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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城市管理局

鎖定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德州市機構改革方案》和 《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德州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是德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貫徹黨中央關於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4-5] 
中文名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市管理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城市管理有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心城區城市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編制中心城區市政公用、環境衞生、園林綠化、廣告、排水等專業規劃。參與審查工程建設項目中有關市政公用、環境衞生、園林綠化、廣告、排水等設施的設計方案和竣工驗收。組織開展中心城區園林綠化科研攻關、科技成果鑑定的申報和推廣工作。承擔市管城管領域安全生產相關工作職責。
(三)負責市管區域環境衞生、園林綠化、城市亮化、市政公用和廣場 (景區、公園)設施、户外廣告、沿街簡易非永久性建築物 (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的管理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市管區域內户外廣告的管理工作,以及道路佔壓或挖掘、綠地佔用和樹木伐移、建築垃圾的處置、運輸許可等批後監管工作;負責城市市容市貌的管理監察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鎮道路攤點設置導則工作;負責市管區域城市維護資金的預決算、管理和審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城市愛國衞生運動工作。
(四)負責市管區域城市防汛工作及其監督檢查,負責汛期調度協調和城市防汛工程建設管理。
(五)組織實施市管區域小型綠地、市政公用、環衞、防汛設施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小型急需或臨時性建設任務。
(六)行使市住建領域、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和市政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責令當事人拆除市管區域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衞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七)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由環保部門移交的對市管區域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等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採取密閉措施或其他防護措施,運輸、裝卸或儲存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粉塵物質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採取防燃、防塵措施,在人口集中的地區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惡臭氣體物質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交通幹線附近以及政府劃定的區域內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物質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違反規定排放油煙、在城區內露天燒烤食品污染環境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城市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建設施工造成大氣污染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八)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市管區域城市道路、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違反規定設置户外廣告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涉嫌無照經營行為查處時,可依法查封、扣押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商)品。
(九)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市管區域侵佔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行道上違章停放車輛,駕駛員不在現場或拒絕將車輛移走的,可以將車輛拖至不妨礙交通或指定的地點。
(十)負責市管區域道路、公共場所犬隻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對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並負責處理違章犬隻。
(十一)行使城市客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市管區域客運經營者不在核定的客運站點停靠、上下乘客、裝卸行包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負責市管區域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規劃和建設運行。
(十三)負責對各縣 (市、區)城市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十四)負責中心城區 (德城區、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運河經濟開發區)供水、供熱、燃氣行業的特許經營監管,制定公用事業產品和服務質量的評價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審批服務局的職責分工。市審批服務局負責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條件、資料要件、辦理程序、審批標準的制定實施,並對行政審批行為及後果承擔相應責任。市城管局負責承擔行業發展規劃、政策研究、事中事後監管職責和監督審批行為。
2.關於供水、燃氣、供熱公用事業管理工作。市城管局負責中心城區 (德城區、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運河經濟開發區)的供水、燃氣、供熱管理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中心城區 (德城區、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運河經濟開發區)之外各縣 (市、區)的供水、燃氣、供熱管理工作。
3.關於節約用水管理。市水利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約用水型社會建設,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劃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區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工業節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業節約用水有關標準,發佈高耗水工藝、設備和產品的具體名錄,落實工業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德城區、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運河經濟開發區之外各縣 (市、區)的城市節水工作,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節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節水工作的要求。市城管局負責指導德城區、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運河經濟開發區的城市節水工作,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節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節水工作的要求。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地方性法規、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1]  [4]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會議組織、綜合性文稿起草、年度計劃擬訂等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報道、調研、文電處理、檔案、機要、督辦、保密、信訪及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處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服務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考核測評工作。
(三)法制監督科。負責全市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審核、備案工作;規範和統一全市城市管理執法流程、執法標準及執法文書的使用;負責具體行使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工作及相關的查封、扣押、拆除的行政強制權;負責對中心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檢查、監督和考核工作;協調與有關部門的執法工作關係;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的信訪、投訴、聽證;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執法證件管理工作。
(四)市容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心城區城市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制定市管區域市容市貌管理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管區域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市管區域道路佔壓、建築垃圾的處置及運輸許可批後監管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中心城區道路攤點設置導則工作;負責市管區域城市亮化管理工作;承擔城市愛國衞生運動的相關工作。
(五)市政管理科。參與市政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負責市管區域城市管理項目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市區小型建設項目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督導工作;負責市管區域城市管理維護項目的編制、初審、提報及具體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工作;負責市管區域所轄道路挖掘批後監管工作;負責市管區域市政設施、環境衞生、園林綠化,廣場(景區、公園)設施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六)財務裝備審計科。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市級城市管理專用裝備及物資的計劃、配置、保養及更新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局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全局財政預算執行審計;負責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工作。
(七)廣告與服務監管科。負責擬訂全市户外廣告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負責中心城區大型户外廣告的統一規劃、統一標準;負責市管區域户外廣告業務管理、監督考核。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批後監管工作。
(八) 城市防汛辦公室。負責編制中心城區城市防汛專業規劃;負責排水許可批後監管工作;組織協調德城區、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運河經濟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城市防汛工作;參與中心城區城市防汛、排污工作計劃的審理、制定;負責城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城市綠化辦公室。參與城市園林綠化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負責中心城區園林綠化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管區域工程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綠地佔用和樹木伐移的批後監管及驗收工作;負責對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技術指導;管理指導全市園林式居住區、單位的評選工作。
(十)公共事業服務科。負責對中心城區公用事業企業實行特許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中心城區公用事業各行業的價格、補貼和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經濟政策和調控措施;參與審查工程建設項目中有關城區供水、燃氣、供熱等設施的設計方案和竣工驗收。
(十一)數字信息管理科。負責市管區域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規劃和建設運行;負責研究制定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與評價辦法,建立和完善科學的監督考評體系;負責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管理信息的分析、處理和報送,建立城市管理工作電子台賬,實施信息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3]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領導簡介

(空缺),局長。 [6-7]  [9]  [12] 
楊茂婷,黨組副書記、調研員,負責局日常工作。負責人事、財務、城管體制改革、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及創建園林城市等工作。
分管人事科、財務裝備科、市城市綠化辦公室、園林管理局、錦繡川景區管理辦公室。指導樂陵市、寧津縣、慶雲縣城管執法工作。
張連山,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市政管理、應急管理、城市防汛、宣傳、數字化管理及系統建設、黑臭水體整治等工作。
分管辦公室、城市防汛辦公室、市政設施管理處、數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指導武城縣、夏津縣城管執法工作。
沈希泉,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孫九鵬同志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户外廣告和服務監管等工作。
分管廣告管理辦公室、服務監管科、新湖風景區管理處、廣場管理辦公室、湖區管理辦公室。指導陵城區、臨邑縣城管執法工作。
齊長軍,黨組成員,負責機關黨委、安全生產、精神文明建設、機關效能建設、共青團、工會、婦女、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10] 
分管機關黨委。
王建國,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行政執法、市容市貌管理、違法建設拆除、市場和社會監督員管理等工作。
分管行政執法監督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長河公園管理辦公室。指導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運河經濟開發區城管執法工作。
滕玉軍:副局長 [11] 
董 傑,副調研員,負責城建計劃工程實施工作。
分管市政管理科、火車站廣場管理辦公室。
周英舜,副調研員,負責信訪維穩、垃圾發電廠、招商引資等工作。
王風河,副調研員,負責園林規劃設計、植物園管理等工作,協助楊茂婷同志負責創建園林城市工作。
分管植物園管理辦公室、城市園林規劃設計研究院。 [2] 
盧瑞祥:副局長 [13] 

德州市城市管理局所獲榮譽

2022年2月,被通報表揚為2021年山東省防汛抗洪表現突出集體。 [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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