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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縣水利局

鎖定
微山縣水利局位於山東省微山縣文化路,為微山縣人民政府直屬單位。
中文名
微山縣水利局
地    址
山東省微山縣文化路
隸屬單位
微山縣人民政府
內設機構
辦公室等
行政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水利、水保、防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我縣水利工作的政策、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訂全縣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制訂全縣主要河道和跨鄉(鎮)的河道的綜合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負責組織全縣水資源的綜合開發、監測和調查評價,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和跨鄉(鎮)水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負責監督管理,歸口管理全縣節約用水工作。受縣政府委託,協調處理鄉鎮間的水事糾紛。
(四)主管全縣河道、庫塘、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區、蓄洪區、滯洪區)、河口灘塗和湖堤等水域及其岸線,負責主要河道、水域和湖泊的綜合治理和開發。
(五)主管全縣抗旱防汛工作,負責縣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六)管理農村水利、鄉鎮供水及農村人畜飲水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水保社會服務體系建設。
(七)主管縣境內的南水北調的移民遷佔、工程建設管理等工作。
(八)主管全縣水土保持工作。
(九)對全縣水利工程建設進行行業管理,負責水利局所屬排灌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十)負責全縣水利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和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指導全縣水利隊伍的建設。
(十一)負責全縣水利工程的勘測、規劃、設計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水利經濟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協調全縣水利多種經營工作。
(十三)依照法律、法規,負責徵收、管理、監督、使用有關政策性收費。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