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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異議

鎖定
徵信異議本質上來説是一種對於信用報告的“改正錯誤”的糾錯機制,有別於“失信後”為重塑信用而進行的修復。
如果個人徵信報告上已經存在不良信息記錄,首先需要信息主體核實該筆不良信息記錄是否客觀、真實。若該筆不良信息為客觀事實,機構並無上報錯誤,任何機構和個人均無權修改、刪除,信息主體應當在日後信貸活動中注意按時還款,避免逾期,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若該筆不良信息存在不符合客觀事實的情況,信息主體應當收集相應證據,向機構或人民銀行提出徵信異議。 [1] 
中文名
徵信異議 [1] 
費    用
受理機構無權收取任何費用 [1] 
申訴渠道
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信息主體認為徵信機構採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有權向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要求更正;第二十六條規定,信息主體認為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身合法權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派出機構投訴。
若出現錯誤或者遺漏的徵信信息,信息主體可直接向金融機構、監管部門等公佈的官方渠道反映訴求,進行徵信異議申請,受理機構都無權收取任何費用。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