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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課税所

鎖定
徵收課税所,官署名。簡稱課税所。元朝太宗二年(1230)置。
中文名
徵收課税所
性    質
官署名
朝    代
元朝
職    能
掌各路內賦税徵發與轉運等務

目錄

徵收課税所沿革

官署名。簡稱課税所。元朝太宗二年(1230)置,共分燕京、宣德、西京、太原、平陽、真定、東平、北京、平州、濟南十路,合稱十路徵收課税所或十路徵收宣課所。

徵收課税所職責

掌各路內賦税徵發與轉運等務。長官為正、副使。 [1] 
參考資料
  • 1.    呂宗力主編.《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修訂版:商務印書館,2015年1月:第56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