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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商
鎖定
- 中文名
- 徵商
- 釋義1
- 中國古代王朝對商業行為的課税
- 釋義2
- 指武王伐紂的行為
- 結 果
- 抑制了中國商品經濟的發展
徵商詞語釋義
徵商歷史演變
約公元前21~前11世紀的夏商時期,“市廛而不税,關譏而不徵”(《禮記·王制》)。商貨通過關卡時,只稽查有無違禁物品而不收税;貨物進入市集,只對使用官府邸舍存貨收取租金,對貨物不徵税。約公元前11世紀西周王朝建立以後,商業有了較大發展,開始有關市之賦,這是中國最早的徵商。其內容除關税外,“廛人斂市布、總布、質布、罰布、廛布,而入於泉府”(《周禮·地官·廛人》);即包括坐商税、牙税、罰金及佔用官舍的租金等税費。春秋戰國時代,羣雄爭霸,財政需求擴大,徵商加重,商人“財力殫竭,手足靡措,弗堪戴上”(《逸周書·芮良夫》)。公元前221年,秦統一全國,整頓關政。至漢朝,法律歧視商人,重租税以困辱之。漢武帝時用兵四方,財用孔急,商税加重,算緡、告緡、算舟車、鹽鐵專賣等等,形成了完整的徵商制度。魏晉南北朝,國家分裂混戰,商路不通,徵商很少;隋朝至唐朝玄宗開元年間(713~741),工商無税,以後徵商漸增;宋初,制定商則,不許擅徵,以後課税範圍擴大,負擔日重。南宋時,“虛市有税,空舟有税”(《文獻通考·徵榷一》)十分苛重。明初,徵商約為三十税一,後又分過税、住税、鈔關、工關、門税等。清初沿明制,徵商範圍較廣,咸豐三年(1853)徵厘金,關卡林立,無物不税,一直延續至清末。
隨着商業繁興,徵商曆代多有增加,而統治者誅求無已,抑制了中國商品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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