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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

鎖定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是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外國專家局牌子。 [7] 
中文名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
性    質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

(一) 擬訂全州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規劃政策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內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 統籌推進全州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州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 牽頭建立統一的全州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同管理州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組織申報國家和省科技計劃項目(含國家和省自然科學基金地區基金項目)。
(四) 擬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重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牽頭實施重點實驗室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 編制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各領域技術研發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
(六) 組織擬訂全州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七) 牽頭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 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佈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九) 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州科技保密工作。
(十) 擬訂全州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負責引進國內外智力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和縣(市)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機制,推薦科技獎勵工作。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二) 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 職能轉變。加強創新體系建設,優化配置科技資源,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推動建設科技創新人才隊伍。轉變政府科技管理職能,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全州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現象。 [1]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科學技術局現任領導

局長:和春梅 [2-3] 
副局長:李輝 [4-5]  、劉碧峯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