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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根據《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忻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發〔2009〕26號),設立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處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6] 
中文名
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地址
忻州市
行政級別
正處級
局    長
閆中卿 [1] 

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設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辦法,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和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辦法。負責組織、協調、指導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推進實行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統籌管理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統籌全市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工作,落實企事業人員調配政策。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監督各縣(市、區)及市直部門組織的人事考試的考務工作。
(八)負責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承擔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相關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一)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貫徹落實吸引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十二)負責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不含外國專家),組織實施重大人才智力項目引進計劃。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和市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深入“放管服效”改革,規範和優化辦事流程。大力精減行政審批事項,壓縮涉民涉企審批和服務時限,提高事項“網上辦理”比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擴大自主評審範圍,下放職稱評審權。落實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下放崗位聘用認定權限。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促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便民化,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2] 

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擬定工作制度並督促檢查;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安全、檔案、文秘、機關財務、接待、車輛、保密、工作通報、門户網站、政務公開等日常工作;負責彙總編制本局管理的各項資金(經費)預決算;制定全局財務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對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實施指導。
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二)人事科(黨組辦公室、機關黨委)。負責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和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事項;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政府表彰獎勵制度草案,指導和協調政府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評選審核全市受市以上表彰的人選和單位;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等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審查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職工的計劃生育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黨組日常工作,落實黨組會議議定事項;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制定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加強黨的領導的有關制度並組織落實。
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三)行政審批管理科(政策法規科)。負責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貫徹執行;負責本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本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具有審批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牽頭組織聯審聯辦工作;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和綜合性問題的調研工作;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普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監督相關政策法規執行情況;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務;承擔有關政策法規的培訓、諮詢服務和普法教育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四)基金監督科(內審科)。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監督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徵繳、支付、管理和運營政策標準的落實情況;受理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的控訴舉報;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五)勞動關係和仲裁監察科(農民工工作科)。執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製度,指導勞動爭議案件調解工作;指導開展勞動爭議預防工作;依法指導、處理重大勞動爭議案件及相關協調工作;組織開展勞動仲裁員培訓和資格認證工作,指導仲裁員、調解員隊伍建設;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工作人員的培訓;負責信訪事項的受理、協調、交辦、轉送、督辦等工作;研究處理重要信訪案件和集體上訪事件;負責有關信訪信息的報送、統計等工作。貫徹執行勞動保障監察制度,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擬定全市勞動保障監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勞動保障監察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依法督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負責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員管理和培訓工作;擬定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工表彰工作;督促檢查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定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範;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集體合同的審核和勞動用工備案工作;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及其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實施全市地方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工作; 指導和監督對勞務派遣機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企業的管理;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指導落實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及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市級以上企業勞動模範評定工作;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六)就業指導與失業保險科。擬定全市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負責制定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指導和規範全市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定全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就業援助和特殊羣體就業政策;擬定國(境)外、市外人員(不含專家)來市就業管理辦法,以及有關機構向外資企業選派中方僱員的管理辦法;貫徹執行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擬定全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完善失業保險標準調整機制;對市級失業保險調劑金的使用進行審核;建立失業預警制度,落實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以及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審核市屬以上破產企業職工安置方案。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七)職業能力建設科。擬定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辦法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辦法及評選表彰工作;擬定全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 指導和監督對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和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管理;負責全市就業前培訓、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創業培訓以及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執行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組織、協調、指導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綜合管理技師、高級技師評聘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職業技能競賽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八)人力資源市場和規劃統計科。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規劃和預測工作,承辦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和項目經費資助工作;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國(境)外、市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組織進入我市人力資源市場的准入制度,指導和監督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管理;承辦市直企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工作;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所屬事業單位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監督年度計劃執行情況;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九)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培養、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負責全市博士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回國定居專家、學者的工作安置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回國留學人員科技、創業活動的規劃、政策落實、項目資助、經費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管理市人才引進與開發專項資金;承辦全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推行專業技術職(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全市評審委員會的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考試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十)事業單位管理科。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辦法,承辦市直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和崗位設置方案的核準事宜,指導監督各縣(市、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聘用備案事宜;建立和完善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制度;負責指導監督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承辦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事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十一)工資福利科。根據國家和全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特殊貢獻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法規,擬定貫徹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負責市直、中央和省駐忻事業單位工資核准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十二)養老保險科。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擬定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定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辦法、個人賬户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審核縣級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審批除市管幹部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落實城鎮企事業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負責全市城鎮企業、部分駐忻企業從事特殊工種職工的提前退休審批;承辦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鑑定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準;執行城鄉養老保險費籌集、養老金支付、基金管理辦法和經辦機構管理規則;組織實施城鄉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規劃;建立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籌集、審核、備案和管理制度。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十三)工傷保險科。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政策、法規、規章;負責擬定落實全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組織執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及支付標準;落實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實施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標準,承辦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組織管理工作;受理醫療、康復、殘疾輔助器具安裝等工傷協議管理機構的報備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3] 

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員編制

(一)編制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45名(其中紀檢編制3名單列)。
(二)職數
  1. 領導職數
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軍轉辦主任1名(可由副處級幹部擔任);科級2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公務員局副局長〈正科〉1名、紀檢檢查員1名)。
  1. 非領導職數
處級2名、科級11名。

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單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16個:
(一)科級事業單位9個
1、忻州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任務:依法對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等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發生的爭議進行調解仲裁;承擔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
正科級建制,核定財政撥款事業編制5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編制結構均為管理人員編制。
2、忻州市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隊
主要職責任務: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託,對用人單位具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正科級建制,核定財政撥款事業編制13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11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2名。
3、忻州市企業養老保險中心
主要職責任務:負責全市城鎮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户及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徵繳、發放和管理工作。
正科級建制,核定財政撥款事業編制16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2副;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14名,其他人員編制1名。
4、忻州市工傷保險中心
主要職責任務: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
正科級建制,核定財政撥款事業編制6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編制結構均為管理人員編制。
5、忻州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心
主要職責任務: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各級社保機構開展農保經辦管理服務工作。
正科級建制,核定財政撥款事業編制7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編制結構均為管理人員編制。
6、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任務:組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管理市局辦公自動化信息系統,維護網絡正常運行和網絡信息安全;為本系統工作提供信息服務。
正科級建制,核定財政撥款事業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1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3名。
7、忻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辦公室
主要職責任務: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初級工、中級工的培訓、考核和考務工作,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的培訓工作。
正科級建制,核定財政補助事業編制5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2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3名。
8、忻州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主要職責任務:負責組織、協調、指導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正科級建制,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2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2名。
9、忻州市就業訓練中心
主要職責任務: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就業培訓和再就業培訓任務。
正科級建制,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5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2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3名。
10、忻州市人才市場
主要職責任務:開展人事代理、人才測評、組織培訓、合同鑑證;為用人單位引進所需人才,為各類人才介紹職業;提供人才供求信息服務及其他市場化人才服務。
11、忻州市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主要職責任務:擬定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工表彰工作;督促檢查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二)處級事業單位5個
12、忻州市就業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任務:負責擬定促進就業政策建議和公共就業服務規劃建設,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勞動力就業,管理社會勞動力,重點做好城鎮失業人員和新成長勞動力、農村富餘勞動力、高校畢業生等的就業和培訓工作。負責落實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崗位補貼、社保補貼、特定政策補貼、小額擔保貸款等政策,與財政部門共同負責就業再就業資金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失業保險費的收繳和失業保險基金的管理工作。指導發佈職業供求信息,負責就業登記、失業登記、職業指導、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等工作。對就業困難羣體實施就業援助,經辦失業保險各項業務。負責就業服務體系的建設和日常工作,推進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的建設和發展。承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3、忻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任務:負責全市人才市場的培育、宏觀指導和協調工作。承辦市級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設立的審核工作。組織全市人才資源開發及人才供求信息的統計、建檔、交流和發佈。指導全市人事代理工作的開展;負責規範和大力拓展人才派遣工作。負責高校畢業生的就業設計、就業指導和業務培訓;負責《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見習單位組織、日常管理、委託代辦與跟蹤服務等工作。根據我市人才資源與需求狀況,提出人才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為重點建設項目從市內外招聘引進各類專門人才。指導縣、市、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業務工作。
14、忻州市技工學校
主要職責任務: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學校各工作,牢固樹立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為勞動者就業服務的辦學指導思想。堅持教育培訓與市場需求相結合,堅持教育與企業人才相結合,以勞動力市場和企業需求為導向,以通稿職業能力為核心,突出技能訓練,為社會培養德、智、體、能等方面發展的中級技工人才。承擔各類這也培訓任務,並提供職業技能鑑定和就業服務。負責教職工、學生的管理教育。
15、忻州市機關事業養老保險中心
主要職責任務:負責承辦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和駐忻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支付和社會化發放管理等具體業務。負責參保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度審核、參保職工退休時的待遇審核。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和稽核。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參與有關養老保險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宣傳工作及政策諮詢工作。完成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6、忻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主要職責任務:負責全市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相關考務工作,負責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的考務工作。負責全市有關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務工作,負責全市執業資格考試的相關考務工作,負責全市評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及其他有關考試的考務工作。負責全市各類人才測評工作。承擔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發放的有關具體事務性工作。參與有關考試政策、規定的制定及提出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監督各縣市區及市直部門組織人事考試的考務工作,並對違反考紀行為進行查處。 [4] 

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任領導

閆中卿,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 [1]  [5] 
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韓斌 [7] 
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安俊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