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復指

鎖定
復指,語法學術語。同一句子中用兩個詞或短語表示同一事物或現象,後面的詞或短語指稱前面的詞或短語的語法現象,叫“復指”。如“説説我們農民的事”一句中,後面的“農民”復指前面的“我們”;“小張和小李兩個人都是計算機高手”一句中,後面的“兩個人”復指前面的“小張和小李”;“兩個弟弟,一個上中學,一個上小學”一句中,後面的兩個“一個”復指前面“兩個弟弟”。復指經常採用代詞。如“他痛恨自己無能”一句中,“自己”復指“他”;“端午節,這是中國人民的傳統節日”一句中,“這”復指“端午節”。在古漢語中,如《左傳·僖公四年》“五侯九伯,汝實徵之”的“之”,復指“五侯九伯”;《左傳·宣公十二年》“敢不唯命是聽”的“是”,復指“命”。 [1] 
中文名
復指
所屬學科
語法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