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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調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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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調技法,寫作復調音樂所運用的技術與法則,可分為三種基本類型。 [1] 
中文名
復調技法
定    義
寫作復調音樂所運用的技術與法則

目錄

復調技法基本類型

由於聲部關係的不同和運動形態的差異,復調音樂可分為三種基本類型:
①對比式復調。幾個具有獨立意義的、相互對比的旋律結合在一起形成的復調結構即構成對比式復調。
②模仿式復調。當主要旋律在一個聲部出現後,又在其他聲部出現,則構成了模仿式復調。
③支聲復調(襯腔式復調)。兩個或更多聲部同時演奏同一旋律的不同變體形式。主要旋律以外的聲部稱為分支聲部,它們與主要旋律時而分開,時而合併,或裝飾補充或刪繁就簡。支聲音樂是民間多聲音樂的主要形式,最典型的支聲體來自民間合唱。這幾種形式的復調音樂運用了對位與模仿兩種主要的技術法則。“對位”一詞原意為“點對點”(即“音對音”之意),即兩個或更多聲部按照一定的縱向音程關係相互結合,同時各聲部在橫向線條上保持各自的獨立性。15、16世紀的復調音樂為嚴格復調音樂時期,那時的對位法被稱為嚴格對位,這是早期的教學體系,以中古教會調式為基礎,以音程結合為依據,規則嚴密繁複,與當時盛行的合唱復調風格關係密切。
17、18世紀的復調音樂為自由復調音樂時期,所用的對位法亦被稱為自由對位,它以大小調體系為基礎,以和聲進行為依據,對於不協和音及相關規則的處理更加靈活,多用於器樂創作。18世紀奧地利理論家福克斯是第一位把復調音樂寫作技術科學化、系統化的人,他所著的《對位津樑》一書,是帶有里程碑意義的對位法教科書,至今仍是嚴格對位的範本。
他從15、16世紀的復調音樂實踐中歸納出五類對位法,即以五種類型的節奏組織,將其與全音符構成的固定調相結合,形成基本對位形式。這其中所包含的各種節奏對比,可用於多種風格的復調音樂寫作。協和的音程與和絃是基本對位結構的縱向基礎。固定調與其對位聲部均強調建立明確的調性結構,固定調是用全音符寫成的曲調,是其他聲部的基礎。
第一類對位以一個全音符對一個全音符;第二類以二個二分音符對一個全音符;第三類以四個四分音符對一個全音符;第四類以二分音符的切分音對一個全音符;第五類是混合節奏對一個全音符,是前四類節奏的綜合運用。構成對位結合的幾個聲部只有一種結合形式,而不能按照合理的對位原則進行變化結合的,是單對位。

復調技法形式

能進行其他合理變動而產生新的結合形式的,稱為復對位或可動對位,包括如下幾種形式:縱向可動對位、橫向可動對位、縱橫可動對位、倒影對位和逆行對位。模仿的應用形式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根據模仿的程度,可分為嚴格模仿與變化模仿,後者又可分為擴大模仿、緊縮模仿、倒影模仿等及各種形態的混合模仿。根據模仿的部位,又可劃分為局部模仿與卡農式模仿。運用復對位寫作的卡農,有無終卡農、卡農模進等形式。根據模仿的主題數目,可分為單卡農與復卡農,後者是由二個或更多主題構成的多重模仿。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