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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加掛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數據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能源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8] 
中文名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辦公地址
瀘水市大練地銜道新城區同心路2號 [1] 
性    質
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所屬部門
怒江州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怒江州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中共怒江州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怒江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接受中共怒江州委財經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怒江州委財經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州經濟發展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中共怒江州委財經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怒江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州委財經委辦公室有關工作,接受州委財經委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州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與國家、省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目標及有關政策措施建議,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州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受州人民政府委託向州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三)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四)統籌提出全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負責監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調解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擬訂全州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六)推進落實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負責全口徑外債管理有關工作。
(七)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我州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安排國家、省和州的財政性建設資金,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組織和管理全州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八)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新型城鎮化等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實施老少邊窮、“三區三州”及其他特殊困難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等。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
(九)組織擬訂全州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相關規劃和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十)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實施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推動落實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佈局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參與全州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制定,做好人才發展與全州經濟社會發展相銜接方面的工作,推動實施“雲嶺產業技術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特色優勢產業人才聚集工程”,推進項目聚才、項目引才工作。
(十一)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提出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發展規劃。
(十二)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州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三)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推動實施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州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推動實施少數由國家和省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按規定承擔政府定價項目成本調查監審及管理、價格認定、價格公共服務等相關工作。
(十六)統籌推進“數字怒江”建設,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協調推進數字經濟發展並牽頭組織實施;推進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數字樞紐建設;研究擬訂數字經濟發展規劃、重大項目、產業佈局、支持政策等;協調推進各項任務落實;組織開展考核評價工作。
(十七)牽頭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及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參與國際區域合作、沿邊開發開放、連接南亞東南亞大通道建設法治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十八)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能源發展和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能源資源管理及能源的行業管理。研究全州能源開發利用情況,落實能源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煤、電、油、氣等能源發展戰略、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批、核准、備案和安排能源建設項目,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大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審核。負責大中小型水庫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審批。
(十九)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根據儲備有關規劃,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州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業指導、體制改革、政策實施、安全監管、衞生質量、監測應急。負責擬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及糧油產業發展、收購、儲備、市場體系建設的發展戰略及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糧食、棉花、食糖調進、調出總量計劃和儲備建議。負責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承擔軍糧供應相關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職能調整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宏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一)強化制定全州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二)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三)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及時修訂調減政府定價目錄,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三、有關職責分工。
(一)與商務局有關職責分工。按照規定權限,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劃,州商務局在確定的總量計劃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州商務局在進出口總量計劃內進行分配並協調有關政策。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州商務局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重要商品進出口總量計劃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強協調配合,健全相關監督制約機制,形成合力。
(二)與州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州人口發展戰略,擬定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州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有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佈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配合,參與制定全州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州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三)與州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州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能耗統計、監測和上報等工作。 [1]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組織和參與起草重要文件;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督辦、信訪、保密等機關日常政務;負責財務管理、資產管理、人事管理、老幹部管理、檔案管理、圖書資料、辦公自動化、審計、保衞、綜合治理等行政事務;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專題教育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歸口管理單位的日常工作。
(二)國民經濟規劃、綜合科(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組織、彙總編制全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分析研究宏觀經濟形勢,彙總和分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負責縣域經濟考核評價工作;負責提供宏觀經濟和市場運行狀況及趨勢信息,指導產業發展規劃,參與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和建設項目的安排管理工作。
負責研究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動員計劃;編制國民經濟動員預案;研究並提出我州國防動員戰略物資儲備計劃、網點、數量及要求;並負責對戰略物資儲備情況監督和核查;組織落實和協調國防需要的項目,做好項目建設與經濟動員的結合與銜接。
(三)投資科
研究提出全州固定資產投資的宏觀調控和措施,編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協調安排好國家和省、州財政性資金的建設項目,指導監督政策性金融使用方向;負責籌集安排前期工作經費和固定資產項目的儲備工作;安排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建設計劃;負責審核、審批、申報有關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四)農業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州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地區經濟規劃,制定全州農業基礎建設投資計劃,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州興邊富民、易地開發、小城鎮(鄉鎮所在地)建設規劃和以工代賑計劃;負責審核、審批和申報興邊富民、易地開發、以工代賑及特色農業示範項目。
(五)社會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州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全州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銜接平衡社會發展規劃和社會發展計劃指標,協調教育、文化、衞生、勞動就業、民政、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殘聯等部門社會發展重點及政策。編制全州社會事業發展年度計劃、專項和中長期規劃,負責審核、審批、申報重點和專項社會發展項目。
(六)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
研究國家產業政策、投資方向、投資領域,提出全州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組織開展重點項目的前期工作,協調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參與全州重點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並負責做好項目的後期評價工作。
(七)交通運輸發展科
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負責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牽頭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審批、核准、審核有關項目。
(八)經貿流通科
監測分析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劃調整建議;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收儲、動用、輪換;擬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及重大政策;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編制流通設施基本建設計劃,對現代物流業發展中的重大建設項目進行審批、核准和備案。協助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口岸建設項目的審批。
(九)經濟體制改革科
研究我州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我州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
(十)產業協調和資源利用科
研究分析、預測產業發展形勢,研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以及全州生產力發展方向;參與主要產業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指導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研究提出主要產業行業結構調整方向;承擔高科技產業建設和發展的相關職能;組織產業重點項目前期工作,負責審核、審批、核准、備案、申報產業項目,並負責項目的協調監督。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相關領域及城鎮、鄉村污水、垃圾處理的綜合協調和項目申報、資金爭取等工作。
(十一)重點項目稽查辦公室
組織開展對重點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有關行業和對國家投資及以國家投資為主的重點建設項目真實性、合理性、效益性進行有計劃的稽察監督,保障投資項目的投資安全、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對違紀違規問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十二)經濟信息科
負責電子政務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和維護以及信息採集、加工、發佈;承擔委內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組織、管理和維護工作,為各科室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支持;主辦內部刊物《怒江經濟信息》,宣傳和報道全州宏觀經濟動態;指導全州經濟經濟信息系統的規劃及建設。
(十三)商品價格管理科
組織實施國家、省下達的商品價格政策,擬訂州管價格改革調整方案,價格管理範圍、原則和辦法;擬定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協調重大價格爭議;依法制定和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組織有關重要價格調整決策聽證會;參與重要項目建設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關價格建議。
(十四)收費管理科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和省頒佈的收費政策和法規,擬訂州管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公益服務、公用事業、經營服務、中介服務收費政策;提出收費改革方案;提出有關收費的管理範圍、原則和辦法;負責全州《收費許可證》發放、收費統計工作。
(十五)價格監督檢查局
負責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價格壟斷行為的查處,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負責全州明碼標價和價格收費公示工作;組織開展價格誠信建設;負責價格收費行政處罰複議案件及應訴案件的受理;負責全州 12358 價格舉報電話信息平台的管理和價格收費投訴舉報的受理及案件查處;負責價格收費舉報的督辦和處理結果的反饋工作;負責價格舉報信息的分析研究和重大價格舉報問題的報告工作;指導全州價格監督檢查和價格舉報工作。
(十六)價格認證科
受理所屬行政區內,具有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及糾紛財物(包括土地、房地產、資源性資產、理賠物、抵押物、應税物、無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損、工程造價、股票、證券及無形資產等各類涉案標的)的價格鑑定和複核裁定;價格行為合法性和價格水平合理性認證、價格糾紛調解。
(十七)成本調查監審隊
負責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成本調查的監督管理;負責政府制定價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工作;按照國家價格成本監審目錄和《雲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目錄》的規定,負責州管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成本監審工作。
(十八)價格監測科
擬訂價格調控和監管的政策措施;負責價格運行分析,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和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建議,負責監測分析價格總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專項價格,建立價格監測預警體系,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和應急監測。
(十九)西部開發辦公室
研究提出怒江州實施西部大開發的戰略,發展規劃、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議;負責協調全州西部大開發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及西部人才培訓計劃,西部開發和退耕還林還草項目申報工作;負責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企業主營業務符合國家鼓勵類產業的確認工作;負責“一帶一路”國家戰略實施政策和怒江發展問題研究的相關工作。
(二十)醫改科
承擔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督查落實醫改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聯繫醫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並負責醫改信息收集、整理,定期或不定期向省醫改領導小組上報工作動態;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十一)民航辦
承擔我州行政區域內的民航發展管理工作,組織研究我州民航發展規劃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怒江機場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繼續推進怒江民用機場前期工作,加強規劃佈局全州通用機場網絡,組織協調全州機場項目申報;指導協調機場項目建設和建成安全運營,研究開拓航線航路,積極發展航空經濟。
(二十二)能源局(副處級)
1.能源規劃發展科
研究能源發展重大問題;組織起草有關能源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產業政策;負責能源建設項目資金安排。
2.電力科
擬訂電力發展規劃,制定年度計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州級權限範圍內電力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以及省級審批、核准項目的初審和申報;按照規定對電力建設進行管理。
3.水電和新能源科
擬訂水電發展規劃,制定年度計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州級權限範圍內水電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和省級審批、核准項目的初審和申報;按照規範規程對水電工程建設、生產運行和防洪安全等進行管理;擬訂太陽能、風能和其他新能源發展規劃,制定年度計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其他新能源省級核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初審和申報;按照規定對新能源建設進行管理。
(二十三)糧食管理綜合科
負責綜合協調、服務、督查督辦糧食流通業務相關工作;負責全州糧食系統業務技術培訓工作;負責雲南省糧食行業協會和雲南省糧食經濟學會組織的日常事務工作(具體開展的業務由對應的相關科室負責辦理)。
(二十四)糧食調控科
負責研究擬訂全州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總量平衡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糧食調進、調出總量計劃和省、州級儲備糧總體佈局、收購、動用、輪換計劃及州、縣級儲備糧最低規模的建議;落實糧食調進、調出計劃;協調庫區移民、退耕還林、以工代賑、救災救濟和國家重點項目的糧食供應;承擔全州糧食流通統計及財務會計報表彙總分析工作;承擔糧食收購價格和糧油市場價格監測的有關工作;承擔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全州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落實和監督糧食政策性補貼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協調落實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糧食信貸、税收、財務的相關政策;負責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怒江州糧食行政首長負責制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省級儲備糧“以獎代補”考核的相關工作。
(二十五)糧食儲備軍供科
負責組織實施各級儲備糧的收儲、輪換、驗收和動用計劃,承擔各級儲備糧的管理;提出州級儲備糧庫點的定點意見並負責資格審查;負責貫徹落實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軍隊糧油供應管理及軍糧財務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州內外糧食產銷合作工作。負責糧食應急管理的有關工作。
(二十六)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科
研究制定全州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承辦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申報、立項等)相關管理工作;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的相關工作,指導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及安全生產;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新技術推廣和農户科學儲糧;承擔全州糧食產業的發展和糧油加工發展的指導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各級投資糧食流通設施項目的推薦及組織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全州糧食倉儲設施、糧油工業統計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外糧食流通產業發展項目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2]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現任領導

怒江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楊 洋 [5] 
怒江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張瑞鵬 [6-7]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獲榮譽

2021年4月30日,獲得雲南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3] 
2021年6月26日,被中共雲南省委授予“雲南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榮譽稱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