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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勇勳章

鎖定
忠勇勳章為國民政府時期的武職勳章。此勳章於1944年9月23日頒行,為襟綬,有表,不分等級。
中文名
忠勇勳章
外文名
Order of Loyalty and Valour
對    象
戰士
地    點
國民政府
頒行時間
1944年9月23日
忠勇勳章 [1]  中心為古戰士出戰圖,四周為光芒,象徵榮獲此章者,為保衞國家,效忠元首,如古時戰士,頭可斷,節不可屈,忠勇之光四射,為國人所敬慕。
此章頒給海陸空軍軍人,凡捍禦外侮、英勇作戰,其有下列事蹟者頒給之:
一、作戰忠勇不顧身能適時達成任務者。
二、堅守陣地達成預定任務者。
三、負傷不退繼續戰鬥者。
四、冒險挺進突破敵陣者。
五、臨危鎮靜負傷從容指揮戰鬥,因而制勝或使我軍得安全脱險者。
六、其他忠勇事蹟足資矜式者。
此章着軍禮服時,以襟綬佩於左襟;着軍常服時,得佩帶勳表。與他種勳章並佩時,其位置居於寶鼎勳章之左,六等以下雲麾勳章之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