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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驩州廨宅移住山間水亭贈蘇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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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驩州廨宅移住山間水亭贈蘇使君》是唐代詩人沈佺期創作的一首五言排律。
作品名稱
從驩州廨宅移住山間水亭贈蘇使君
作    者
沈佺期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體裁
五言排律

從驩州廨宅移住山間水亭贈蘇使君作品原文

遇坎即乘流,西南到火洲。鬼門應苦夜,瘴浦不宜秋。
歲貸胸穿老,朝飛鼻飲頭。死生離骨肉,榮辱間朋遊。
棄置一身在,平生萬事休。鷹鸇遭誤逐,豺虎怯真投。
憶昨京華子,傷今邊地囚。願陪鸚鵡樂,希並鷓鴣留。
日月渝鄉思,煙花換客愁。幸逢蘇伯玉,回借水亭幽。
山柏張青蓋,江蕉卷綠油。乘閒無火宅,因放有漁舟。
適越心當是,居夷跡可求。古來堯禪舜,何必罪驩兜。

從驩州廨宅移住山間水亭贈蘇使君作者簡介

沈佺期 沈佺期
沈佺期(656?—714 ),字雲卿,相州內黃(今河南內黃縣)人 ,高宗上元二年(675)舉進士,為協律郎,後歷任通事舍人 、給事中、考功郎 。流放歸,為起居郎兼修文館直學士,後升任中書舍人,太子少詹事。是繼“四傑”之後的著名詩人,與宋之問齊名,號稱沈宋,被譽為律詩的奠基人之一。
沈佺期是高宗和武后時期的宮廷詩人,以寫應制詩而聞名的。他的《龍池篇》極負盛名,為玄宗享龍池樂章之三。但這些應制詩多為歌頌皇帝點綴昇平之作。神龍初(705),在一次宮廷政變中,張易之兄弟被殺,沈佺期被牽連流放驩州(今越南乂安省榮市),後又遷台州錄事參軍。鄭振鐸先生曾評説:“沈宋之詩,至流徙後而尤工。佺期在州諸作,象《三日獨坐州思憶遊》、《州廨宅移住山間水亭》、《赦到不得歸題江上石》、《答魑魅代書寄家人》諸篇,皆出之以五言排律,而於沉痛鬱結之中,不失其流麗疏放之體。《答魑魅》一篇,長至十二韻以上,尤為當時罕有之作。” [1] 
參考資料