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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載貨車
鎖定
微型載貨車是指至少四個車輪且用於載貨的機動車輛,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
- 中文名
- 微型載貨車
- 出 處
- 《汽車摩托車下鄉操作細則》
- 重 型
- 長大於等於6m重大於等於12000kg
- 類 型
- 輕型、中型、重型
微型載貨車定義
按照《汽車摩托車下鄉操作細則》的規定:
格證”或由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書”中“車輛型號”項第一位數字為“1”或“3”或“5”、“總質量(kg)”項不超過1,800kg的機動車。
微型載貨車劃分標準
標準分類
重型 車長大於等於6m,總質量大於等於12000kg。
中型 車長大於等於6m,總質量大於等於4500kg且小於12000kg。
輕型 車長小於6m,總質量小於4500kg。
微型 車長小於等於3.5m,總質量小於等於180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