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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民政局

鎖定
德令哈市民政局是德令哈市人民政府組織機構。 [1] 
2019年3月,獲得“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2] 
中文名
德令哈市民政局
簡    稱
市民政局
性    質
市政府工作部門
地    址
格爾木西路10號

德令哈市民政局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西州州縣(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青辦發〔2015〕19號)和中共海西州委辦公室、海西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德令哈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西辦發〔2015〕33號),設立德令哈市民政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德令哈市民政局歷史沿革

1956年德令哈市工作委員會設民政科,有工作人員2名,負責全區民政工作。
1958年德令哈縣設立民政福利部,負責全縣民政工作,設部長1名,工作人員2名。同年8月撤鄉建制,成立人民公社,各公社設立民政助理員1名。1962年烏蘭縣德令哈區設民政助理員1名。
1988年經國務院批准改設德令哈市(縣級)
1989年,德令哈市設民政局,德令哈鎮民政辦公室更名為德令哈市民政局,編制4人,名稱沿用至今。
下設辦公室、城市低保辦公室、財務室、社會福利辦公室、優撫安置辦公室、區劃地名辦公室、婚姻登記辦公室等科室,現有工作人員20名,其中在職職工9人,機關臨時工作人員、公益性崗位及聘用人員11名。 [3] 

德令哈市民政局職能轉變

(一)承接的職責
1、異地商會登記。
2、省、州政府下放的其他相關職責。
(二)取消的職責
1、市級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
2、根據《德令哈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社會救助職責,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2、加強民政公共服務項目管理和政府購買服務民政類項目管理的職責。 [3] 

德令哈市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依照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戰略,組織實施有關民政工作政策和法規。承擔指導並監督全市民政系統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全市民政法制宣傳、監督、調研等工作和民政部門行政許可職能,包括審查、核准、發證等工作。
(二)承擔社團工作的法律、法規的解答和宣傳工作;承擔市級社團的登記和管理;查處市內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引導社團健康發展。承擔市直、駐市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制定、實施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規章制度;查處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三)承擔全市擁軍優屬工作和優撫對象的撫卹、優待、補助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亡撫卹工作;辦理革命烈士稱號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評定、申報工作;申報、褒揚革命烈士。擬定全市雙擁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開展創建雙擁模範單位軍民共建活動;承擔退役士兵、殘疾軍人和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和軍地共育人才的協調服務工作。承擔全市軍隊(含武警)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協助解決軍隊離、退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問題。
(四)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抗災救災工作,承擔救災預案修訂、救災信息管理、災情查核上報、救災(捐贈)款物發放等工作;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和互助互濟工作;負責救災物資倉儲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全市救災(捐贈)款物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救災捐贈工作。
(五)承擔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牽頭擬訂相關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承擔全市城鄉社會救濟工作;監督實施農村五保户供養工作;承擔城鄉社會困難户的定期救濟、臨時救助及特殊對象的救助工作;承擔城鄉困難羣眾醫療救助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福利事業工作。承擔全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承擔福利彩票發行工作,並管理本級福彩資金。
(六)擬定全市社區建設的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社區服務管理體系及設施;促進社區建設各項措施的落實,推動社區服務工作;開展社區建設示範活動,培育社區服務先進典型。承擔全市基層政權建設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城鄉基層政權的基層羣眾組織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全市村(居)務公開的基層民主政治的發展;承辦羣眾自治組織的評比表彰和申報工作。
(七)承擔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婚姻登記管理;倡導婚姻習俗改革和文明新風;查處糾正違法婚姻;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婦女權益保障工作。承擔全市兒童收養登記工作,依法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承擔全市殯葬管理和改革工作;承擔全市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的設立、撤銷、調整和行政區域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研究和修訂行政區域規劃;承擔與毗鄰地州(縣市)的邊界線勘界工作;承擔全市行政區域邊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市內邊界爭議和糾紛。負責全市地名的命名、更名、註銷的審批工作;組織開展地名資料的補查更新以及地名標誌的設置工作;組織開展地名標準化建設。
(九)承擔全市民政事業的計劃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承擔編制統計年報和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工作;承擔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十)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職業規範,指導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德令哈市民政局崗位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市民政局設置3個綜合崗位:
(一)文秘綜合管理崗位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督查督辦、政務信息、信訪、新聞宣傳、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和辦公自動化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組織機關幹部的政治學習和文體活動工作;承擔局機關會計工作。承擔市級社團的登記和管理工作;查處市內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承擔市直、駐市單位所屬和掛靠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制定、實施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規章制度;查處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崗位
承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指導全市農村五保供養政策的落實工作;承擔實施全市城鄉困難羣眾醫療救助制度和臨時救助工作;承擔全市申請救助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擔全市福利彩票發行工作;承擔全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承擔指導老年人、福利企業殘疾人、孤兒、五保户等特殊困難羣體權益的保護工作,指導和規範慈善捐贈工作;貫徹有關雙擁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市雙擁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擁軍優屬工作和重點優撫對象的撫卹、補助、優待工作;承擔全市退役士兵、殘疾軍人和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承擔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的檔案管理工作。
(三)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崗位
承擔全市城鄉基層政權、羣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的日常指導工作;指導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和村(居)委會幹部的培訓;承擔全市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日常工作;指導村(居)委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全市婚姻、收養登記、殯葬改革、公墓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救災減災工作,承擔救災預案修訂、救災信息管理、災情查核上報、救災(捐贈)款物發放等工作;指導全市救災捐贈工作。 [3] 

德令哈市民政局人員編制

核定市民政局行政編制5名。核定科級領導職數4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1名(副科級)、社會組織黨工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級)。 [3] 

德令哈市民政局其他事項

(一)市民政局承擔市老齡委的日常工作。
(二)市民政局掛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三)中國共產黨德令哈市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作為市委的派出機構,與市民政局合署辦公。
1、承擔指導全市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不斷擴大黨組織的覆蓋面。
2、認真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各項決策部署。
3、對全市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基本情況加強調查研究,總結推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驗,對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及時向市委提出意見建議。
4、領導所屬社會組織黨組織開展的各項工作。
5、承擔市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 

德令哈市民政局獲得榮譽

2019年3月2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授予“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