱私可言,是診斷精神分裂症的重要症狀。

思維形式象徵性思維

患者將一事物的具體概念抽象概念混淆,病人以無關的具體概念來代表某一抽象概念,不經病人自己解釋,別人無法理解。多見於精神分裂症。
病人將不同含義的概念或詞融合、濃縮在一起,或作無關的拼湊,或自創文字、圖形、符號,並賦予特殊的概念,如不經患者解釋,旁人無法理解。多見於精神分裂症。
推理缺乏邏輯性,既無前提也無根據,或因果倒置,推理離奇古怪,不可理解。見於精神分裂症等。
是一些反覆出現的想法、衝動、印象或觀念,患者明知不必要、不合理或毫無意義而想排除,卻難以剋制,無法擺脱。常伴有緊張、焦躁不安或強迫行為。見於強迫症、精神分裂症(早期或恢復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