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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辛

鎖定
忽辛(?-1310年),元回回人。賽典赤·瞻思丁第二子。別庵伯爾之裔。元朝大臣。 [2] 
忽辛初以世臣子備宿衞,世祖善其應對,累授同知河南宣慰司事。有善政。大德元年(1297年),遷雲南行省右丞,一切病民之政,悉革而新之。豪民規避徭役,往往投充王府宿衞,有司不勝供給,他按其元額所無者,悉籍為民,去宿衞三分之二。又下諸郡邑遍立廟學,選文學之士為之教官,文風大興。 [2] 
王府畜馬繁多,並縱之郊,敗民禾稼,而牧人覆在民家宿食,室無寧居,乃度地置草場,構屋數十間,使為牧所,民得以安。至大元年(1308年),遷江西行省平章政事,以母老謝職歸養。至大三年(1310年),卒。 [2] 
所處時代
元朝
民族族羣
回回人
本    名
忽辛
父    親
咸陽王賽典赤贍思丁
諡    號
忠簡

目錄

忽辛人物生平

忽辛 [1]  ,至元初以世臣子備宿衞,世祖善其應對。至元十四年,授兵部郎中。明年,出為河南等路宣慰司同知。河南多強盜,往往羣聚山林,劫殺行路,官軍收捕失利,忽辛以招安自任,遣土豪持檄諭之。未幾,賊二人來自歸,忽辛賜之冠巾,且諭之曰:“汝昔為賊,今既自歸,即良民矣。”俾侍左右,出入房闥無間,悉放還,令遍諭其黨。數日後,招集其為首者十輩來,身長各七尺餘,羅拜庭下,顧視異常,眾悉驚怖失措。忽辛命吏籍其姓名為民,俾隨侍左右,夜則令卧户外,時呼而飲食之,各得其歡心。羣盜聞之,相繼款附。
二十一年,授雲南諸路轉運使。明年,轉陝西道。又明年,授燕南河北道宣慰司同知,尋除南京總管。三十年,授兩浙鹽運使。大德九年,進江東道宣慰使,改陝西行台御史中丞,再改雲南行省右丞。既至,條具諸不便事言於宗王,請更張之,王不可,忽辛與左丞劉正馳還京師,有旨令宗王協力施行。由是一切病民之政,悉革而新之。豪民規避徭役,往往投充王府宿衞,有司不勝供給,忽辛按朝廷元額所無者,悉籍為民,去其宿衞三分之二。馬龍州酋謀叛,陰與外賊通,持所受宣敕納賊以示信,事覺,宗王為左右所蔽,將釋不問,忽辛與劉正反覆研鞫,反狀盡得,竟斬之。軍糧支給,地理遠近不同,吏夤緣為奸,忽辛籍軍户姓名及倉廩處所,為更番支給,吏奸始除。先是,贍思丁為雲南平章時,建孔子廟為學校,撥田五頃,以供祭祀教養。贍思丁卒,田為大德寺所有,忽辛按廟學舊籍奪歸之。乃復下諸郡邑遍立廟學,選文學之士為之教官,文風大興。王府畜馬繁多,悉縱之郊,敗民禾稼,而牧人又在民家宿食,室無寧居。忽辛度地置草場,構屋數十間,使為牧所,民得以安。
廣南酋沙奴素強悍,宋時嘗賜以金印,雲南諸部悉平,獨此梗化。忽辛遣使誘致,待之以禮,留數月不遣,酋請還,忽辛曰:“汝欲還,可納印來。”酋不得已,齎印以納,忽辛置酒宴勞,諷令偕印入覲,帝大悦。大德五年,緬國主負固不臣,忽辛遣人諭之曰:“我老賽典赤平章子也,惟先訓是遵,凡官府於汝國所不便事,當一切為汝更之。”緬國主聞之,遂與使者偕來,獻白象一,且曰:“此象古來所未有,今聖德所致,敢效方物。”既入,帝賜緬國主以世子之號。烏蠻等租賦,歲發軍徵索乃集,忽辛以利害榜諭諸蠻,不遣一卒,而租賦鹹足。俄有為飛語及符讖以惑宗王者,忽辛引劉正密為奏馳報,朝廷遣使臨問,凡造言之徒悉誅之,忽辛偕使者還覲。
大德八年,出為四川行省左丞,改江浙行省。至大元年,拜榮祿大夫、江西行省平章政事。明年,以母老謝職歸養。又明年正月卒。天曆元年,贈守德宣惠敏政功臣、上柱國、雍國公,諡忠簡。

忽辛家庭

子二人:伯杭,中慶路達魯花赤;曲列,湖南道宣慰使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