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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

鎖定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是為了更好的實現這一目標,我們確定以下平台運營的基本原則,不僅作為平台使用者一切權責的基礎,更期待您與我們攜手共同維護平台運營秩序,規範自律,互融共進。 [1] 
2022年7月,《微信公眾平台關於金融類違規營銷內容的規範》發佈,禁止進行金融類欺詐營銷宣傳。 [3] 
中文名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
制定單位
騰訊公司
類    別
運營規範
作    用
更好網絡維護秩序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原則

我們一直致力於為用户提供綠色、健康的生態環境,努力打造一個企業、機構與個人用户之間交流和服務的優質平台,給予用户更多的選擇和便利,進一步降低溝通和交易成本並創造更多的社會價值。
—— 建立良好的用户體驗
· 開發運營含有豐富交流與互動元素的微信公眾賬號;
· 為用户提供更多的選擇(內容多樣)和控制;
· 提供具有價值的、持續性的並與該賬號高度相關的內容。
—— 要值得信賴
· 充分尊重用户並理解用户;
· 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從事違法或違反《微信公眾平台服務協議》及相關規則的內容和行為;
· 不發送垃圾信息並不存在過度營銷行為,鼓勵向用户傳送符合需求的真實資訊。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相關條款

使用微信公眾平台的服務,微信公眾賬號運營者必須閲讀並遵守《微信公眾平台服務協議》,以及《騰訊服務協議》《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以及騰訊為此制定的專項規則等。本運營規範是在上述協議及規則基礎上進行解釋和説明,相關內容和舉例旨在幫助微信公眾賬號運營者更加清晰地理解和遵守相關協議和規則,以便能夠更加順利地在微信公眾平台進行運營,而不是修改或變更上述協議及規則中的任何條款。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運營規範

公眾平台的良好可持續發展有賴於微信公眾賬號運營者及廣大公眾賬號用户的共同努力與支持,以下運營規範的內容有助於運營者更加清晰地瞭解公眾平台的運營規則,期望我們一起創建並維護運營者、用户、平台等各方共贏有利的生態體系。
2022年7月,《微信公眾平台關於金融類違規營銷內容的規範》發佈,指出禁止進行金融類欺詐營銷宣傳:
禁止高收益理財欺詐內容,如推廣不正常的高回報理財產品或導流欺詐項目。其中的“導流欺詐項目”通常表現為未明確日化或年化收益,但通過可疑的引導性內容,誘導用户添加個人微信或外鏈推廣高收益理財產品。
禁止有償薦股類欺詐:以有償薦股為名,從事欺騙用户跟隨掮客購買股票的行為。
禁止以其他新型概念進行欺詐,例如以共享經濟、物聯網、虛擬幣等名義來宣傳可以致富、內容誇大描述,易導致用户損失的。 [3]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註冊規範

1.1綁定的郵箱地址要求真實存在,通過該郵箱激活賬號。
1.2填寫運營者的手機號碼並按要求成功完成驗證。
1.3 填寫真實可信的身份資料(姓名、身份證號碼、固定電話號碼、單位名稱、職務等信息)。
1.4上傳真實有效並清晰可見的證件(身份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照片或掃描件。
1.5上傳真實有效的授權書(加蓋公章)。
1.6一個身份證可註冊兩個微信公眾賬號,一個手機號碼可驗證兩個微信公眾賬號。
1.7註冊時可選擇成為訂閲號或服務號,但選擇後將不可更改。
1.8賬號名稱應當與功能介紹的內容相符。
1.9賬號名稱、頭像、功能介紹等資料涉及色情、暴力等違法違規內容的,將不能註冊。
1.10賬號名稱、頭像、功能介紹等資料涉及侵害他人名譽權、肖像權、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等合法權利的,將不能註冊。
1.11與微信公眾平台已有的微信公眾賬號名稱重複較多的賬號(涉嫌侵權),可能會無法註冊。
1.12在微信公眾平台批量註冊大量相似微信公眾賬號的行為將會被禁止。
1.13中文版本的運營地區必須在大陸,海外版的運營地區必須在大陸以外。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認證規範

需遵守《微信公眾平台認證服務協議》及相關認證規則。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行為規範

以下行為嚴重違規並影響用户體驗,還可能給其他運營者、用户及平台帶來損害,一經發現將根據違規程度對該公眾賬號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3.1 使用外掛行為
未經騰訊書面許可使用插件、外掛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務接入本服務和相關係統。例如:利用任何第三方工具或其他方式規避羣發限制策略,包括但不限於用公眾平台的單發功能來實現羣發功能,意圖規避公眾平台對於羣發次數的限制等。下面是第三方工具登錄頁面之一:
3.2 刷粉行為
3.2.1 未經騰訊書面許可利用其他微信公眾賬號、微信賬號和任何功能或第三方運營平台進行推廣或互相推廣的,包括但不限於:殭屍粉刷粉、公眾賬號互相推廣、普通微信賬號通過微信普通消息、附近的人打招呼、漂流瓶、搖一搖等任何形式推廣公眾賬號,以及利用第三方平台進行互推等。
3.2.2 我們定義的推廣形式,包括但不限於:通過鏈接,頭像,二維碼,純文字等各種形式完成的推廣行為。
3.2.3 製作、發佈與以上行為相關的方法、工具,或對此類方法、工具進行運營或傳播,無論這些行為是否出於商業目的,使用者賬號都將被處理。
3.3 誘導分享行為
以獎勵或其他方式,強制或誘導用户將消息分享至朋友圈的行為。獎勵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實物獎品、虛擬獎品(積分、信息)等。
強制型誘導分享
獎勵型誘導分享
3.4 惡意篡改功能行為
有目的性的對公眾平台的功能或文字進行篡改,違反公眾平台功能的原本用途或意義。
例如:在原本顯示作者名稱(即微信公眾賬號名稱)的位置篡改文字顯示。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內容規範

微信公眾賬號的發送內容需要遵守《微信公眾平台服務協議》、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户發送內容如涉及違反相關規定,一經發現將根據違規程度對公眾賬號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4.1 侵權或侵犯隱私類內容
4.1.1 主體侵權
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或商標,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及商標專用權
擅自使用他人名稱、頭像,侵害他人名譽權、肖像權等合法權利。
此類侵權行為一經發現,將對違規公眾賬號予以註銷處理。
4.1.2 內容侵權
未經授權發送他人原創文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未經授權發送他人身份證號碼、照片等個人隱私資料,侵犯他人肖像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
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或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
未經授權發送企業商業秘密,侵犯企業合法權益。
首次出現此類侵權行為將對違規內容進行刪除處理,多次出現或情節嚴重的將對違規公眾賬號予以一定期限內封號處理。
4.2 色情及色情擦邊類內容
4.2.1 散佈淫穢、色情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招嫖、尋找一夜情、性伴侶等內容。
4.2.2 發送以色情為目的的情色文字、情色視頻、情色漫畫的內容,但不限於上述形式。
4.2.3 長期發送色情擦邊、性暗示類信息內容,以此來達到吸引用户的目的。
4.3 暴力內容
4.3.1 散播人或動物被殺、致殘以及槍擊、刺傷、拷打等受傷情形的真實畫面。
4.3.2. 出現描繪暴力或虐待兒童等內容。
4.3.3 出現吸食毒品、自虐自殘等令人不安的暴力畫面內容。
4.3.4無資質銷售仿真槍、弓箭、管制刀具、氣槍等含有殺傷力槍支武器。
4.3.5 出現以鼓勵非法或魯莽使用方式等為目的而描述真實武器的內容。
4.4 賭博類內容
發送組織聚眾賭博、出售賭博器具、傳授賭博(千術)技巧、方式、方法等內容。
4.5 危害平台安全內容
4.5.1 發送釣魚網站等信息,誘使用户上當受騙蒙受損失。
4.5.2 發送病毒、文件、計算機代碼或程序,可能對微信消息發送服務的正常運行造成損害或中斷。
4.6 涉黑類內容
發送替人復仇、收賬等具有黑社會性質的信息;僱傭、引誘他人從事恐怖、暴力等活動;拉幫結派,招募成員,對社會秩序構成潛在危害的內容。
4.7 非法物品類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買賣發票;出售假煙、假幣、贓物、走私物品;違法辦證刻章、代辦身份證、信用卡、辦理手機複製卡等信息;交易人體器官等內容。
4.8 廣告類內容
4.8.1欺詐虛假廣告類
以騙取錢財為目的的欺詐廣告(例如網賺、中獎類信息);虛假誇大減肥、增高、豐胸、美白效果但明顯無效的保健品、藥品、食品類廣告;推廣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廣告。
4.8.2違法廣告類
包括但不限於:販賣毒品、竊聽器、軍火、人體器官、迷藥、國家機密,信用卡套現,辦證,非法刻章,性虐等。
4.8.3廣告推薦商品本身和公眾賬號所公示身份(包含註冊及公示的主體資料及運營業務範圍)無關,如:賬號名稱為心情語錄,實際售賣減肥產品等。
4.9 謠言類內容
發送不實信息,製造謠言,可能對他人、企業或其他機構造成損害的內容。
4.10 搔擾類內容
過度營銷,對用户造成搔擾的內容。
4.11 其他涉及違法違規或違反相關規則的內容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數據使用規範

5.1 獲取或使用用户數據
5.1.1 未經用户明確同意,並向用户如實披露數據用途、使用範圍等相關信息的情形下複製、存儲、使用或傳輸用户數據。
5.1.2 要求用户共享個人信息(手機號、出生日期等)才可使用其功能,或收集用户密碼或者用户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手機號,身份證號,生日,住址等)。
5.1.3 向微信公眾賬號粉絲(該賬號關注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顯示用户微信號、名稱、QQ、手機號、電子郵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
5.1.4 將用户微信號、名稱、QQ、手機號、電子郵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用於任何未經用户及微信公眾平台授權的用途。
5.1.5企圖進行反射查找、跟蹤、關聯、挖掘、獲取或利用用户微信號、名稱、QQ、手機號、電子郵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從事與微信公眾賬號所公示身份無關的行為。
5.2 地理位置數據使用
5.2.1 在採集、傳送或使用地理位置數據之前未通知並獲得用户同意的公眾賬號將會被拒絕。
5.2.2 使用基於地理位置的API用於車輛、飛機或其他設備的自動控制或自主控制的公眾賬號將會被拒絕。
5.2.3 使用基於地理位置的API用於調度、車隊管理或應急服務的公眾賬號將會被拒絕。
5.2.4 地理位置數據只能用於公眾賬號提供的直接相關功能或服務,或者有授權的廣告。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支付規範

需遵守《微信電子商務服務協議》和《微信支付用户服務協議》。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內測規範

7.1 我們新的功能與接口都將以內測的形式發佈出來,歡迎微信公眾賬號的運營者申請內測。
7.2 我們有權根據產品運營需要制定並修改針對內測名額的限定以及內測接口的使用規則。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商標與商業外觀

8.1 微信公眾賬號必須遵守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以及騰訊關於知識產權使用的相關規則。
8.2 非商標所有權人或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商標的公眾賬號將會被拒絕。
8.3 使用他人商標、版權等涉及他人知識產權的內容需要在賬號申請時如實説明,並根據要求提供相關權利證書或授權證明。
8.4 非騰訊官方賬號,禁止在賬號名稱、輸出內容中出現與騰訊已有知識產權內容相同(如‘騰訊’、‘微信’、‘Tencent'、‘WeChat’ 、‘QQ’等)、相近似(例如,騰迅、tencet、wecha等)的字樣,或者容易與已有騰訊產品設計主題、外觀等相混淆的內容。
8.5 任何誤導和暗示騰訊公司是該賬號運營者,或者誤導和暗示騰訊公司以任何形式表示認可其質量、服務或與其存在合作關係,而並非騰訊公司運營的公眾賬號將會被拒絕。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處罰與舉報規範

公眾平台已啓用用户舉報處理機制,我們會根據用户的舉報,視違規程度予以不同程度的處罰措施。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遵守當地法律監管

你在使用微信公眾平台服務的過程中應當遵守當地相關的法律法規,並尊重當地的道德和風俗習慣。如果你的行為違反了當地法律法規或道德風俗,你應當為此獨立承擔責任。
微信公眾賬號用户及運營者應避免因使用本服務而使騰訊捲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則騰訊有權暫停或終止對你的服務。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免責聲明

微信公眾賬號用户及運營者明確瞭解並同意,關於微信公眾賬號服務騰訊不提供任何種類的明示或暗示擔保或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商業適售性、特定用途適用性等。你對微信公眾賬號的使用行為必須自行承擔相應風險。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動態文檔

本運營規範為動態文檔,我們有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更新或產品運營的需要對其內容進行修改並更新,你應能反覆查看以便獲得最新信息。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新增條目

《微信公眾平台運營規範》新增了“虛擬貨幣及數字藏品交易行為”條目,稱賬號若涉及虛擬貨幣相關的發行、交易與融資等內容,例如提供交易入口、指引、發行渠道引導等,“一經發現此類違規行為,微信公眾平台將根據違規嚴重程度,對違規公眾賬號予以責令限期整改及限制賬號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號的處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