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忠勇勳章
鎖定
忠勇勳章為國民政府時期的武職勳章。此勳章於1944年9月23日頒行,為襟綬,有表,不分等級。
- 中文名
-
忠勇勳章
- 外文名
-
Order of Loyalty and Valour
- 對 象
-
戰士
- 地 點
-
國民政府
- 頒行時間
-
1944年9月23日
忠勇勳章
[1]
中心為古戰士出戰圖,四周為光芒,象徵榮獲此章者,為保衞國家,效忠元首,如古時戰士,頭可斷,節不可屈,忠勇之光四射,為國人所敬慕。
此章頒給海陸空軍軍人,凡捍禦外侮、英勇作戰,其有下列事蹟者頒給之:
二、堅守陣地達成預定任務者。
三、負傷不退繼續戰鬥者。
四、冒險挺進突破敵陣者。
五、臨危鎮靜負傷從容指揮戰鬥,因而制勝或使我軍得安全脱險者。
六、其他忠勇事蹟足資矜式者。
此章着軍禮服時,以襟綬佩於左襟;着軍常服時,得佩帶勳表。與他種勳章並佩時,其位置居於
寶鼎勳章之左,六等以下
雲麾勳章之右。
-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