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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發展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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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發展的動力,是兒童心理發展的基本理論問題之一,心理發展的外因必須通過內因起作用這一辯證唯物主義觀點。 [1] 
中文名
心理發展的動力
所屬領域
兒童心理
兒童心理發展的內因和外因是相互作用的,內因是心理發展的動力,外因是心理變化的條件,外因必須通過內因起作用,即通過加強或削弱心理內部矛盾的某一方面而制約或促進心理的發展。研究概況 在西方心理學史上,瑞士心理學家J.皮亞傑列舉了6種不同的兒童心理發展的理論觀點:①只講外因不講發展的,如法國J.-J.盧梭;②只講內因不講發展的,如德國K.比勒的思維研究;③講內因外因相互作用而不講發展的,如格式塔心理學;④既講外因又講發展的,如聯想主義心理學;⑤既講內因又講發展的,如E.L.桑代克的嘗試錯誤學説;⑥是皮亞傑自己的觀點。它與上述各種理論不同的是,既講內因外因相互作用,又講發展。“矛盾”問題,是皮亞傑研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他在1975年出版的《關於矛盾的實驗》一書中,分析了認知的不平衡與矛盾的辯證關係,論述了不平衡性的各種表現。皮亞傑把這種不平衡及其表現稱為矛盾的心理發生上的根源。這是他對兒童心理發展的動力問題所作的一種辯證分析。在蘇聯心理學界,有些人也曾有過否認心理現象中具有自己的內因的思想。他們把“心理是客觀現實決定的”和“心理又是有自己的內部矛盾的”這一唯物辯證的規律加以割裂,並把它們對立起來。С.Л.魯賓斯坦在他的《心理學原理》一書中,第一次試圖從理論上闡明在個體發展中心理發展的動力,指出心理發展的外因必須通過內因起作用這一辯證唯物主義觀點。Α.Н.列昂節夫、г.С.科斯鳩克、Д.Β.艾利科寧和Н.Д.列維托夫等都有類似的論述,並各自提出了關於內因(即動力)的不同見解。Α.Α.柳布林斯卡婭在《兒童心理發展概論》一書中,比較系統地提出心理發展的3種矛盾是構成兒童心理發展的動力。這3種矛盾是:①在已經取得的舊有能力和同它們一起產生的新的要求之間的矛盾;②在舊的和新的行為方式之間存在的矛盾;③在內容和形式之間所產生的矛盾。這種觀點不僅在蘇聯心理學界有一定代表性,也對中國心理學界開展心理發展理論問題的討論起過積極的作用。20世紀60年代初,中國心理學界對心理發展的動力問題,特別是關於“矛盾”的問題展開討論,提出了各種不同的見解,主要有:①社會環境向兒童提出併為他所接受的要求與為完成要求所必需掌握的技能及熟練程度之間的矛盾;②新的任務與早已形成的思維及行為習慣方式之間的矛盾;③認知與意向的矛盾,或認知與反應動作的矛盾;④兒童在生活和活動過程中所發生的種種新需要與當時所具有的可能性之間的矛盾;⑤由社會和教育向兒童提出的要求所引起的新的需要與兒童已有心理發展水平之間的矛盾;⑥對當前社會需要和要求的反映與主體當時的內部狀態之間的矛盾;⑦兒童在實踐中引起各種新的反映與原有心理狀態之間的矛盾,或新舊反映的矛盾。分歧儘管存在,但其中卻反映出比較一致的傾向。參與討論的心理學工作者大都認為:兒童心理發展的動力乃是其心理的內部矛盾或內因。在眾多的內部矛盾中,必定有一種主要的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是心理發展的總的動力。對這一問題的探討由於發生“文化大革命”而中斷,直到1978年,中國心理學界才開始重新重視這個問題的研究。在中國第2屆心理學學術年會上,朱智賢作了《關於兒童心理學研究的若干問題》的報告,指出必須根據辯證唯物主義觀點和實驗材料闡明兒童心理發展的動力(內因)和外部矛盾(外因)的辯證關係。之後,出現了不少對這個問題的新見解和新觀點,如:①綜合動力論,即內因和外因所構成的“矛盾系統”就是兒童心理不斷向前發展的總動力;②認為分析和綜合的矛盾是心理發展的動力;③認為在活動中,兒童對社會和教育的要求的反映與其原有心理水平之間的矛盾是心理發展的動力;等等。基本觀點 一般説來,在兒童主體和客體相互作用的過程中,社會和教育向兒童提出的要求所引起的新的需要和其已有的心理水平之間的矛盾,是兒童心理發展的內因或內部矛盾,也就是其心理發展的動力。對此,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①實踐活動是心理發展內部矛盾產生的基礎。心理現象中的矛盾是客觀矛盾的反映,但這種反映不是機械的,而是在人的能動的實踐活動中、在主體和客體的矛盾過程中反映到人的主觀上來的。也就是説,任何反映都是在實踐活動中進行的,離開了實踐活動就不會有心理現象。對兒童來説,如果不研究他們與外界的聯繫,特別是人際間的聯繫,不研究他們的活動,就無從説明其心理的形成和發展。而且,心理和心理發展是在個體與外部世界相互作用的外部活動中逐步內化而成為內部心理活動的。這裏,心理發展的動力產生、統一併實現於實踐活動之中。在兒童心理的形成、發展和成熟的各個階段,都有一種主導活動。例如,幼兒以遊戲為主導活動,中小學生以學習為主導活動,畢業離校的青年以工作、勞動為主導活動。這種主導活動就是心理形成和發展的最重要的基礎,它直接決定着心理發展的方向、內容和水平。②需要在人的心理內部矛盾中代表着新的一面,它是心理發展的動機系統。所謂需要,也是一種反映形式。任何需要都是在一定生活條件下,即在一定社會和教育的要求或自身的要求下產生的對於一定客觀現實的反映。它與一般反映的共同之處在於它是能被人意識到的反映形態;它與一般反映的不同之處在於它是心理活動的動機系統,由它引起主體的“內外行動”。由於它的重要性,長期以來一直受到心理學家的重視。美國心理學家H.A.默裏在《人格的探索》(1938)一書中列舉了20餘種人類需要。A.馬斯洛在1943年出版的《調動人的積極性的原理》一書中則進一步提出了需要層次論,把人類的各種需要按照其重要性和發生的先後次序分成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會需要、尊敬需要和自我實現5個層次。在馬斯洛那裏,需要的這5個層次是逐級上升的,當下一級的需要獲得相對滿足後,追求上一級的需要就成為驅使行為的動力。馬斯洛的這一理論儘管有值得借鑑的地方,但其根本缺點是忽視了人的主觀能動性,忽視了在一定條件下通過思想教育而改變需要主次關係的可能性。對於需要的實質及其在心理發展上的作用,可以作如下理解:首先,需要的分類儘管複雜,但不外乎兩大類:一是從需要的產生上分類,即分為個體的需要和社會的需要,前者因個體的要求而產生,後者因社會的要求而產生;二是從需要的性質上分類,可分為物質的需要和精神的需要。這兩大類又是互相交錯的,而且不論那種分類,人的需要總是帶有社會性、相互制約性和主觀能動性的。其次,需要可以表現為各種形式,動機、目的、興趣、愛好、理想、信念、世界觀等等,都是需要的不同表現形式。在個性方面,這些形式就形成了個體或個性意識傾向性。某種原始性需要的表現形式可能是高級需要的表現形式的發展基礎。但反過來,高級需要的表現形式又往往支配或抑制低級需要的表現形式。需要的主次關係是可以變化的。第三,需要在兒童心理發展中經常代表新的、比較活躍的一面。客觀事物總是在不斷變化,主客觀的關係也在不斷髮展,於是兒童的需要也會隨之變化,起着動機系統的作用。一種需要滿足了,又會產生新的需要,由此推動其心理及行為的發展變化。③原有心理水平,即原有的完整的心理結構是過去反映活動的結果。心理是人腦在實踐活動中對客觀現實的反映。通過反映,形成一定的心理水平,並逐步構成人的完整的心理結構。完整的心理結構是一個十分複雜的整體,它大致由以下要素組成:心理過程,即認識、情感和意志過程的發展水平;個性特徵,即能力和性格等發展水平及表現;知識、技能與經驗的水平;心理發展中年齡特徵及其表現;具體時間地點的心理狀態,即注意、心境、態度等。④新的需要和原有心理水平的對立統一,構成兒童心理發展的內部矛盾,形成心理發展的動力。兒童在活動中產生的各種新的需要,必然與原有心理水平或結構構成新的矛盾。矛盾雙方互相依存,也互相轉化;它們既是同一的,又是鬥爭的。其結果不外乎兩種:一種是新需要引起原有心理水平的改變,促使心理在原有基礎上又有新的發展;另一種是新需要被原有水平所否定、排斥,致使心理保持原有的水平。這兩種狀況到底哪一種有利於兒童心理發展,要根據其具體的內容和心理發展的方向而定。新的需要與原有水平所構成的矛盾是十分複雜的。在兒童的活動中,由於社會和教育的影響,新的需要同原有心理水平的對立統一是普遍存在的,而正是這一矛盾的運動,才推動兒童心理不斷變化發展。⑤在活動中產生的新需要與原有心理水平的矛盾是心理發展的主要矛盾。在兒童心理發展進程中,不論是認識、情感、意志等心理過程或者它們互相之間的關係,還是能力、氣質等個性特徵或者它們之間的關係,都充滿着無數錯綜複雜的矛盾。但矛盾再多,再複雜,也總是以在活動中產生的新需要與原有心理水平這一主要矛盾的運動變化為轉移的。這一主要矛盾的變化,體現了心理發展主觀與客觀的辯證關係,揭示了動機系統產生的基礎與原因,表現出新舊“反映”或心理現象之間的對立統一,而且能夠解釋心理過程和個性特徵等一切心理現象發展變化、“新陳代謝”的根本原因。心理發展中內外因的關係 在兒童心理發展中,外因的作用是重要的,它是心理發展所不可缺少的條件。但是,外因的作用不管有多大,畢竟只是一種條件,如果它不通過心理發展的內因,不對心理發展的內在關係施加影響,它是不可能起作用的。如果心理發展中不存在某種特定的內因,則無論有多好的環境條件或教育措施,也不能使兒童心理發生某種特定的質變。因此,外因絕不是事物發展的動力,環境和教育也不能列入心理發展的動力。行為主義心理學及其代表人物J.B.華生提出刺激-反應公式,認為心理、行為是由刺激、反應構成的,給什麼刺激就產生什麼反應;看到什麼反應就可以知道受到什麼刺激。這就誇大了外因,抹煞了內因,變成機械的“外因論”了。科學研究表明,環境或教育條件所提出的要求,必須是適當地高於兒童心理的原有水平並經過兒童的主觀努力後能夠達到的要求。這樣,新的需要與原有心理水平的矛盾不斷產生和解決,也就推動兒童心理不斷地向前發展。參考書目 朱智賢著:《兒童心理學》(修訂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1979。 Α.Н.列昂節夫等著,孫曄等譯:《蘇聯心理科學》(第一、二卷),科學出版社,北京,1962。(Α.Н.Леонтиевидр.,ПсихологическаянаукавСССР,Изд.ΑΠНРСФСР,1959.)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