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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教育制度

鎖定
德國教育制度,1945 年德國無條件投降,由美、英、法、蘇四國分區佔領。美、英、法國佔領區於 1948 年合併,1949 年成立聯邦德國。同年 10 月,蘇聯佔領區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1990 年 10 月 3 日兩國合併,仍用聯邦德國國名。人口 8010 萬(1991 年)。大部分國民信奉基督教和天主教。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20885 美元(1991 年)。 [1] 
中文名
德國教育制度
所屬地區
德國
制度基礎
《漢堡協定》
制度成熟時間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
教育結構
學前、初等、中等(又分為第一和第二兩個階段)和高等教育
發展歷史
在德國西部,1945—1949 年,教育完全處於以美國為首的佔領國的控制和影響之下,主要進行清除納粹流毒和重建工作,如改革教材內容,撤換參與納粹統治的教學人員等。1949-1959 年,聯邦德國對教育制度進行局部調整:一方面擴充中學生人數,取消中學選拔考試,將免費教育擴大到中學階段等,另一方面統一學制。1955 年 2 月通過《杜塞爾多夫協議》,統一各類學校名稱、學期長短、對考試的認可、分數級別等。協議由於存在侷限性,於 1964 年 10 月修訂,即《漢堡協定》,進一步規定普通教育的組織形式、學校名稱、義務教育為 9 年等。1959 年後,教育進入全面改革時期。1970 年 2 月,教育審議會提出《教育結構計劃》,1973 年 6 月,聯邦與州教育規劃委員會提出《教育綜合計劃》。教育結構改革以此為依據。同時,課程、教學組織、教學內容等改革也在進行。80 年代,教育體制以《漢堡協定》為基礎,已結構合理,上下銜接貫通,包括學前、初等、中等(又分為第一和第二兩個階段)和高等教育。學前教育設施為幼兒園,由地方、教會和社會團體出資興辦,招收 3 歲~6 歲兒童。主要任務:通過遊戲啓發兒童智力,促進兒童語言表達能力的發展。智力達不到上學程度的兒童,還可以進學前班,為入學做準備。小學為四年制(西柏林為六年制)的基礎學校,是整個教育體系的共同基礎,傳授讀、寫、算的基本技能,進行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入門教育。
參考資料
  • 1.    顧明遠.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